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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提点刑狱司是宋代首创的路级地方司法、监察机构,提点刑狱司与转运司、安抚司、提举常平司并列构成了宋代路一级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被宋人通称为“监司”.它们互不统属,又可相互监督,对中央朝廷负责,共同监管州县.在设立之初,提点刑狱司的主要职能是司法与监察,但其逐渐参与到地方经济事务之中.对提刑司经济事务管理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深入认识宋代提刑司的实际运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