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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参加社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国防建设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具体行动之一,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山东省军区按照总部关于军队参加地方核化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总要求,会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化学工业厅、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局、省卫生厅,于1995年9月份联合签发了全省《关于开展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1996年省军区根据《意见》狠抓了全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一是省军区为全省培养了45名民兵、预备役防化教学骨干,拔专款购置了部分化学事故救援器材,下发至全区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