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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规定,信托业目前可以开办信托业务、投资基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中间业务和其他业务,但最有条件成为信托业未来主流业务的当属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要完成这一使命,首先必须客观分析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在与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开办的雷同业务竞争中所具有的优势与劣势,然后及时解决业务开展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不利于其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难题、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