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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日前结束。2818人次通过网络、信函提出7030条意见。笔者认为,在改善校车硬件条件的同时,还要赋予校车一定的“优先权”。
“优先权”即“通行优先权”,具体来说就是运载学生的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学生下车需横穿马路时,车辆应当停车让行。
国人对“优先权”的字眼比较敏感,因此有些人反对校车“优先权”,认为那是外国的事情,不符合我国国情,校车拥有这些特权会加剧城市交通拥堵,还可能导致驾驶人的责任心降低,反而会不安全。
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校车享有“优先权”是国民进步的一个标志,不光是美国,在法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都有类似的法律规定。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并不是照搬美国的模式,中国可以按照自己的具体国情来制定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做法;交警部门通过开辟校车专用通道,校车挂专用牌照等方式解决校车运行车道问题,不能因为校车优先通行“可能”加剧城市交通堵塞而止步不前;享有“优先通行权”的校车司机的安全意识可通过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来提高和监管。
赋予校车“优先通行权”不是社会的不公平,反而是一种实质的意义上的公平。孩子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对弱势群体的观照就是对自己未来的一种观照。应该享有特权的人群能够享受到特权才符合这个社会的法治与良知。
“优先权”即“通行优先权”,具体来说就是运载学生的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学生下车需横穿马路时,车辆应当停车让行。
国人对“优先权”的字眼比较敏感,因此有些人反对校车“优先权”,认为那是外国的事情,不符合我国国情,校车拥有这些特权会加剧城市交通拥堵,还可能导致驾驶人的责任心降低,反而会不安全。
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校车享有“优先权”是国民进步的一个标志,不光是美国,在法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都有类似的法律规定。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并不是照搬美国的模式,中国可以按照自己的具体国情来制定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做法;交警部门通过开辟校车专用通道,校车挂专用牌照等方式解决校车运行车道问题,不能因为校车优先通行“可能”加剧城市交通堵塞而止步不前;享有“优先通行权”的校车司机的安全意识可通过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来提高和监管。
赋予校车“优先通行权”不是社会的不公平,反而是一种实质的意义上的公平。孩子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对弱势群体的观照就是对自己未来的一种观照。应该享有特权的人群能够享受到特权才符合这个社会的法治与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