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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Hitwise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360综合搜索的点击份额为11.97%,其业务的进展低于此前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对外披露的15-20%预期。一直通过“旁门左道”占据市场份额的360搜索似乎难以让人更深地爱上它。
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360黑匣子”事件中,一位“独立调查员”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现实生活中,小区的保安公司是要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的。但是,当出现了一个提供免费安保服务的K公司之后,人们就会放松警惕,该安保公司也会借着免费的名义为用户提供更多免费的服务。
不久,K公司出于“安全”考虑,将小区的物业公司换成了自己的物业,再接着,小区园林服务公司也换成K安全园林公司、所有私家车都装上了K安全GPS导航,随后K安全物流、K安全农贸、K安全服饰、K安全电视、K安全电脑、K安全门控与门锁……小区业主的所有一切都被换上了K安全的标志。K安全公司能将业主的这一切统统换掉,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一切“安全”方面的服务,都是免费的。
但有一天,业主们却发现,K保安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可以自由进出业主的房间,而且是在未经业主允许的条件下;他们不仅在小区的任何公共空间安装了监控系统,同时在业主室内的任何一个视角,都秘密安装了监控器,业主们这才发现K公司不仅掌控者业主们的安全,还掌控者业主们的隐私。
在中国互联网领域,充当这种角色的公司其实不在少数,几乎所有的互联网企业都会多多少少地涉及到用户的隐私,只不过这个角色被奇虎360充当的最为彻底,这个免费的“保定公司”,为用户提供了多款保护资料和系统安全的软件,360杀毒、360安全卫士、360安全浏览器……而360综合搜索便是奇虎360公司在去年8月份,出于为用户“安全”考虑,为用户“方便”着想,而推出的一款搜索工具。
为何要抢占搜索领域
在系统安全、杀毒防范等方面做得风生水起的360为何要做搜索呢?周鸿祎本人给出的解释是出于自己的“搜索情结”,因为其最早是靠3721起家,之后在该平台就推出了搜索业务,后来由于全球互联网泡沫破灭,周鸿祎被迫将3721卖给了雅虎。
360做搜索的另一说法是由于“百度过于垄断导致固步自封”以及“百度广告过多影响用户搜索体验”等等,又把矛头指向了百度。奇虎360选择进入搜索领域的原因有很多,而真正的原因绝不在此。
我们先来对比一下百度与奇虎360在2012年第四季度的财报数据,奇虎360觊觎“搜索蛋糕”的理由显而易见:作为一家上市公司,360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在线广告业务,但相比之下百度是以搜索广告为主,360是以网址导航广告为主。这两种广告模式有何区别呢?数据显示,2012年百度Q4营收为10.17亿美元,360则为1.030亿美元,相差近10倍。百度Q4净利润4.487亿美元,净利率44%。而360净利润仅为1280万美元,净利率为12.4%。在360推出搜索的前一财季,百度的公司市值为420多亿美元,而奇虎只有25亿多美元,刚刚超过百度的零头。两相比较就不难理解360进军搜索领域的原因了。因为单从这个数据来看,任何一个人都有理由想去分羹搜索市场,何况是奇虎。
其次,这是360产品布局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就像“独立调查员”所说的,既然360要全面掌控用户的所有行为,因此不难猜测360迟早有一天会上线其搜索业务。360此前一直凭借“360安全浏览器”作为其入口级产品,但一直将搜索结果贡献于其他搜索引擎。而此次搜索业务的上线也正是借助了“360安全浏览器”的入口悄然切换,使其在5天内迅速获得10%市场份额。但又因其不打招呼的切换,招致用户反感,使其市场份额在发布后的几天内迅速跌至8%左右。
而周鸿祎此番又将谷歌中国打了个正着。据了解,谷歌曾经是奇虎360最大的客户,奇虎360谋求海外上市时,招股说明书曾经50次提到谷歌,列明与谷歌的紧密合作关系。但这个情况在去年开始出现转变。据业内深喉透露,谷歌70%流量来自360浏览器。360为拉升被持续做空的股价,将360浏览器上的谷歌搜索替换为自家搜索,周老板的背叛致使谷歌中国在大陆的市场份额再一次跌到冰点,截至2013年4月,Hitwise数据显示,谷歌香港在大陆所占份额不足3%。
360的“战术”
近年来,奇虎360公司曾先后发出了“战术”,攻击任何一位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的企业:2006年,因恶意引导用户删除雅虎助手和雅虎Widget软件,被法院判处不正当竞争,赔偿3万元;2010年,因恶意卸载百度工具栏,被法院判处赔偿百度38.5万元;同年,因强行卸载金山网盾、贬损金山产品声誉造成不正当竞争,被责令赔偿30万元;此外,奇虎360伪装Windows补丁,强行让用户安装360安全浏览器,招致微软警告。而在知名的“3Q大战”中,法院判决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尽管如此多惨痛的教训摆在眼前,但奇虎似乎并无“悔改之意”。此番轮到360搜索,战术依旧如初。今年2月,百度提交法院立案,诉奇虎360违反Robots协议,无视国际通行的Robots协议定肆意抓取网站并未授权开放的隐私内容,并违规强行抓取百度等网站未经授权的内容。
而周鸿祎对此的解释是:“百度是在滥用Robots协议,阻碍360进入搜索市场。”在他看来,Robots协议是国外搜索引擎和普通网站之间进行博弈的一个结果,形成了现在的行业规则。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表示,搜索引擎作为互联网上一种较为成熟的应用和主要流量入口,遵循着一些国际通行的行业规则。几乎所有网站都会通过一个Robots.txt协议来自主控制是否愿意自身内容被搜索引擎收录,以及允许哪些搜索引擎收录,并且指定自身可供收录和禁止收录的内容。同时,搜索引擎会自觉按照每个网站Robots协议给予自己的权限来进行抓取。作为国际惯例,包括百度、谷歌、雅虎在内的搜索引擎都会遵循这一协议。360抓取百度搜索结果进行处理展示,除违反Robots国际规则之外,还可能存在着多种权利的被侵犯。 而百度网站的Robots协议中并未授权360搜索爬虫抓取,360搜索的这种做法完全无视了此规定,擅自实施抓取行为。从百度的用户体验来看,360不顾Robots协议抓取百度内容的做法,会间接造成百度对其用户服务的不稳定性,影响用户对百度的信任度,这就会涉嫌到对百度商誉的侵犯。
搜狗网页搜索部负责人郭昂指出:“360搜索就像一个富二代,一出生就拥有了巨大的财富。但同时,因为一下子拥有的过多,而学识并未达到如此高度,还有一些小抄行为,因此从一出生就受到了最多的非议。”
搜狗搜索事业部总经理茹立云在360搜索发布后几天公布了一组数据:采用了1015个词作为查询词的抽样集合,分别抓取了8月19号的sogou、baidu、google、soso、360五家搜索引擎的结果,各家的结果进行解析后得到前三条展现的结果,显示的是各家结果与百度搜索的共现情况。并暗讽360搜索中抓起了不少百度数据。
一位搜索行业资深人士指出,“没有一家主流搜索厂商这样做的,这是技术积累不足情况下强行上马。功能上是残废不足的。老周(周鸿祎)习惯借用他人技术先上马产品,悄悄改变用户习惯,进而抢夺市场。这和360当年买罗马尼亚杀毒引擎提供杀毒服务是一个套路,最后却把瑞星、金山废了。”其认为这是360暗度陈仓的“阴谋”。
而除了抓取他人数据以外,笔者通过对比百度与360搜索查询出的有关“搜狗”“金山”以及“方舟子”“独立调查员”等与奇虎360有过“过节”的企业名称或人名。不难发现,其搜索结果排名有意无意的将这些内容的负面消息进行了靠前放置的处理。
此外,奇虎360的公关团队也惊人的庞大,甚至包括周鸿祎本人以及所有高管在内。以“方周大战”为例,方舟子对360产生的种种质疑,周鸿祎以及其首席隐私官谭晓生等均对该问题进行了乾坤大挪移,反而将矛头指向百度,称百度为该事件的幕后主使。而对于方舟子以及用户对360产品所产生的质疑,则一语带过或避而不谈。而在对360搜索进行对外宣传时,也均以“安全”“无虚假医疗广告”“反钓鱼”等内容用以吸引消费者注意。
游走在法律刀尖上的“奇虎”
奇虎360自成立以来就涉及官司无数,一直游走在法律的刀尖上。然而,中国的法律之刃,对于奇虎360公司所做的行为,似乎显得有点愚钝不堪。
以奇虎360为被告的5起诉讼为例,原告方索赔额度从260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但实际判决的赔偿金额却微不足道——五起官司,奇虎360总赔偿为61万元,平均每场官司败诉代价仅为10万余元。专家指出,互联网经济的“定损”是法律界的新课题。与之诉讼“屡战屡败”形成鲜明对比,奇虎360的产品却通过“为用户安全考虑”“完全免费”等公关宣传,让其反成为被用户青睐的对象。
然而在国外,针对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一直有迹可循。2009年,Facebook遭遇“垃圾邮件之王”的侵害,遂将之诉至法庭,最终获赔7.11亿美元;2011年,雅虎也赢得同类诉讼案,获赔6.1亿美元。相较于国内的法律赔偿,高额的赔偿金在救济被侵权人的同时,或更能起到威慑作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认为:“违法成本过低、司法程序较长,赢了官司却输了市场,这是当前互联网企业在应对不正当竞争案件时普遍遭遇的难题。”而他建议司法层面应当从两方面入手:第一,有必要提高法定赔偿额度,或者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以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第二,完善诉前禁令制度。在申请人提供足够担保的情况下,法院应借鉴专利侵权的规定,建立有效的诉前和诉中禁令程序,及时有效地制止恶性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弥补审判周期较长所造成的救济不及时问题,防止被侵害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针对当前互联网竞争现状堪忧、各种商业诋毁案件不停上演的情况,企业应当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而对于多次挑起纠纷,恶性竞争的互联网企业,工商等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训诫乃至其他强制措施,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而从Hitwise最新发布的数据来看,一直靠“偏门邪道”占据市场份额的360搜索确实前途渺茫。截止2013年3月,数据显示,在家庭及办公网络环境中,通过PC访问百度网页搜索的用户点击份额为73.81%,而通过移动终端(仅WIFI环境、不包括3G/GPS环境下的搜索和搜索客户端)访问百度网页搜索的用户点击份额达4.74%,两种搜索情形的总份额接近八成。相比之下,前段时间“来势汹汹”的360综合搜索的搜索点击份额为11.97%,与其刚推出时的10%份额相比,进展低于此前奇虎360对外披露的预期。数月的大肆宣传推广和产品改进只让360搜索份额上涨了不到2%,其商业推广对于广告客户的吸引力无疑将受到影响。(编辑:杨磊)
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360黑匣子”事件中,一位“独立调查员”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现实生活中,小区的保安公司是要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的。但是,当出现了一个提供免费安保服务的K公司之后,人们就会放松警惕,该安保公司也会借着免费的名义为用户提供更多免费的服务。
不久,K公司出于“安全”考虑,将小区的物业公司换成了自己的物业,再接着,小区园林服务公司也换成K安全园林公司、所有私家车都装上了K安全GPS导航,随后K安全物流、K安全农贸、K安全服饰、K安全电视、K安全电脑、K安全门控与门锁……小区业主的所有一切都被换上了K安全的标志。K安全公司能将业主的这一切统统换掉,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一切“安全”方面的服务,都是免费的。
但有一天,业主们却发现,K保安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可以自由进出业主的房间,而且是在未经业主允许的条件下;他们不仅在小区的任何公共空间安装了监控系统,同时在业主室内的任何一个视角,都秘密安装了监控器,业主们这才发现K公司不仅掌控者业主们的安全,还掌控者业主们的隐私。
在中国互联网领域,充当这种角色的公司其实不在少数,几乎所有的互联网企业都会多多少少地涉及到用户的隐私,只不过这个角色被奇虎360充当的最为彻底,这个免费的“保定公司”,为用户提供了多款保护资料和系统安全的软件,360杀毒、360安全卫士、360安全浏览器……而360综合搜索便是奇虎360公司在去年8月份,出于为用户“安全”考虑,为用户“方便”着想,而推出的一款搜索工具。
为何要抢占搜索领域
在系统安全、杀毒防范等方面做得风生水起的360为何要做搜索呢?周鸿祎本人给出的解释是出于自己的“搜索情结”,因为其最早是靠3721起家,之后在该平台就推出了搜索业务,后来由于全球互联网泡沫破灭,周鸿祎被迫将3721卖给了雅虎。
360做搜索的另一说法是由于“百度过于垄断导致固步自封”以及“百度广告过多影响用户搜索体验”等等,又把矛头指向了百度。奇虎360选择进入搜索领域的原因有很多,而真正的原因绝不在此。
我们先来对比一下百度与奇虎360在2012年第四季度的财报数据,奇虎360觊觎“搜索蛋糕”的理由显而易见:作为一家上市公司,360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在线广告业务,但相比之下百度是以搜索广告为主,360是以网址导航广告为主。这两种广告模式有何区别呢?数据显示,2012年百度Q4营收为10.17亿美元,360则为1.030亿美元,相差近10倍。百度Q4净利润4.487亿美元,净利率44%。而360净利润仅为1280万美元,净利率为12.4%。在360推出搜索的前一财季,百度的公司市值为420多亿美元,而奇虎只有25亿多美元,刚刚超过百度的零头。两相比较就不难理解360进军搜索领域的原因了。因为单从这个数据来看,任何一个人都有理由想去分羹搜索市场,何况是奇虎。
其次,这是360产品布局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就像“独立调查员”所说的,既然360要全面掌控用户的所有行为,因此不难猜测360迟早有一天会上线其搜索业务。360此前一直凭借“360安全浏览器”作为其入口级产品,但一直将搜索结果贡献于其他搜索引擎。而此次搜索业务的上线也正是借助了“360安全浏览器”的入口悄然切换,使其在5天内迅速获得10%市场份额。但又因其不打招呼的切换,招致用户反感,使其市场份额在发布后的几天内迅速跌至8%左右。
而周鸿祎此番又将谷歌中国打了个正着。据了解,谷歌曾经是奇虎360最大的客户,奇虎360谋求海外上市时,招股说明书曾经50次提到谷歌,列明与谷歌的紧密合作关系。但这个情况在去年开始出现转变。据业内深喉透露,谷歌70%流量来自360浏览器。360为拉升被持续做空的股价,将360浏览器上的谷歌搜索替换为自家搜索,周老板的背叛致使谷歌中国在大陆的市场份额再一次跌到冰点,截至2013年4月,Hitwise数据显示,谷歌香港在大陆所占份额不足3%。
360的“战术”
近年来,奇虎360公司曾先后发出了“战术”,攻击任何一位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的企业:2006年,因恶意引导用户删除雅虎助手和雅虎Widget软件,被法院判处不正当竞争,赔偿3万元;2010年,因恶意卸载百度工具栏,被法院判处赔偿百度38.5万元;同年,因强行卸载金山网盾、贬损金山产品声誉造成不正当竞争,被责令赔偿30万元;此外,奇虎360伪装Windows补丁,强行让用户安装360安全浏览器,招致微软警告。而在知名的“3Q大战”中,法院判决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尽管如此多惨痛的教训摆在眼前,但奇虎似乎并无“悔改之意”。此番轮到360搜索,战术依旧如初。今年2月,百度提交法院立案,诉奇虎360违反Robots协议,无视国际通行的Robots协议定肆意抓取网站并未授权开放的隐私内容,并违规强行抓取百度等网站未经授权的内容。
而周鸿祎对此的解释是:“百度是在滥用Robots协议,阻碍360进入搜索市场。”在他看来,Robots协议是国外搜索引擎和普通网站之间进行博弈的一个结果,形成了现在的行业规则。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表示,搜索引擎作为互联网上一种较为成熟的应用和主要流量入口,遵循着一些国际通行的行业规则。几乎所有网站都会通过一个Robots.txt协议来自主控制是否愿意自身内容被搜索引擎收录,以及允许哪些搜索引擎收录,并且指定自身可供收录和禁止收录的内容。同时,搜索引擎会自觉按照每个网站Robots协议给予自己的权限来进行抓取。作为国际惯例,包括百度、谷歌、雅虎在内的搜索引擎都会遵循这一协议。360抓取百度搜索结果进行处理展示,除违反Robots国际规则之外,还可能存在着多种权利的被侵犯。 而百度网站的Robots协议中并未授权360搜索爬虫抓取,360搜索的这种做法完全无视了此规定,擅自实施抓取行为。从百度的用户体验来看,360不顾Robots协议抓取百度内容的做法,会间接造成百度对其用户服务的不稳定性,影响用户对百度的信任度,这就会涉嫌到对百度商誉的侵犯。
搜狗网页搜索部负责人郭昂指出:“360搜索就像一个富二代,一出生就拥有了巨大的财富。但同时,因为一下子拥有的过多,而学识并未达到如此高度,还有一些小抄行为,因此从一出生就受到了最多的非议。”
搜狗搜索事业部总经理茹立云在360搜索发布后几天公布了一组数据:采用了1015个词作为查询词的抽样集合,分别抓取了8月19号的sogou、baidu、google、soso、360五家搜索引擎的结果,各家的结果进行解析后得到前三条展现的结果,显示的是各家结果与百度搜索的共现情况。并暗讽360搜索中抓起了不少百度数据。
一位搜索行业资深人士指出,“没有一家主流搜索厂商这样做的,这是技术积累不足情况下强行上马。功能上是残废不足的。老周(周鸿祎)习惯借用他人技术先上马产品,悄悄改变用户习惯,进而抢夺市场。这和360当年买罗马尼亚杀毒引擎提供杀毒服务是一个套路,最后却把瑞星、金山废了。”其认为这是360暗度陈仓的“阴谋”。
而除了抓取他人数据以外,笔者通过对比百度与360搜索查询出的有关“搜狗”“金山”以及“方舟子”“独立调查员”等与奇虎360有过“过节”的企业名称或人名。不难发现,其搜索结果排名有意无意的将这些内容的负面消息进行了靠前放置的处理。
此外,奇虎360的公关团队也惊人的庞大,甚至包括周鸿祎本人以及所有高管在内。以“方周大战”为例,方舟子对360产生的种种质疑,周鸿祎以及其首席隐私官谭晓生等均对该问题进行了乾坤大挪移,反而将矛头指向百度,称百度为该事件的幕后主使。而对于方舟子以及用户对360产品所产生的质疑,则一语带过或避而不谈。而在对360搜索进行对外宣传时,也均以“安全”“无虚假医疗广告”“反钓鱼”等内容用以吸引消费者注意。
游走在法律刀尖上的“奇虎”
奇虎360自成立以来就涉及官司无数,一直游走在法律的刀尖上。然而,中国的法律之刃,对于奇虎360公司所做的行为,似乎显得有点愚钝不堪。
以奇虎360为被告的5起诉讼为例,原告方索赔额度从260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但实际判决的赔偿金额却微不足道——五起官司,奇虎360总赔偿为61万元,平均每场官司败诉代价仅为10万余元。专家指出,互联网经济的“定损”是法律界的新课题。与之诉讼“屡战屡败”形成鲜明对比,奇虎360的产品却通过“为用户安全考虑”“完全免费”等公关宣传,让其反成为被用户青睐的对象。
然而在国外,针对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一直有迹可循。2009年,Facebook遭遇“垃圾邮件之王”的侵害,遂将之诉至法庭,最终获赔7.11亿美元;2011年,雅虎也赢得同类诉讼案,获赔6.1亿美元。相较于国内的法律赔偿,高额的赔偿金在救济被侵权人的同时,或更能起到威慑作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认为:“违法成本过低、司法程序较长,赢了官司却输了市场,这是当前互联网企业在应对不正当竞争案件时普遍遭遇的难题。”而他建议司法层面应当从两方面入手:第一,有必要提高法定赔偿额度,或者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以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第二,完善诉前禁令制度。在申请人提供足够担保的情况下,法院应借鉴专利侵权的规定,建立有效的诉前和诉中禁令程序,及时有效地制止恶性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弥补审判周期较长所造成的救济不及时问题,防止被侵害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针对当前互联网竞争现状堪忧、各种商业诋毁案件不停上演的情况,企业应当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而对于多次挑起纠纷,恶性竞争的互联网企业,工商等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训诫乃至其他强制措施,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而从Hitwise最新发布的数据来看,一直靠“偏门邪道”占据市场份额的360搜索确实前途渺茫。截止2013年3月,数据显示,在家庭及办公网络环境中,通过PC访问百度网页搜索的用户点击份额为73.81%,而通过移动终端(仅WIFI环境、不包括3G/GPS环境下的搜索和搜索客户端)访问百度网页搜索的用户点击份额达4.74%,两种搜索情形的总份额接近八成。相比之下,前段时间“来势汹汹”的360综合搜索的搜索点击份额为11.97%,与其刚推出时的10%份额相比,进展低于此前奇虎360对外披露的预期。数月的大肆宣传推广和产品改进只让360搜索份额上涨了不到2%,其商业推广对于广告客户的吸引力无疑将受到影响。(编辑: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