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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医学咨询门诊中,笔者曾接诊了这样一个病例:王君年龄32岁,在新婚初夜,能性交3次。第二天还勉强予以保持。但在第三天,尽管倾注全力,却只能行房1次,直到翌晨为止,无法“东山再起”。以后,不管他如何努力,逐渐变为1天1次,3天1次,1周1次,最后一蹶不振,对爱妻甚至不敢直视了,终于变成了性无能。这时才不过结婚两个月。
王君的情况分析起来有两个原因:第一,王君一夜3次的记录并不是由于精力充沛或其他原因。因为这个记录经常都是最低限度休养过两周以后,仅在某一个夜晚所为的。第二,要把性交中男性的价值用一夜几次的单纯数字来表示是不对的。的确,有不少男子结婚以后在长时期内每夜都性交,但这些男子是否和女性同时体验着快感高潮,亦即女性是否得到满足,却是另一回事。
王君频繁地性交,体力不支,勉强为之,时时处于被动,情绪焦躁,加重了精神负担和疲劳,从而导致了性无能。从这个例子看,在夫妻生活中,丈夫如果太顾虑性交的次数是错误的。性交贵在其内容完满,而不在其次数的多少,如果频繁性交,只能“解甲归田”。
性生活的频率因不同人种、不同地区、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以及个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而异。以中国传统文化和医学观点而言,一般都不主张性交次数过多。清朝光绪年间有首顺口溜:“血气方刚切勿连连;二十四五不宜天天;三十以上要像数钱;四十出头教堂会面;五十以后如进佛殿;六十在望像付房钱;七十左右解甲归田。”这首顺口溜中,血气方刚是指18~20岁,此时年少气盛,精力过人,应注意不要连续同房。二十四五岁时性发育成熟,但不要天天做爱。30岁以上虽是壮年,但性交要像数钱一样,5天1次(古代账房制度是5天1次数钱)。40岁以后性功能逐渐下降,以每周同房1次为好,就像去教堂做礼拜。50岁以后体力开始下降了,性生活则以半月1次比较恰当,就像信佛者初一、十五去烧香。60多岁已是老年,更应节制性生活,1个月1次,仿佛付房租。70岁上下年逾古稀,一般也就不过性生活了。这首顺口溜所言,与1989年2月至1990年4月间进行的2万例中国“性文明”调查资料中大多数夫妻性交频率基本一致。
当然,性交的次数无从规定其多少。性交本身并不是为了其他人,而只是为了自己和夫人。所以不论是平均每周1次,或是3天1次,只要自己认为合适,夫妻两人第二天不会感到身体及精神过度疲劳就行。如果次数频多,则内容空洞无物,在男性或许还可得到满足,但大多数女性尽管不嫌次数频多,却往往因内容不丰富、不充实而大感不满。并且在性交中要想做到对身体和精神都有收获,那就不分女性或男性,总要努力达到两人快感高潮一致才是。
此外,还必须指出的是,有的人对自己性生活的频率计数:年龄多大该多少次,隔多少天才能有一次,倘若在非既定日子过性生活,便会觉得力不从心。还有的则对性生活的时间和快感计数,如果哪次性生活不能达到预期的时间,便会认为自己“肾虚”,或是有其他毛病。更有的人则是通过对性生活“计数”来推论伴侣是否忠贞于自己,一旦次数减少,便认为对方可能有外遇。前面已经说过,人的性行为是受社会、环境、意识形态、文化素养和诸多生物因素影响的,每一个人的每一次性事活动都不可能类同。只要是双方在感情基础上的随机、如意的性行为,并使双方获得性满足,即是自然和谐了。完全没有必要对性事的某种或多种活动与体验进行计数。否则只会导致“性趣”丧失。
夫妻性生活的频率,只要是性生活后感到心情愉快、精力充沛、夫妇感情融洽,就比较适当。平素健康状况较差的夫妇,性生活要适当少一些,患有慢性病(如肺结核、肝炎等)的人,房事过频会促使旧病复发或病情加重。即使是年轻、健康、身强力壮的新婚夫妇,也应注意“新婚之夜切勿连连;蜜月期间不宜天天”,如果性事连连,只会解甲归田。
王君的情况分析起来有两个原因:第一,王君一夜3次的记录并不是由于精力充沛或其他原因。因为这个记录经常都是最低限度休养过两周以后,仅在某一个夜晚所为的。第二,要把性交中男性的价值用一夜几次的单纯数字来表示是不对的。的确,有不少男子结婚以后在长时期内每夜都性交,但这些男子是否和女性同时体验着快感高潮,亦即女性是否得到满足,却是另一回事。
王君频繁地性交,体力不支,勉强为之,时时处于被动,情绪焦躁,加重了精神负担和疲劳,从而导致了性无能。从这个例子看,在夫妻生活中,丈夫如果太顾虑性交的次数是错误的。性交贵在其内容完满,而不在其次数的多少,如果频繁性交,只能“解甲归田”。
性生活的频率因不同人种、不同地区、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以及个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而异。以中国传统文化和医学观点而言,一般都不主张性交次数过多。清朝光绪年间有首顺口溜:“血气方刚切勿连连;二十四五不宜天天;三十以上要像数钱;四十出头教堂会面;五十以后如进佛殿;六十在望像付房钱;七十左右解甲归田。”这首顺口溜中,血气方刚是指18~20岁,此时年少气盛,精力过人,应注意不要连续同房。二十四五岁时性发育成熟,但不要天天做爱。30岁以上虽是壮年,但性交要像数钱一样,5天1次(古代账房制度是5天1次数钱)。40岁以后性功能逐渐下降,以每周同房1次为好,就像去教堂做礼拜。50岁以后体力开始下降了,性生活则以半月1次比较恰当,就像信佛者初一、十五去烧香。60多岁已是老年,更应节制性生活,1个月1次,仿佛付房租。70岁上下年逾古稀,一般也就不过性生活了。这首顺口溜所言,与1989年2月至1990年4月间进行的2万例中国“性文明”调查资料中大多数夫妻性交频率基本一致。
当然,性交的次数无从规定其多少。性交本身并不是为了其他人,而只是为了自己和夫人。所以不论是平均每周1次,或是3天1次,只要自己认为合适,夫妻两人第二天不会感到身体及精神过度疲劳就行。如果次数频多,则内容空洞无物,在男性或许还可得到满足,但大多数女性尽管不嫌次数频多,却往往因内容不丰富、不充实而大感不满。并且在性交中要想做到对身体和精神都有收获,那就不分女性或男性,总要努力达到两人快感高潮一致才是。
此外,还必须指出的是,有的人对自己性生活的频率计数:年龄多大该多少次,隔多少天才能有一次,倘若在非既定日子过性生活,便会觉得力不从心。还有的则对性生活的时间和快感计数,如果哪次性生活不能达到预期的时间,便会认为自己“肾虚”,或是有其他毛病。更有的人则是通过对性生活“计数”来推论伴侣是否忠贞于自己,一旦次数减少,便认为对方可能有外遇。前面已经说过,人的性行为是受社会、环境、意识形态、文化素养和诸多生物因素影响的,每一个人的每一次性事活动都不可能类同。只要是双方在感情基础上的随机、如意的性行为,并使双方获得性满足,即是自然和谐了。完全没有必要对性事的某种或多种活动与体验进行计数。否则只会导致“性趣”丧失。
夫妻性生活的频率,只要是性生活后感到心情愉快、精力充沛、夫妇感情融洽,就比较适当。平素健康状况较差的夫妇,性生活要适当少一些,患有慢性病(如肺结核、肝炎等)的人,房事过频会促使旧病复发或病情加重。即使是年轻、健康、身强力壮的新婚夫妇,也应注意“新婚之夜切勿连连;蜜月期间不宜天天”,如果性事连连,只会解甲归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