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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述
国库集中支付是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在预算单位动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商品、劳务和支付款项时,由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改变了过去先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给收款人,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人行嘉峪关市中支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经过不懈的努力,克服多方面困难,使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顺利进行,运行良好。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还隐藏着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一)在资金支付的过程中存在账户使用不规范现象
在开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了国库单一账户,同时代理银行也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取消了各个单位以前自行开立的银行账户。零余额账户的开立、使用与我国现在正在执行中的的金融规章制度略有不相符的地方;零余额账户的使用是由财政部门发出支付的信息,再经过商业银行将资金直接从其财政零余额账户上拨付给收款人账户或收款单位账户,并且结合当日资金的支付情况向人民银行提出清算请求,最终使得该账户余额为零。但有一些预算内单位还存在没有结清的情况,一些单位考虑到财政部门会让其上缴未使用完的资金,又或许考虑到财政部门因本年的资金没有试用完而导致下一年度资金的减少,在临近年终的时候,将账户余额清零。
(二)清算协议与银行结算原则存在冲突
代理银行接到预算单位支付指令后从垫付户将资金拨给预算单位,当日营业终了前与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导致商业银行先付后收,违反了恪守信用、履约付款,按照现行商业银行不垫款结算原则与清算协议不符。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监管存在的问题
在办理业务的期间,代理商业银行先垫付给各个单位支付资金,而后再与人民银行国库进行清算。客观上来说,这样的流程会使得国库对预算支出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这样让国库部门对财政资金的拨付监督权有名无实,而实质上却是被代理的商业银行所代替。然而在代理商业银行与国库部门进行清算时,如果国库部门发现资金支付的过程中存有问题,只能做事后的挽回,倘若发现问题不及时,导致解决问题滞后,则容易造成资金风险。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议
一是增强资金的安全意识,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办理相关业务的水平。国库集中支付涉及面广,对业务经办人员的知识储备量要求要高。因此,要不断更新观念,高度重视,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其次,经办人员需提高综合素质、政策水平,必须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核算操作。
二是同时应加强对财政部门专用账户的开户管理,修订完善的账户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单位零余额账户与经费存款账户并存行为,对零余额账户与经费存款账户之间划拨资金有一个合理的界定标准,将不合规账户从源头上杜绝。
三是将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管方式创新。对国库资金流向进行实时的监管措施,保证资金的安全。同时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与代理商业银行之间建立财政一体化系统平台,实现了资源信息一体。根据一体化系统平台,全面掌握和监督各个单位资金的流转动向。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每个阶段的监督管理。事前对每一笔资金进行严密的审查核准;事中对每一笔资金账户的拨付、和代理商业银行申请清算资金数额、以及代理商業银行是不是符合规定为预算单位办理资金清算业务,是否及时准确地划拨支付资金这些方面进行全程的跟踪监督;事后定期对商业代理银行零余额账户进行正常检查。通过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建立财政,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三位一体的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有效的发挥人民银行的国库监管职能,提升国库集中支付监管水平,从而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是从本质上解决了财政资金拨付的环节繁缛,多方面管理,不利方面的多处存在,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曾经的业务流程是单位用款申请在得到准许后,国库部门将所要拨付的资金一次性拨入该单位的银行账户,这样做一方面使得财政资金结余在多个账户分散存放,另一方面使得国库资金的短缺,从而让资金调度增添了许多的不便。在国库集中支付制服实施后,可以有效的使单位资金申请计划与资金的拨付相分离,使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结余体现在真实的账务信息上,实际资金结余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从而可以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资金的流向。
二是有效的减少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单位没有使用完的结余资金都存放在国库账户,减少了短期借款和国债的发行量。过去使个多个账户进行资金款項的调拨,现在只需向一个账户拨款,从根本上介绍了资金的流动环节,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
三是财政预算的执行得到了加强,使单位部门预算的改革迈出新的步伐。曾经的资金是一次性直接支付给单位的银行账户,单位有没有按照规定的预算标准执行,执行进程到了哪一步,也只能在事后监督时体现出来,很轻松的让预算和执行成为两个独立的相分离的行为。而现在的每一笔支付资金都在预算指标的严格控制内,财政部门可随时了解各项预算的实际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更加精准的数据信息。
四是有效杜绝了了对财政资金的其他用处,截留等,从其根源上预防和制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的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发生以前就对其进行严格审查,结余资金都是从指标数据上体现出来,所以作为其他用处,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幅度减少,从而起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发生的作用。
五是有效的减少了资金到账的时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在各预算单位来看,大大的减少了国库向各个单位的拨款程序,国库部门批准单位申请款项的计划后,直接通过电子信息传送到会计中心,会计中心收到申请款项计划后,单位便可以使用资金,使得资金到位时间缩短,极大程度上提前了资金的使用。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效推行,进一步促进了各项资金的使用和标准化,使得各项支付信息将向着更加透明化、完整化的方向前进。同时,也为财政部门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数据保障,极大地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今后,我们应继续加强银行账户开立使用管理和单位会计核算管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更加完善奉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的力量。
国库集中支付是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在预算单位动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商品、劳务和支付款项时,由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改变了过去先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给收款人,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人行嘉峪关市中支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经过不懈的努力,克服多方面困难,使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顺利进行,运行良好。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还隐藏着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一)在资金支付的过程中存在账户使用不规范现象
在开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了国库单一账户,同时代理银行也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取消了各个单位以前自行开立的银行账户。零余额账户的开立、使用与我国现在正在执行中的的金融规章制度略有不相符的地方;零余额账户的使用是由财政部门发出支付的信息,再经过商业银行将资金直接从其财政零余额账户上拨付给收款人账户或收款单位账户,并且结合当日资金的支付情况向人民银行提出清算请求,最终使得该账户余额为零。但有一些预算内单位还存在没有结清的情况,一些单位考虑到财政部门会让其上缴未使用完的资金,又或许考虑到财政部门因本年的资金没有试用完而导致下一年度资金的减少,在临近年终的时候,将账户余额清零。
(二)清算协议与银行结算原则存在冲突
代理银行接到预算单位支付指令后从垫付户将资金拨给预算单位,当日营业终了前与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导致商业银行先付后收,违反了恪守信用、履约付款,按照现行商业银行不垫款结算原则与清算协议不符。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监管存在的问题
在办理业务的期间,代理商业银行先垫付给各个单位支付资金,而后再与人民银行国库进行清算。客观上来说,这样的流程会使得国库对预算支出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这样让国库部门对财政资金的拨付监督权有名无实,而实质上却是被代理的商业银行所代替。然而在代理商业银行与国库部门进行清算时,如果国库部门发现资金支付的过程中存有问题,只能做事后的挽回,倘若发现问题不及时,导致解决问题滞后,则容易造成资金风险。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议
一是增强资金的安全意识,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办理相关业务的水平。国库集中支付涉及面广,对业务经办人员的知识储备量要求要高。因此,要不断更新观念,高度重视,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其次,经办人员需提高综合素质、政策水平,必须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核算操作。
二是同时应加强对财政部门专用账户的开户管理,修订完善的账户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单位零余额账户与经费存款账户并存行为,对零余额账户与经费存款账户之间划拨资金有一个合理的界定标准,将不合规账户从源头上杜绝。
三是将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管方式创新。对国库资金流向进行实时的监管措施,保证资金的安全。同时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与代理商业银行之间建立财政一体化系统平台,实现了资源信息一体。根据一体化系统平台,全面掌握和监督各个单位资金的流转动向。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每个阶段的监督管理。事前对每一笔资金进行严密的审查核准;事中对每一笔资金账户的拨付、和代理商业银行申请清算资金数额、以及代理商業银行是不是符合规定为预算单位办理资金清算业务,是否及时准确地划拨支付资金这些方面进行全程的跟踪监督;事后定期对商业代理银行零余额账户进行正常检查。通过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建立财政,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三位一体的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有效的发挥人民银行的国库监管职能,提升国库集中支付监管水平,从而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是从本质上解决了财政资金拨付的环节繁缛,多方面管理,不利方面的多处存在,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曾经的业务流程是单位用款申请在得到准许后,国库部门将所要拨付的资金一次性拨入该单位的银行账户,这样做一方面使得财政资金结余在多个账户分散存放,另一方面使得国库资金的短缺,从而让资金调度增添了许多的不便。在国库集中支付制服实施后,可以有效的使单位资金申请计划与资金的拨付相分离,使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结余体现在真实的账务信息上,实际资金结余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从而可以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资金的流向。
二是有效的减少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单位没有使用完的结余资金都存放在国库账户,减少了短期借款和国债的发行量。过去使个多个账户进行资金款項的调拨,现在只需向一个账户拨款,从根本上介绍了资金的流动环节,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
三是财政预算的执行得到了加强,使单位部门预算的改革迈出新的步伐。曾经的资金是一次性直接支付给单位的银行账户,单位有没有按照规定的预算标准执行,执行进程到了哪一步,也只能在事后监督时体现出来,很轻松的让预算和执行成为两个独立的相分离的行为。而现在的每一笔支付资金都在预算指标的严格控制内,财政部门可随时了解各项预算的实际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更加精准的数据信息。
四是有效杜绝了了对财政资金的其他用处,截留等,从其根源上预防和制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的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发生以前就对其进行严格审查,结余资金都是从指标数据上体现出来,所以作为其他用处,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幅度减少,从而起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发生的作用。
五是有效的减少了资金到账的时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在各预算单位来看,大大的减少了国库向各个单位的拨款程序,国库部门批准单位申请款项的计划后,直接通过电子信息传送到会计中心,会计中心收到申请款项计划后,单位便可以使用资金,使得资金到位时间缩短,极大程度上提前了资金的使用。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效推行,进一步促进了各项资金的使用和标准化,使得各项支付信息将向着更加透明化、完整化的方向前进。同时,也为财政部门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数据保障,极大地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今后,我们应继续加强银行账户开立使用管理和单位会计核算管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更加完善奉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