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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意度的多方面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主要实现路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优化组织工作服务质量、打造过硬的组工队伍、构建科学的工作机制。
关键词:组织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D26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812-2485(2011)07-025-03
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是衡量组织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经党中央批准,自2008年起,中组部委托国家统计局每年在全国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并将结果公布,这是中央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和提高组织工作群众参与度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组织工作战斗力的有效手段,展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切实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信心和决心。
2010年公布的2009年组织工作满意度民调结果显示:请调查对象进行的4项满意度评价中,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为73.83分,比2008年提高0.28分;对组工干部的满意度为74.41分,提高0.83分;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满意度为71.29分,提高4.25分;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为70.35分,提高3.51分。这说明,组织工作的满意度有所上升,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目前分数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需要我们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扎实整改,推动组织工作的完善发展。
1 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评价主体对组织工作满意度的评价其实是对组织工作的过程、结果以及组工干部行为表现的综合评价,而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1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因素
组织工作属于经验科学的范畴,其决策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精确,因此更要讲求科学性。干部选任是组织工作的核心内容,其工作的科学性直接影响着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当前,干部工作尤其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中还存在一些不够科学的地方,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干部选拔任用的6条原则性要求如何具体落实还缺乏可操作的内容;对干部工作实绩的考察,也缺乏系统、全面的评价体系等,这些都影响着组织工作满意度。
1.2 组织工作服务效果的模糊性因素
组织工作的本质是服务和保障,由于其提供是一种公共产品或者说公共服务,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特征,因此,服务对象对服务效果的好坏不能从“消费”选择偏好上显现。另外,组织工作服务的面向广、内容丰富,涉及因素复杂,服务效果难于量化,具有明显的模糊性。比如,要计算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组织工作的贡献率是非常困难的事。
1.3 少数干部行为表现的负面性因素
一是管干部的问题。现实中由于体制存在缺陷、干部监管不到位,总有少数干部经不起诱惑而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这些失范行为,会降低党组织的威信。二是用干部的问题。即少数组工干部用人上的腐败行为,这是老百姓最为痛恨的。这两类负面的行为表现,虽是少数,影响却极坏,互联网更是放大了这种负面影响。
1.4 评价主体的参与性因素
由于组织工作具有涉及层面广、职能特殊、政策性强、工作程序复杂等特点,普通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参与程度、关注程度、了解深度有限,这也影响到他们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由于信息不对称,群众对某位干部如何提拔上来知之甚少,有种神秘感,往往无端产生“暗箱”操作的猜测。
1.5 组织系统思维模式的惯性因素
虽然有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组织工作自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加上任务繁重,使得组织工作容易按惯性思维运行,工作方法手段创新不足。组织系统作为一个层级官僚制的组织结构,难免有对外界环境反应迟钝的弊病,因而对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群众对组织工作有不满意的地方,有时问题不是出在工作本身,而是出在按惯性运作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上。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比如,组织工作的非独立性因素:组织工作是党委工作的组成部分,同党委、政府工作的关联度很大,群众难于分清哪些是组织部门抓的工作、哪些不是;文化环境的差异性因素:不同地域群众的思维习惯、不同时期社会心理的差异,一定时期、地域的社会风气、社会矛盾激烈程度等文化、环境方面的差异性也左右着干部群众的评价尺度。本文主要关注的是组织工作自身的问题,即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内因,因此对外部的、客观的因素不作过多探讨。
认真分析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各种因素,有利于我们正确地认识、和利用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结果,也有利于我们找到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路径。
2 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实现路径
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是党的要求,人民的期盼,组织部门责无旁贷。基于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笔者认为,以下四个方面是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主要路径。
2.1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核心路径
干部选拔任用是党实现领导的重要方式,群众看组织工作,最直接的就是看选人用人。组织部门要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的核心环节抓实抓好。
2.1.1 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人导向有问题,就会挫伤广大干部的进取心,也会使干部误入歧路,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损害。2007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宁夏考察工作时强调:“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这讲的就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的问题。组织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真正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具体选任工作中,还要把选人用人的导向具体化,不使原则在实践中落空。如考核实绩,要结合实际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业绩考评体系,通过考评为干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1.2 要提高用人的科学化水平。科学化在中央提出的干部“三化”方针中排在首位,是事关组织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影响满意度的关键因素。提高用人科学化水平,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要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制度和非定向预推提拔领导干部人选办法,解决“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要提高干部考察的科学性,丰富考察的手段,并把考察工作多放在平时。切实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在具体方式上,探索工作履历分析技术,引入和完善情景模拟、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重在测试竞职者综合能力素质的笔试面试方法,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建立健全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制度,畅通不同系统间干部交流渠道,使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2.1.3 要扩大干部选任民主。民主公开是公信的前提,要按照“阳光组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和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比如,在干部考察预告环节,将参会人数、被推荐者得票数、排名情况全部公之于众;针对任前公示信息相对简单的情况,增加拟任人选的照片、工作简历等;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中,引入电视、网络直播手段,面试中增设群众评委,让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等等。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职位空缺公告、公推公选、实绩公示公议等制度,努力破除选人用人工作的封闭性和神秘感。
2.1.4 要坚决严惩不正之风。要把加强监督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防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监督制度。畅通监督举报信息来源和渠道,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部选拔过程中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2.2 优化组织工作服务质量是重点路径
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党员、干部和人才“三支队伍”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是组织工作的任务,因此也要从这些方面来看组织工作的成效。
2.2.1 服务大局要有新突破。组织工作的工作内容、政策措施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而不能偏离甚至相悖。如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干部工作要在增强班子抓发展合力、提升班子整体效能上下功夫,切实把各级干部的力量凝聚到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中;人才工作要在完善人才集聚措施、健全人才政策体制上做文章,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局面;基层组织建设要在理顺管理体制、扩大组织覆盖面、丰富载体活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上花力气,夯实经济转型的组织基础。
2.2.2 服务党员、干部和人才要有新举措。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是组织工作的终端,也是反映组织工作成效的“前沿阵地”。要真正把以人为本融入到为党员、干部、人才服务之中。工作上,要充分考虑下级、基层和工作对象的实际困难,注重调动广大党员、干部、人才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干事业;学习上,要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生活上,要完善困难党员帮扶机制,注重解决党员、干部、人才的实际问题,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
2.2.3 服务民生要有新作为。要结合“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开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查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使组织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富有成效。要注意通过开展“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谋利益。要认真落实信访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帮助他们把该办的事情办好。总之,就是要把群众观点作为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让基层群众真正得实惠。
2.3 打造过硬的组工队伍是根本路径
要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和组织工作满意度,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既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标准,也是干部群众对组工干部的形象要求。
2.3.1 要坚持公道正派。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衡量一个组织工作干部是否合格,首先要看他是否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干部群众看组织部门的形象,也是首先看这一条。”公道正派是衡量组织干部是否具有坚强党性的重要标准。每名组工干部都要以此为标尺,努力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2.3.2 要坚持提升素质。要按照推进学习型、研究型组工干部队建设的要求,积极采取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倡导学习研究等方式,坚定组工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提升组工干部政策运用、知人善任、创新创优等能力,用组工干部的高素质保证组织工作的高质量。要坚持从严治部、从严要求,树立可靠、可信、可敬、可亲的组工干部形象,努力建好“三个之家”,为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提供内在保证。
2.3.3 要坚持转变作风。要坚持重心下移,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中,熟悉基层和党员干部的想法意愿,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回应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同时,要把组工干部“十严禁”要求作为底线,严格执行,做出表率,力保政治坚定性、品德纯洁性、行为先进性。要加强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破除按部就班的思维定势。要强调求真务实,杜绝表面文章和形式主义。
2.4 构建科学的工作机制是长久路径
只有建立了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才有长久保障。
2.4.1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书记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抓组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责任,对组织工作要经常过问、经常指导。党委组织部长作为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亲自牵头、统筹协调,带领班子和组工干部认真抓好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同时,上下组织部门之间要就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2.4.2 要拓宽民意畅通渠道。民意清,措施才能实,群众才能满意。要坚持开门整风、主动纳谏,着力在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民意沟通机制、民意分析机制和民意回应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对民意的收集、梳理、吸纳、反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2.4.3 要扩大组织工作透明度。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媒体通报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以及公众和媒体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培养和宣传组织工作的先进典型,主动介绍组织工作的成绩。建立健全媒体干预应对机制,对负面报道迅速主动向社会说明真相,公布处理结果,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2.4.4 要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要围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测评和调查结果,认真分析原因,深入查找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整合组织工作资源,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集中力量解决一批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问题,让社会各界看到组织部门的决心,进而赢得民心。
2.4.5 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部门实际,将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组织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增强考核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细化考评措施、延伸考察触角,对部内机构和下级组织部门实行双向的满意度考评。科学运用考评结果,真正达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效果。
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齐心协力、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组织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
关键词:组织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D26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812-2485(2011)07-025-03
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是衡量组织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经党中央批准,自2008年起,中组部委托国家统计局每年在全国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并将结果公布,这是中央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和提高组织工作群众参与度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组织工作战斗力的有效手段,展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切实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信心和决心。
2010年公布的2009年组织工作满意度民调结果显示:请调查对象进行的4项满意度评价中,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为73.83分,比2008年提高0.28分;对组工干部的满意度为74.41分,提高0.83分;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满意度为71.29分,提高4.25分;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为70.35分,提高3.51分。这说明,组织工作的满意度有所上升,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目前分数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需要我们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扎实整改,推动组织工作的完善发展。
1 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评价主体对组织工作满意度的评价其实是对组织工作的过程、结果以及组工干部行为表现的综合评价,而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1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因素
组织工作属于经验科学的范畴,其决策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精确,因此更要讲求科学性。干部选任是组织工作的核心内容,其工作的科学性直接影响着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当前,干部工作尤其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中还存在一些不够科学的地方,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干部选拔任用的6条原则性要求如何具体落实还缺乏可操作的内容;对干部工作实绩的考察,也缺乏系统、全面的评价体系等,这些都影响着组织工作满意度。
1.2 组织工作服务效果的模糊性因素
组织工作的本质是服务和保障,由于其提供是一种公共产品或者说公共服务,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特征,因此,服务对象对服务效果的好坏不能从“消费”选择偏好上显现。另外,组织工作服务的面向广、内容丰富,涉及因素复杂,服务效果难于量化,具有明显的模糊性。比如,要计算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组织工作的贡献率是非常困难的事。
1.3 少数干部行为表现的负面性因素
一是管干部的问题。现实中由于体制存在缺陷、干部监管不到位,总有少数干部经不起诱惑而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这些失范行为,会降低党组织的威信。二是用干部的问题。即少数组工干部用人上的腐败行为,这是老百姓最为痛恨的。这两类负面的行为表现,虽是少数,影响却极坏,互联网更是放大了这种负面影响。
1.4 评价主体的参与性因素
由于组织工作具有涉及层面广、职能特殊、政策性强、工作程序复杂等特点,普通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参与程度、关注程度、了解深度有限,这也影响到他们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由于信息不对称,群众对某位干部如何提拔上来知之甚少,有种神秘感,往往无端产生“暗箱”操作的猜测。
1.5 组织系统思维模式的惯性因素
虽然有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组织工作自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加上任务繁重,使得组织工作容易按惯性思维运行,工作方法手段创新不足。组织系统作为一个层级官僚制的组织结构,难免有对外界环境反应迟钝的弊病,因而对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群众对组织工作有不满意的地方,有时问题不是出在工作本身,而是出在按惯性运作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上。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比如,组织工作的非独立性因素:组织工作是党委工作的组成部分,同党委、政府工作的关联度很大,群众难于分清哪些是组织部门抓的工作、哪些不是;文化环境的差异性因素:不同地域群众的思维习惯、不同时期社会心理的差异,一定时期、地域的社会风气、社会矛盾激烈程度等文化、环境方面的差异性也左右着干部群众的评价尺度。本文主要关注的是组织工作自身的问题,即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内因,因此对外部的、客观的因素不作过多探讨。
认真分析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各种因素,有利于我们正确地认识、和利用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结果,也有利于我们找到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路径。
2 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实现路径
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是党的要求,人民的期盼,组织部门责无旁贷。基于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笔者认为,以下四个方面是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主要路径。
2.1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核心路径
干部选拔任用是党实现领导的重要方式,群众看组织工作,最直接的就是看选人用人。组织部门要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的核心环节抓实抓好。
2.1.1 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人导向有问题,就会挫伤广大干部的进取心,也会使干部误入歧路,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损害。2007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宁夏考察工作时强调:“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这讲的就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的问题。组织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真正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具体选任工作中,还要把选人用人的导向具体化,不使原则在实践中落空。如考核实绩,要结合实际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业绩考评体系,通过考评为干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1.2 要提高用人的科学化水平。科学化在中央提出的干部“三化”方针中排在首位,是事关组织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影响满意度的关键因素。提高用人科学化水平,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要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制度和非定向预推提拔领导干部人选办法,解决“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要提高干部考察的科学性,丰富考察的手段,并把考察工作多放在平时。切实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在具体方式上,探索工作履历分析技术,引入和完善情景模拟、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重在测试竞职者综合能力素质的笔试面试方法,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建立健全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制度,畅通不同系统间干部交流渠道,使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2.1.3 要扩大干部选任民主。民主公开是公信的前提,要按照“阳光组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和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比如,在干部考察预告环节,将参会人数、被推荐者得票数、排名情况全部公之于众;针对任前公示信息相对简单的情况,增加拟任人选的照片、工作简历等;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中,引入电视、网络直播手段,面试中增设群众评委,让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等等。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职位空缺公告、公推公选、实绩公示公议等制度,努力破除选人用人工作的封闭性和神秘感。
2.1.4 要坚决严惩不正之风。要把加强监督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防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监督制度。畅通监督举报信息来源和渠道,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部选拔过程中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2.2 优化组织工作服务质量是重点路径
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党员、干部和人才“三支队伍”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是组织工作的任务,因此也要从这些方面来看组织工作的成效。
2.2.1 服务大局要有新突破。组织工作的工作内容、政策措施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而不能偏离甚至相悖。如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干部工作要在增强班子抓发展合力、提升班子整体效能上下功夫,切实把各级干部的力量凝聚到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中;人才工作要在完善人才集聚措施、健全人才政策体制上做文章,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局面;基层组织建设要在理顺管理体制、扩大组织覆盖面、丰富载体活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上花力气,夯实经济转型的组织基础。
2.2.2 服务党员、干部和人才要有新举措。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是组织工作的终端,也是反映组织工作成效的“前沿阵地”。要真正把以人为本融入到为党员、干部、人才服务之中。工作上,要充分考虑下级、基层和工作对象的实际困难,注重调动广大党员、干部、人才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干事业;学习上,要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生活上,要完善困难党员帮扶机制,注重解决党员、干部、人才的实际问题,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
2.2.3 服务民生要有新作为。要结合“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开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查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使组织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富有成效。要注意通过开展“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谋利益。要认真落实信访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帮助他们把该办的事情办好。总之,就是要把群众观点作为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让基层群众真正得实惠。
2.3 打造过硬的组工队伍是根本路径
要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和组织工作满意度,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既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标准,也是干部群众对组工干部的形象要求。
2.3.1 要坚持公道正派。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衡量一个组织工作干部是否合格,首先要看他是否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干部群众看组织部门的形象,也是首先看这一条。”公道正派是衡量组织干部是否具有坚强党性的重要标准。每名组工干部都要以此为标尺,努力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2.3.2 要坚持提升素质。要按照推进学习型、研究型组工干部队建设的要求,积极采取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倡导学习研究等方式,坚定组工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提升组工干部政策运用、知人善任、创新创优等能力,用组工干部的高素质保证组织工作的高质量。要坚持从严治部、从严要求,树立可靠、可信、可敬、可亲的组工干部形象,努力建好“三个之家”,为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提供内在保证。
2.3.3 要坚持转变作风。要坚持重心下移,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中,熟悉基层和党员干部的想法意愿,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回应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同时,要把组工干部“十严禁”要求作为底线,严格执行,做出表率,力保政治坚定性、品德纯洁性、行为先进性。要加强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破除按部就班的思维定势。要强调求真务实,杜绝表面文章和形式主义。
2.4 构建科学的工作机制是长久路径
只有建立了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才有长久保障。
2.4.1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书记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抓组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责任,对组织工作要经常过问、经常指导。党委组织部长作为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亲自牵头、统筹协调,带领班子和组工干部认真抓好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同时,上下组织部门之间要就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2.4.2 要拓宽民意畅通渠道。民意清,措施才能实,群众才能满意。要坚持开门整风、主动纳谏,着力在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民意沟通机制、民意分析机制和民意回应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对民意的收集、梳理、吸纳、反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2.4.3 要扩大组织工作透明度。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媒体通报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以及公众和媒体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培养和宣传组织工作的先进典型,主动介绍组织工作的成绩。建立健全媒体干预应对机制,对负面报道迅速主动向社会说明真相,公布处理结果,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2.4.4 要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要围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测评和调查结果,认真分析原因,深入查找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整合组织工作资源,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集中力量解决一批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问题,让社会各界看到组织部门的决心,进而赢得民心。
2.4.5 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部门实际,将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组织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增强考核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细化考评措施、延伸考察触角,对部内机构和下级组织部门实行双向的满意度考评。科学运用考评结果,真正达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效果。
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齐心协力、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组织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