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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气严三实”要求,持续解决“四风”问题,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先后建立了《督查工作制度》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问责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干事、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督查制度确定五大方面督查工作要点:一是督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督查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和中心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决议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