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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国标委联合发布了2004年44号公告.公告指出,针对2003年5月12日发布的WLAN两项国家标准,其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实施再次公告如下:一、2004年6月1日将延期强制实施上述标准.二、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2003年第113号公告中涉及的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强制实施时间后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