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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是对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湖北宜昌是我国重要的磷矿输出地,其磷矿资源开发中的水环境保护存在两个主要问题:首先在水环境评价、水环境检查和闭矿规划方面存在制度缺失;其次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分散、执法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实践中,一方面要完善水环境评价制度、建立水环境检查制度、制定闭矿规划制度;另一方面要强化执法部门执行权、加大责任主体处罚力度,进一步促进磷矿开发与水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