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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对能源的需求也水涨船高。国内资源的日渐匮乏、世界传统产油区形势的微妙复杂,都让人们越来越多地将目光投向非洲这一新兴石油输出地区。作为非洲第一大产油国的尼日利亚,自然成为中国海外寻油之路的重要目标。在许多人看来,石油丰富而工业品匮乏的尼日利亚经济和中国经济恰能互补,双方合作前景一片光明。但是当地频发的“石油暴力”,以及尼日利亚贪污成风、腐败盛行的传闻,给这个美妙的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寻油之旅
初显成效
尼日利亚石油资源丰富,截至2005年底,已探明石油储量359亿桶,主要集中在东南部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带,特点是油田多而小(储量大多低于5000万桶,但数量多达250座左右)。自1994年以来,在尼日尔河入海口和靠近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岛附近相继发现海上石油储量,2001年西非沿海更发现了近70亿桶海上石油储量,为世界海上石油储量之冠。目前尼日利亚日产原油近300万桶,预计2010年将达到400万桶。
尼日利亚石油产量95%来自合资生产,即以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NNPC)为一方,以壳牌、雪佛龙、埃克森美孚、康菲、道达尔等跨国集团为另一方组成合资公司共同开发,NNPC原则上占60%股份。国家经济严重依赖石油产业,其财政收入的80%以上、外汇收入的95%以上来自石油收益。
中尼两国石油合作始于1996年,当时中石油进入尼日利亚,但由于效益不佳,1998年即撤出。但同年中石油物探局通过和当地企业注册合资公司BGP,在尼从事石油勘探服务,是最早实际进入尼石油产业的中资公司。
21世纪初,中国石油公司掀起在海外的扩张热潮,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系统均有旗下多家子公司在尼投资石油产业。2003年2月,中石化经过一年多运作,作为本土公司技术支持伙伴,成功中标可采储量2130万桶、最高年产量330万桶的Stubb
Creek边际油田,并拥有100%开发权,开发总投资6305万美元,操作费用8748万美元,共计投资总额1.5亿美元,税后总利润7342万美元,此为中资企业在尼石油开发中标之始,并为下一步参与区块开发打开了大门。
在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区块招标中,中资企业全面出击。2004年12月,中石化和NNPC签署了开发尼日尔河三角洲两个区块的协议;2006年4月,在胡锦涛主席访问尼日利亚期间,中海油以40亿美元加上参与炼油厂扩建等项目为代价,一举获得尼日尔三角洲地区4个区块的开采权。此外,中资公司还大力扩张股权:2006年1月,中海油斥资22.68亿美元现金,从尼日利亚南大西洋石油公司手中收购“OML130”AKPO油田45%股权,创下该公司迄今最大海外并购记录;同年晚些时候,中石化和尼日利亚卡杜纳炼油厂的股权并购谈判也取得实质性进展,中资将获得这个日产11万桶成品油、尼四大炼油厂之一的企业“控制性股权”。
根据2005年7月签署的中尼双边协议,2005-2009年间,中国每年从尼日利亚获得的石油进口量为3万桶/天。不过中资企业在尼所获开发权的油田,都基本处在勘探、开发的前期阶段,距离规模生产尚需相当时日。
政府低效腐败
石油开发步履艰难
不过对于许多在尼的石油公司而言,尼日利亚丰富的油气资源是“看上去很美,吃到嘴很难”。
根据尼日利亚自1979年起实行的法律规定,境内区块石油开发必须采用与NNPC合资的方式,且后者原则上应占60%股权。由于尼日利亚经济结构严重不合理,年人均国民收入仅1000美元左右,NNPC资金周转困难,加上官僚主义和贪腐盛行,不能按要求满足合资企业股权参与协定所规定的维护及运营成本所需的份额,对石油工业投资产生了负面影响,阻碍了石油工业特别是陆上石油生产的发展。对此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对石油开发的预算资金投入,但这些有限的资金相对于规模急遽扩张的石油开发摊子,以及越来越严重的官僚机构贪腐内耗,都不啻杯水车薪。
面对如此困境,尼政府不得不做出妥协,实施多项改革措施,以提高效率。
首先是拆分NNPC并将之私有化,以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政府负担,增加石油开发的活力。早在1988年,政府就将NNPC拆分为12个子公司,近年来改革步伐更大。2002年5月,为增强NNPC自我生存能力,政府宣布实行“商业化运作”,并“尊重其独立性”。但私有化实质的结果却是企业控制权由政府与之有密切关系的官僚、财阀集团或个人手中,如向中海油出售AKPO油田股权的南大西洋石油公司,就是由前国防部长丹约玛将军幕后操纵的。这样一来,原有体制的种种弊端几乎原封不动被传承下来。
其次是降低国家控股比例,允许外国公司持有更多股权,如1989年以前,壳牌尼日利亚公司股权的80%归NNPC所有,经过几次转让,如今持股比例已降至“规定线”以下的55%。
此外,近三四年来,尼政府开始尝试一种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产量共享合同,以填补开发资金缺口。按此合同规定,运营商需完全承担勘探、开发、技术、设备和生产所需费用,生产开始后以原油年产量的40%用于偿还跨国石油公司的全部投资费用,并可获得余额部分55%的税收油。这就避免了过去因采用合资企业办法NNPC不能满足现金提供的要求而使重要项目陷于停顿。
然而尼政府在石油开发中的角色让许多企业感到困惑,尽管提出种种“商业化”改革措施,但事实上开发权及承包项目的生杀予夺完全取决于政府官员的态度,加之腐败和官僚主义盛行(即使以非洲标准衡量也是极其严重的),使事情往往变得既简单又复杂。由于领导人物利益牵扯其中,一些关键性的政策、决定朝令夕改,变幻无常。如2000年,政府在外界压力下宣布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竞争石油区块开发许可证,以“杜绝腐败现象”。仅过了两年便自食其言,在OPL256海上石油区块招标中举行了仅3家公司参与的“选择性投标”,并随即将许可证颁给美国Ocean
Energy公司。据当地媒体揭露,中标公司为此“额外”支付了1.45亿美元的“政府公关费用”。
由于历史积怨、民族矛盾等复杂原因,尼联邦政府和油田密集的三角洲地区当地部族伊博族在石油收益分配等问题上态度对立。伊博族认为,在家园土地上进行的石油开发本应给自己带来好处,但结果却是政府、官商阶层以及“外国人”分享了石油收益,伊博人非但没分到钱,原本从事的农业、渔业也由于地盘被油田挤占或污染而难以为继。不但如此,由于石油产业对劳动力要求高,当地人很难从油田获得就业机会作为补偿,这导致“三角洲”地区针对油田和外国石油企业的绑架、爆炸事件频发,仅去年一年就有不同国家、公司的100余人被绑架。暴力活动常常阶段性导致尼石油生产能力降低1/4甚至更高。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石油大国尼日利亚竟是个“结构性缺油”的国家。原来尼石油产业畸形,近百万平方公里领土上竟只有4家大型炼油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仅44.5万桶,本来已大大不敷需要,再加上管理维护不善,设备毁损严重,近年来面临周期性的技术故障,从而导致周期性的关闭,其实际产量仅有设计能力的一半。结果是产油大国尼日利亚的汽油供应竟经常出现短缺,油价飙升,民怨沸腾。许多无力承担高油价的贫民和一些意在牟利的不法商人乘机大肆盗截输油管偷油,不但造成大量经济损失(仅2005年头4个月盗窃原油就达609万桶),还经常发生爆炸伤亡等恶性事件。
本来“产量共享合同”可以提高跨国公司的投资积极性,并降低其风险,但尼政府希望尽快获得石油收益以贴补经济,而该合同规定最初几年所产石油份额将主要用于公司弥补勘探和开发成本,这样政府将不能从中较快获益,故实际上并不情愿大规模推广这一做法。由于该做法仅限于海上油田开发,因此近年就出现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尽管海上石油前景更广阔,但政府却把更多资金和精力投入到三角洲地区的陆上石油开发中。
上述种种现象正越来越沉重地打击着跨国公司的投资热情。
中资企业游走于边缘地带
和西方跨国公司相比,中资企业是后来者,更是小字辈。
2005年底,壳牌在尼的日生产能力为22.5万桶,埃克森-美孚更高达75万桶,并计划在2011年达到110万桶。中国几家公司在尼的石油生产才刚刚起步,中石化也好,中海油也罢,所参与的股权合作还只限于区块、企业等低层次,而壳牌已直接插手NNPC石油主管企业的股权,不论是利益和话语权的获得,还是权益的保护,双方都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站在更高的角度上看就更能说明问题。2005年中尼双边协议规定,今后五年尼日利亚平均每天向中国出口3万桶原油,而同期对美出口则为115万桶/天,并计划增加到180万桶/天。美国拿到了尼石油总出口量的45%,而中国连美国的零头都比不上。即使以中国自身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在尼日利亚石油领域中的地位,也远不如在非洲其他伙伴如安哥拉、苏丹甚至乍得高。
由于资历浅,经验少,因此中方在尼日利亚石油产业中所获得的成绩未可高估。如去年中海油所中标的四个区块,实际上是西方公司中标后主动放弃的,原因是当时爆发的多次恐怖事件导致尼石油日产量下降到正常日产量的20%,在此背景下许多跨国企业暂时关闭油田,甚至拒绝交付中标保证金并干脆退出尼日利亚石油市场。跨国石油集团在非洲浸淫多年,有完善的市场分析和风险规避机制,他们的退出绝非一时冲动。而中国企业的迎潮而上,究竟是“高风险高收益”的出奇制胜之招,还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盲目之举,只有时间才能做出裁判。
再如尼四家炼油厂的私有化计划,奥巴桑乔总统2002年即签署法令,计划出售51%的股权,并向壳牌等七家大公司发标,但由于工厂管理混乱、工潮和罢工不断,加上尼方管理层腐败严重,各公司对炼油厂前景均不看好,对招标态度冷淡。政府不得已和印度、马来西亚和中国公司接洽,原本已传闻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中标,但他们却在印度内阁授意下故意流标,让中石化接手。虽然不能据此断定中石化接到的一定是颗定时炸弹,但它至少是个不太好剥皮的烫手山芋。
尼日利亚传统上和中国关系并不密切,中国对非的两大法宝——援建体育场和医疗队——在尼就全无市场。中国轻工产品对尼一方面满足了其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却也打压了其原本有一定规模、在西非市场曾占相当份额的民族轻工业,尤其是纺织工业。由于一些不法中国厂商以次充好、低价倾销,加之许多中资企业不愿雇佣当地员工的痼疾,致使许多当地民众对中国人的态度远不如想象中友好。在此背景下,在当地占有天时、地利的中资石油公司若想取得人和之利,绝非易事。
中国政府和中资企业传统上习惯于走上层路线,通过打通政府关节解决问题,这在尼日利亚腐败成风的特殊环境下更显得容易操作,也容易见效。但这种习惯是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的同时,无形中也使自己被诸如三角洲等地不满民众放在了和政府官员一样的对立面上,加大了开发的难度和风险。不仅如此,事实证明,“见惯大世面”的尼国官员的贪欲很难填平,一味迎合的结果,只能让他们的胃口越来越膨胀,导致开发成本直线上升。
同样,中国人还需时刻提防尼国从政府到地方的非理性决策。由于贪婪和短视,尼政府往往不耐烦等金鸡下金蛋,而更习惯于杀鸡取卵。产量共享合同刚刚初见成效,觉得被人平白挖去一块肥肉的尼政府就坐不住了,他们日前已提出“修正方案”,
计划增加当地公司在近海深水项目的股份,要求国内股份从目前的15%增加到45%,并于2010年增加到70%,这实际上意味着对“产量共享合同”的出尔反尔。中方如果一味把宝押在尼政府和上层,很可能在类似令人眼花缭乱的“翻烧饼决策”中尝尽苦头。
尼政府的胃口很大,绝非一些诸如援建项目或采购合同之类的甜头可以满足,他们向合作者抛出的“价码”包括支持尼担任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赞助尼2030年登月计划(尼国现在连榴弹炮也不能制造)等,他们还不时把石油合作项目跟一些出了名的“钓鱼工程”,如横贯尼南北的拉各斯——卡诺铁路,甚至从哈库特港纵贯撒哈拉大沙漠、将天然气直接输送到地中海之滨阿尔及利亚贝尼萨夫、长达4000公里的输送管线挂钩。这些工程施工难度大、跨越民族、国家多,情况复杂,风险难以预估,本身就具有相当难度,在腐败顽疾难除、行政效率低下、民族隔阂难以跨越的尼日利亚更是荆棘遍布。
值得一提的是,中方在尼石油公司分属三大集团,集团间、集团内部竞争有余而协调不足,如不加以重视,很容易被尼方所乘,导致开发成本与风险的提升,从三大集团此前在苏丹石油开发中自相残杀、导致苏丹政府坐收渔利的前鉴看,这一忧虑绝非杞人忧天。
尼日利亚的石油资源是实实在在的,但这看起来很美的石油开发前景距离真正产生预期收益尚有相当距离,想尽快走完这段距离,需要中国政府、中资企业在具体操作中实实在在的运作与努力。
寻油之旅
初显成效
尼日利亚石油资源丰富,截至2005年底,已探明石油储量359亿桶,主要集中在东南部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带,特点是油田多而小(储量大多低于5000万桶,但数量多达250座左右)。自1994年以来,在尼日尔河入海口和靠近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岛附近相继发现海上石油储量,2001年西非沿海更发现了近70亿桶海上石油储量,为世界海上石油储量之冠。目前尼日利亚日产原油近300万桶,预计2010年将达到400万桶。
尼日利亚石油产量95%来自合资生产,即以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NNPC)为一方,以壳牌、雪佛龙、埃克森美孚、康菲、道达尔等跨国集团为另一方组成合资公司共同开发,NNPC原则上占60%股份。国家经济严重依赖石油产业,其财政收入的80%以上、外汇收入的95%以上来自石油收益。
中尼两国石油合作始于1996年,当时中石油进入尼日利亚,但由于效益不佳,1998年即撤出。但同年中石油物探局通过和当地企业注册合资公司BGP,在尼从事石油勘探服务,是最早实际进入尼石油产业的中资公司。
21世纪初,中国石油公司掀起在海外的扩张热潮,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系统均有旗下多家子公司在尼投资石油产业。2003年2月,中石化经过一年多运作,作为本土公司技术支持伙伴,成功中标可采储量2130万桶、最高年产量330万桶的Stubb
Creek边际油田,并拥有100%开发权,开发总投资6305万美元,操作费用8748万美元,共计投资总额1.5亿美元,税后总利润7342万美元,此为中资企业在尼石油开发中标之始,并为下一步参与区块开发打开了大门。
在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区块招标中,中资企业全面出击。2004年12月,中石化和NNPC签署了开发尼日尔河三角洲两个区块的协议;2006年4月,在胡锦涛主席访问尼日利亚期间,中海油以40亿美元加上参与炼油厂扩建等项目为代价,一举获得尼日尔三角洲地区4个区块的开采权。此外,中资公司还大力扩张股权:2006年1月,中海油斥资22.68亿美元现金,从尼日利亚南大西洋石油公司手中收购“OML130”AKPO油田45%股权,创下该公司迄今最大海外并购记录;同年晚些时候,中石化和尼日利亚卡杜纳炼油厂的股权并购谈判也取得实质性进展,中资将获得这个日产11万桶成品油、尼四大炼油厂之一的企业“控制性股权”。
根据2005年7月签署的中尼双边协议,2005-2009年间,中国每年从尼日利亚获得的石油进口量为3万桶/天。不过中资企业在尼所获开发权的油田,都基本处在勘探、开发的前期阶段,距离规模生产尚需相当时日。
政府低效腐败
石油开发步履艰难
不过对于许多在尼的石油公司而言,尼日利亚丰富的油气资源是“看上去很美,吃到嘴很难”。
根据尼日利亚自1979年起实行的法律规定,境内区块石油开发必须采用与NNPC合资的方式,且后者原则上应占60%股权。由于尼日利亚经济结构严重不合理,年人均国民收入仅1000美元左右,NNPC资金周转困难,加上官僚主义和贪腐盛行,不能按要求满足合资企业股权参与协定所规定的维护及运营成本所需的份额,对石油工业投资产生了负面影响,阻碍了石油工业特别是陆上石油生产的发展。对此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对石油开发的预算资金投入,但这些有限的资金相对于规模急遽扩张的石油开发摊子,以及越来越严重的官僚机构贪腐内耗,都不啻杯水车薪。
面对如此困境,尼政府不得不做出妥协,实施多项改革措施,以提高效率。
首先是拆分NNPC并将之私有化,以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政府负担,增加石油开发的活力。早在1988年,政府就将NNPC拆分为12个子公司,近年来改革步伐更大。2002年5月,为增强NNPC自我生存能力,政府宣布实行“商业化运作”,并“尊重其独立性”。但私有化实质的结果却是企业控制权由政府与之有密切关系的官僚、财阀集团或个人手中,如向中海油出售AKPO油田股权的南大西洋石油公司,就是由前国防部长丹约玛将军幕后操纵的。这样一来,原有体制的种种弊端几乎原封不动被传承下来。
其次是降低国家控股比例,允许外国公司持有更多股权,如1989年以前,壳牌尼日利亚公司股权的80%归NNPC所有,经过几次转让,如今持股比例已降至“规定线”以下的55%。
此外,近三四年来,尼政府开始尝试一种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产量共享合同,以填补开发资金缺口。按此合同规定,运营商需完全承担勘探、开发、技术、设备和生产所需费用,生产开始后以原油年产量的40%用于偿还跨国石油公司的全部投资费用,并可获得余额部分55%的税收油。这就避免了过去因采用合资企业办法NNPC不能满足现金提供的要求而使重要项目陷于停顿。
然而尼政府在石油开发中的角色让许多企业感到困惑,尽管提出种种“商业化”改革措施,但事实上开发权及承包项目的生杀予夺完全取决于政府官员的态度,加之腐败和官僚主义盛行(即使以非洲标准衡量也是极其严重的),使事情往往变得既简单又复杂。由于领导人物利益牵扯其中,一些关键性的政策、决定朝令夕改,变幻无常。如2000年,政府在外界压力下宣布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竞争石油区块开发许可证,以“杜绝腐败现象”。仅过了两年便自食其言,在OPL256海上石油区块招标中举行了仅3家公司参与的“选择性投标”,并随即将许可证颁给美国Ocean
Energy公司。据当地媒体揭露,中标公司为此“额外”支付了1.45亿美元的“政府公关费用”。
由于历史积怨、民族矛盾等复杂原因,尼联邦政府和油田密集的三角洲地区当地部族伊博族在石油收益分配等问题上态度对立。伊博族认为,在家园土地上进行的石油开发本应给自己带来好处,但结果却是政府、官商阶层以及“外国人”分享了石油收益,伊博人非但没分到钱,原本从事的农业、渔业也由于地盘被油田挤占或污染而难以为继。不但如此,由于石油产业对劳动力要求高,当地人很难从油田获得就业机会作为补偿,这导致“三角洲”地区针对油田和外国石油企业的绑架、爆炸事件频发,仅去年一年就有不同国家、公司的100余人被绑架。暴力活动常常阶段性导致尼石油生产能力降低1/4甚至更高。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石油大国尼日利亚竟是个“结构性缺油”的国家。原来尼石油产业畸形,近百万平方公里领土上竟只有4家大型炼油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仅44.5万桶,本来已大大不敷需要,再加上管理维护不善,设备毁损严重,近年来面临周期性的技术故障,从而导致周期性的关闭,其实际产量仅有设计能力的一半。结果是产油大国尼日利亚的汽油供应竟经常出现短缺,油价飙升,民怨沸腾。许多无力承担高油价的贫民和一些意在牟利的不法商人乘机大肆盗截输油管偷油,不但造成大量经济损失(仅2005年头4个月盗窃原油就达609万桶),还经常发生爆炸伤亡等恶性事件。
本来“产量共享合同”可以提高跨国公司的投资积极性,并降低其风险,但尼政府希望尽快获得石油收益以贴补经济,而该合同规定最初几年所产石油份额将主要用于公司弥补勘探和开发成本,这样政府将不能从中较快获益,故实际上并不情愿大规模推广这一做法。由于该做法仅限于海上油田开发,因此近年就出现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尽管海上石油前景更广阔,但政府却把更多资金和精力投入到三角洲地区的陆上石油开发中。
上述种种现象正越来越沉重地打击着跨国公司的投资热情。
中资企业游走于边缘地带
和西方跨国公司相比,中资企业是后来者,更是小字辈。
2005年底,壳牌在尼的日生产能力为22.5万桶,埃克森-美孚更高达75万桶,并计划在2011年达到110万桶。中国几家公司在尼的石油生产才刚刚起步,中石化也好,中海油也罢,所参与的股权合作还只限于区块、企业等低层次,而壳牌已直接插手NNPC石油主管企业的股权,不论是利益和话语权的获得,还是权益的保护,双方都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站在更高的角度上看就更能说明问题。2005年中尼双边协议规定,今后五年尼日利亚平均每天向中国出口3万桶原油,而同期对美出口则为115万桶/天,并计划增加到180万桶/天。美国拿到了尼石油总出口量的45%,而中国连美国的零头都比不上。即使以中国自身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在尼日利亚石油领域中的地位,也远不如在非洲其他伙伴如安哥拉、苏丹甚至乍得高。
由于资历浅,经验少,因此中方在尼日利亚石油产业中所获得的成绩未可高估。如去年中海油所中标的四个区块,实际上是西方公司中标后主动放弃的,原因是当时爆发的多次恐怖事件导致尼石油日产量下降到正常日产量的20%,在此背景下许多跨国企业暂时关闭油田,甚至拒绝交付中标保证金并干脆退出尼日利亚石油市场。跨国石油集团在非洲浸淫多年,有完善的市场分析和风险规避机制,他们的退出绝非一时冲动。而中国企业的迎潮而上,究竟是“高风险高收益”的出奇制胜之招,还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盲目之举,只有时间才能做出裁判。
再如尼四家炼油厂的私有化计划,奥巴桑乔总统2002年即签署法令,计划出售51%的股权,并向壳牌等七家大公司发标,但由于工厂管理混乱、工潮和罢工不断,加上尼方管理层腐败严重,各公司对炼油厂前景均不看好,对招标态度冷淡。政府不得已和印度、马来西亚和中国公司接洽,原本已传闻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中标,但他们却在印度内阁授意下故意流标,让中石化接手。虽然不能据此断定中石化接到的一定是颗定时炸弹,但它至少是个不太好剥皮的烫手山芋。
尼日利亚传统上和中国关系并不密切,中国对非的两大法宝——援建体育场和医疗队——在尼就全无市场。中国轻工产品对尼一方面满足了其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却也打压了其原本有一定规模、在西非市场曾占相当份额的民族轻工业,尤其是纺织工业。由于一些不法中国厂商以次充好、低价倾销,加之许多中资企业不愿雇佣当地员工的痼疾,致使许多当地民众对中国人的态度远不如想象中友好。在此背景下,在当地占有天时、地利的中资石油公司若想取得人和之利,绝非易事。
中国政府和中资企业传统上习惯于走上层路线,通过打通政府关节解决问题,这在尼日利亚腐败成风的特殊环境下更显得容易操作,也容易见效。但这种习惯是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的同时,无形中也使自己被诸如三角洲等地不满民众放在了和政府官员一样的对立面上,加大了开发的难度和风险。不仅如此,事实证明,“见惯大世面”的尼国官员的贪欲很难填平,一味迎合的结果,只能让他们的胃口越来越膨胀,导致开发成本直线上升。
同样,中国人还需时刻提防尼国从政府到地方的非理性决策。由于贪婪和短视,尼政府往往不耐烦等金鸡下金蛋,而更习惯于杀鸡取卵。产量共享合同刚刚初见成效,觉得被人平白挖去一块肥肉的尼政府就坐不住了,他们日前已提出“修正方案”,
计划增加当地公司在近海深水项目的股份,要求国内股份从目前的15%增加到45%,并于2010年增加到70%,这实际上意味着对“产量共享合同”的出尔反尔。中方如果一味把宝押在尼政府和上层,很可能在类似令人眼花缭乱的“翻烧饼决策”中尝尽苦头。
尼政府的胃口很大,绝非一些诸如援建项目或采购合同之类的甜头可以满足,他们向合作者抛出的“价码”包括支持尼担任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赞助尼2030年登月计划(尼国现在连榴弹炮也不能制造)等,他们还不时把石油合作项目跟一些出了名的“钓鱼工程”,如横贯尼南北的拉各斯——卡诺铁路,甚至从哈库特港纵贯撒哈拉大沙漠、将天然气直接输送到地中海之滨阿尔及利亚贝尼萨夫、长达4000公里的输送管线挂钩。这些工程施工难度大、跨越民族、国家多,情况复杂,风险难以预估,本身就具有相当难度,在腐败顽疾难除、行政效率低下、民族隔阂难以跨越的尼日利亚更是荆棘遍布。
值得一提的是,中方在尼石油公司分属三大集团,集团间、集团内部竞争有余而协调不足,如不加以重视,很容易被尼方所乘,导致开发成本与风险的提升,从三大集团此前在苏丹石油开发中自相残杀、导致苏丹政府坐收渔利的前鉴看,这一忧虑绝非杞人忧天。
尼日利亚的石油资源是实实在在的,但这看起来很美的石油开发前景距离真正产生预期收益尚有相当距离,想尽快走完这段距离,需要中国政府、中资企业在具体操作中实实在在的运作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