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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存款占有的归属而言,日本“存款共同占有说”尽管受到批判,但其将存款分为存款债权、存款现金的思路值得借鉴。存款占有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占有这一概念的事实性与规范性特征,从存款依托债权凭证的角度分析也能得出,存款自身特性决定了必须站在“二分说”的立场上认定:存款现金从事实侧面上归银行占有;存款债权援引民法“准占有”概念作为规范侧面依据、坚持“分离性”见解,认定其应为存款名义人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