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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完善科学的政府采购体制,是坚持和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的重大课题。我国自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虽已时达5年,但我国的采购制度仍然是处于不断完善的状态,而地级市由于其特殊性,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文章选取湖北典型地区的两个地级市政府作为重点调查的对象,通过对其决策状态和特点的动态分析,总结一般地级市的政府采购制度以及其存在问题,以期对全面认识和把握我国地方政府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提供实际参考。
关键词:地级市 政府采购 改革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2-282-02
地级市政府在中国地方政府体系中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特殊位置。在市管县体制下,地级市政府的行政决策对区域发展的影响至关重要;不但直接左右着县政府的管理运行,而且对中央和省政府的发展决策能否在基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起着定调护航的导向作用。在地方政府改革中,地级市政府往往充当创新试验者的角色;在政府决策机制创新方面,地级市政府也是较早的探索者。
一、地级市政府采购近年基本情况
由于地级市财政规模介于大城市与县城之间,因此实行政府采购有一定的特殊性。十堰市和宜昌市是湖北省经济发展较快,区域面积较广的两个地级市,在政府采购方面落实比较到位,是湖北省具有典型代表的地级市之一。以下是十堰市和宜昌市2007年政府采购的基本情况。
1.十堰市政府采购基本状况
2007年十堰市的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7.54亿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如下: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总额73795万,年中补报46029万;应编未编296万,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总额64320万,实施执行62065万,节约699万。采购方式执行情况。应用公开招标政府采购49652万,非公开招标政府采购12413万。其工程执行情况。工程预算总额53482万,实际支出为46995万。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共1071次,受委托组织总额10837万,节约1016万,节约率为9.1%。
2.宜昌市政府采购基本状况。宜昌市政府按时完结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达17195.72万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13137.43万元,节约资金4058.29万元。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受理采购项目127个,按时完结政府采购项目121个,其中货物类72个、工程类28个、服务类21个,采购规模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5%,资金节约率比2006年高出近13个百分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预算金额为443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919万元,累计节约资金519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1.7%。
二、地级市机构设置以及采购方式
1.机构设置。从十堰市和宜昌市的政府采购设置来看,主要机构设为三个部门,其职责分别如下:
(1)采购中心。采购中心的职责主要有: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通用项目的政府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采购项目;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采购信息;组织对供应商履约验收。受采购人委托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其它事宜;登记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等相关事宜
(2)采购部。采购部的职责主要有: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采购工作总结和采购项目的统计,项目采购档案的归集、整理;负责接待和处理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询问和质疑等相关事宜
(3)采购中心质检部。采购中心质检部主要负责组织集中采购商品的验收工作;对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服务质量跟踪监督、信息反馈工作以及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和审查。
2.地级市主要采购方式。地级市政府采购采取的方式主要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没有较大的变动。其采购方式主要有为:(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三、地级市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在地级市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这五年期间内,由于地级市人力资源、经济实力、观念制度与省会城市的差距,地级市政府在采购制度、采购流程、采购方式等制度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具体问题归纳如下:
1.观念陈旧,认识程度低。由于地级市尤其是县级政府采购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各项工作相对滞后,各直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不够重视,认识程度不高。认为采购手续复杂,采购周期长,环节繁琐。个别单位、个别人只注重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认为政府采购是财政部门一种夺财权的行为,心中存在疑惑,曲解政府采购,没有把政府采购工作提到议事日程。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善,采购中随意性大;不编或缺编现象客观存在,2006—2007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金额占预算支出总额的29%,较低,年中补报预算达46029万,占预算编制的62%。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粗糙、随意,采购项目不全、不细、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政府采购无法做出年度工作计划。
3.预算软约束。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出现很多事业单位采购时“先斩后奏”的情况。面对公共财政资源,又掌握着独断的权力,政府官员首先会将公共财政变为“吃饭财政”,即首先满足政府机构及其人员的生存需要。在许多地区,不管财政状况如何窘迫,政府官员的工资和各类行政开支总是占据财政支出的大头,其中包括用财政资金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大量物品。
4.采购方式单一。采购中实行询价,单一来源方式比重较大,用公开招标法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有:(1)采购人临时申报计划,规模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要求;(2)采购人以时间紧,采购时间不能满足单位要求为由,改变采购方式。
5.采购操作不规范。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出现投标人和其他政府采购参与人相互串通政府采购报价,或者别的与政府采购相关的行为,损害采购人或采购项目参与人的利益,甚至还有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一气,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利益,出现例如哄抬报价等行为。
四、地级市政府采购改革措施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体制,坚持和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针对地级市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笔者从以下方面探讨地级市政府采购的改革方向。
1.规范预算编制,采取严格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追加管理。由于预算编制不完善,很多事业单位采用询价和单一来源方式等采购数目少的事物,为这些东西要跑到财政局多趟申请批复及盖章,相比之前未采取政府采购时单位自己买实物时,觉得政府采购麻烦而且没必要,产生诸多抱怨。因此,需加强政府采购知识的宣传,加强预算编制,使人民充分了解政府采购的优势与必要性。从政府采购中遇到的问题中可以看出,询价采购与单一来源采购用的较多,归根究底是因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编制预算未将较零散的物品列入预算。而实行集中采购用公开招标的基本参照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目前实行公开招标的事物主要是建设性工程以及市直单位车辆保险等项目,在小项目上不能真正起到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提高效率,便于管理等功能。因此,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认真落实“五统一”原则,即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布置;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要由部门统一编制并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要由财政部门统一核审;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要由财政部门统一汇总;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按规定的程序统一批复。
每年年初,在安排部门预算的同时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办要详细讲解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及相关表格,各单位应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提供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采购目录序号、价格等详细信息。
2.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扩大公开招标比重,进一步推广网上招标的方式以增加透明度。采取网上招标,专家组网上审核方式是以后政府采购改革的必要环节。在政府采购施行中,发现一些问题:(1)由于地级市高级专业人才相对较少,在采购一些较新的项目专家较少,因此需要从外面请省级专家,这样政府财务负担较重,不仅要包那些专家的来回车费、食宿;他们的劳务费也是本地专家的几倍,还有一些附带的旅游等费用。政府一次花费较大,因此若能推行政府采购网络化,专家网上审批,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大一笔费用支出。(2)由于公开招标大多采用面谈方式等,因此供应商主要集中在本市或较近的单位,竞争力较小,选择范围较窄,很难采购到外省相对技术更先进的设备。由于省外供应商要自付车费来到地级市,而且由于政府采购相对较透明,外省供应商不一定能中标,投资风险较大,所以很少有外省供应商参加地级市公开招标。
因此,政府采购电子化是政府采购的发展方向,其旨在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在网上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招投标中心可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招投标信息,供应商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竞价,然后由招标中心组织网上开标和专家评标,并将采购过程及时、完整地公布于互联网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实现“阳光下的交易”。这样能够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对增强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竞争和减少欺诈将发挥重要作用。以广东省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情况为例,它起步较早,目前推广的速度也比较快,广东省以及下属大的地级市和部分行业局基本上都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相关的系统。在这些系统中,基本都采用了数字认证技术来保障系统的安全。部分系统的功能已经做得非常贴近实际采购流程,并有稳定的用户群体和多年的持续稳定运行经验。例如,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从2003年至2007年7月,共完成采购预算84.67亿元、节约资金10.19亿元,节资率为12%;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2007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改革以来,全年药品采购总额达192.7亿元,节约患者费用近20亿元。
推行政府采购招标电子化,供应商可以从网上投标,无需到实地,又快捷又方便,并且增加了政府采购中的竞争实力,更容易节约资金,提高采购效率。
3.加强政府采购知识的推广。地级市政府需要增加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的政府采购知识的宣传,增加对人员的网上递交采购申请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政府采购工作日新月异,只有多方锤炼,准确把握,才能适应政府采购改革的需要。要加强学习,学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摸索和总结工作中的特点和规律,拓宽工作思路,掌握信息资源,研究对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能力,加强廉政教育,使采购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服务意识,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使采购方和供应方双方满意。
4.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面。针对政府采购价格有时高于市场价格,可采取扩大政府采购的信息发布面,让更可能多的参与商参与竞争,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越多,竞争越激烈,政府采购的价格就越能降下来;遏制政府采购领域的围标串标行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的市场秩序,合理制定预算价格,防止供应商哄抬标价,按市场价格设置预算价格。
政府采购工作是财政改革中的重要举措,是一个新鲜事物,没有特定的模式来照抄照搬,而地级市情况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地级市政府采购必须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从而才能不断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展庆,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时代经贸,2008(06)
2.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系统荣获广东科技奖.中国招标,2008(16)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ycgp.org.cn/
5.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sygpc.cn/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财政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税收筹划 湖北武汉 430073)(责编:若佳)
关键词:地级市 政府采购 改革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2-282-02
地级市政府在中国地方政府体系中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特殊位置。在市管县体制下,地级市政府的行政决策对区域发展的影响至关重要;不但直接左右着县政府的管理运行,而且对中央和省政府的发展决策能否在基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起着定调护航的导向作用。在地方政府改革中,地级市政府往往充当创新试验者的角色;在政府决策机制创新方面,地级市政府也是较早的探索者。
一、地级市政府采购近年基本情况
由于地级市财政规模介于大城市与县城之间,因此实行政府采购有一定的特殊性。十堰市和宜昌市是湖北省经济发展较快,区域面积较广的两个地级市,在政府采购方面落实比较到位,是湖北省具有典型代表的地级市之一。以下是十堰市和宜昌市2007年政府采购的基本情况。
1.十堰市政府采购基本状况
2007年十堰市的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7.54亿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如下: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总额73795万,年中补报46029万;应编未编296万,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总额64320万,实施执行62065万,节约699万。采购方式执行情况。应用公开招标政府采购49652万,非公开招标政府采购12413万。其工程执行情况。工程预算总额53482万,实际支出为46995万。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共1071次,受委托组织总额10837万,节约1016万,节约率为9.1%。
2.宜昌市政府采购基本状况。宜昌市政府按时完结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达17195.72万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13137.43万元,节约资金4058.29万元。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受理采购项目127个,按时完结政府采购项目121个,其中货物类72个、工程类28个、服务类21个,采购规模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5%,资金节约率比2006年高出近13个百分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预算金额为443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919万元,累计节约资金519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1.7%。
二、地级市机构设置以及采购方式
1.机构设置。从十堰市和宜昌市的政府采购设置来看,主要机构设为三个部门,其职责分别如下:
(1)采购中心。采购中心的职责主要有: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通用项目的政府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采购项目;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采购信息;组织对供应商履约验收。受采购人委托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其它事宜;登记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等相关事宜
(2)采购部。采购部的职责主要有: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采购工作总结和采购项目的统计,项目采购档案的归集、整理;负责接待和处理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询问和质疑等相关事宜
(3)采购中心质检部。采购中心质检部主要负责组织集中采购商品的验收工作;对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服务质量跟踪监督、信息反馈工作以及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和审查。
2.地级市主要采购方式。地级市政府采购采取的方式主要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没有较大的变动。其采购方式主要有为:(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三、地级市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在地级市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这五年期间内,由于地级市人力资源、经济实力、观念制度与省会城市的差距,地级市政府在采购制度、采购流程、采购方式等制度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具体问题归纳如下:
1.观念陈旧,认识程度低。由于地级市尤其是县级政府采购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各项工作相对滞后,各直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不够重视,认识程度不高。认为采购手续复杂,采购周期长,环节繁琐。个别单位、个别人只注重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认为政府采购是财政部门一种夺财权的行为,心中存在疑惑,曲解政府采购,没有把政府采购工作提到议事日程。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善,采购中随意性大;不编或缺编现象客观存在,2006—2007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金额占预算支出总额的29%,较低,年中补报预算达46029万,占预算编制的62%。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粗糙、随意,采购项目不全、不细、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政府采购无法做出年度工作计划。
3.预算软约束。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出现很多事业单位采购时“先斩后奏”的情况。面对公共财政资源,又掌握着独断的权力,政府官员首先会将公共财政变为“吃饭财政”,即首先满足政府机构及其人员的生存需要。在许多地区,不管财政状况如何窘迫,政府官员的工资和各类行政开支总是占据财政支出的大头,其中包括用财政资金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大量物品。
4.采购方式单一。采购中实行询价,单一来源方式比重较大,用公开招标法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有:(1)采购人临时申报计划,规模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要求;(2)采购人以时间紧,采购时间不能满足单位要求为由,改变采购方式。
5.采购操作不规范。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出现投标人和其他政府采购参与人相互串通政府采购报价,或者别的与政府采购相关的行为,损害采购人或采购项目参与人的利益,甚至还有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一气,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利益,出现例如哄抬报价等行为。
四、地级市政府采购改革措施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体制,坚持和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针对地级市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笔者从以下方面探讨地级市政府采购的改革方向。
1.规范预算编制,采取严格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追加管理。由于预算编制不完善,很多事业单位采用询价和单一来源方式等采购数目少的事物,为这些东西要跑到财政局多趟申请批复及盖章,相比之前未采取政府采购时单位自己买实物时,觉得政府采购麻烦而且没必要,产生诸多抱怨。因此,需加强政府采购知识的宣传,加强预算编制,使人民充分了解政府采购的优势与必要性。从政府采购中遇到的问题中可以看出,询价采购与单一来源采购用的较多,归根究底是因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编制预算未将较零散的物品列入预算。而实行集中采购用公开招标的基本参照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目前实行公开招标的事物主要是建设性工程以及市直单位车辆保险等项目,在小项目上不能真正起到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提高效率,便于管理等功能。因此,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认真落实“五统一”原则,即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布置;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要由部门统一编制并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要由财政部门统一核审;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要由财政部门统一汇总;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按规定的程序统一批复。
每年年初,在安排部门预算的同时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办要详细讲解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及相关表格,各单位应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提供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采购目录序号、价格等详细信息。
2.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扩大公开招标比重,进一步推广网上招标的方式以增加透明度。采取网上招标,专家组网上审核方式是以后政府采购改革的必要环节。在政府采购施行中,发现一些问题:(1)由于地级市高级专业人才相对较少,在采购一些较新的项目专家较少,因此需要从外面请省级专家,这样政府财务负担较重,不仅要包那些专家的来回车费、食宿;他们的劳务费也是本地专家的几倍,还有一些附带的旅游等费用。政府一次花费较大,因此若能推行政府采购网络化,专家网上审批,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大一笔费用支出。(2)由于公开招标大多采用面谈方式等,因此供应商主要集中在本市或较近的单位,竞争力较小,选择范围较窄,很难采购到外省相对技术更先进的设备。由于省外供应商要自付车费来到地级市,而且由于政府采购相对较透明,外省供应商不一定能中标,投资风险较大,所以很少有外省供应商参加地级市公开招标。
因此,政府采购电子化是政府采购的发展方向,其旨在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在网上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招投标中心可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招投标信息,供应商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竞价,然后由招标中心组织网上开标和专家评标,并将采购过程及时、完整地公布于互联网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实现“阳光下的交易”。这样能够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对增强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竞争和减少欺诈将发挥重要作用。以广东省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情况为例,它起步较早,目前推广的速度也比较快,广东省以及下属大的地级市和部分行业局基本上都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相关的系统。在这些系统中,基本都采用了数字认证技术来保障系统的安全。部分系统的功能已经做得非常贴近实际采购流程,并有稳定的用户群体和多年的持续稳定运行经验。例如,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从2003年至2007年7月,共完成采购预算84.67亿元、节约资金10.19亿元,节资率为12%;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2007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改革以来,全年药品采购总额达192.7亿元,节约患者费用近20亿元。
推行政府采购招标电子化,供应商可以从网上投标,无需到实地,又快捷又方便,并且增加了政府采购中的竞争实力,更容易节约资金,提高采购效率。
3.加强政府采购知识的推广。地级市政府需要增加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的政府采购知识的宣传,增加对人员的网上递交采购申请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政府采购工作日新月异,只有多方锤炼,准确把握,才能适应政府采购改革的需要。要加强学习,学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摸索和总结工作中的特点和规律,拓宽工作思路,掌握信息资源,研究对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能力,加强廉政教育,使采购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服务意识,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使采购方和供应方双方满意。
4.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面。针对政府采购价格有时高于市场价格,可采取扩大政府采购的信息发布面,让更可能多的参与商参与竞争,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越多,竞争越激烈,政府采购的价格就越能降下来;遏制政府采购领域的围标串标行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的市场秩序,合理制定预算价格,防止供应商哄抬标价,按市场价格设置预算价格。
政府采购工作是财政改革中的重要举措,是一个新鲜事物,没有特定的模式来照抄照搬,而地级市情况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地级市政府采购必须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从而才能不断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展庆,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时代经贸,2008(06)
2.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系统荣获广东科技奖.中国招标,2008(16)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ycgp.org.cn/
5.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sygpc.cn/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财政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税收筹划 湖北武汉 430073)(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