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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世纪中期,英国已被马克思夫人燕妮赞誉为出版自由的“圣地”。可那是英国人自引入印刷机之后与早期的专制君主和后来的各种戒律奋斗了几百年换来的。其中16和17世纪的清教徒贡献卓著,并且做出了堪称可歌可泣的牺牲。
宗教改革前的英国天主教会为了控制“异端”思想的传播,动用了罗马教廷用过的审查、禁书、焚书等一切手段。由于收效不彰,教会被迫求助王权。亨利八世对于查禁“异端”出版活动不遗余力。1515年国会通过的一项法案规定:除非经过“被指定的明智、谨慎的人阅读、讨论和审查过”,否则不得印刷和出版任何拉丁文和英文图书、民谣、歌本和悲剧作品。1526年英国公布第一部禁书目录,3年后禁书书目从18种增加到85种。
亨利在1530年的敕令中还禁止出版印刷、进口、销售反对天主教信仰和国王权威的抄本和印本书。1534年,亨利发布关于诽谤性图书的国王文告,规定未经枢密院或国王指定的审查官德同意,任何人不得印刷任何英文图书。在这种高压下,《圣经》翻译家威廉•廷代尔成为英国宗教和出版自由的一个早期殉道者,他和他的译作一起被付之一炬。
亨利又在1538年的文告中下令:销售图书须经国王批准;未经审查官的审查不得进口任何图书;每本书须印出承印人、作者、译者、编者的姓名,否则将判处监禁和没收财产。这样,整个出版界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主人了。
在反对审查制度的斗争中,清教徒从16世纪中期以后逐渐扮演显要角色。匿名小册子《致国会书》的作者约翰•菲尔德和托马斯•威尔科克斯在1572年被捕后坚持认为,“在议会时代,应是言论自由和写作自由的时代”。休•辛格尔顿因在1579年被发现印刷抨击伊丽莎白一世的图书而被以煽动诽谤罪名砍去右手。桀骜不驯的沃尔夫在监狱中仍然领导着废除出版特权的运动。此后,约翰•斯特劳德、罗伯特•沃尔德格雷夫、约翰•霍金斯等人秘密印刷小册子回敬女王组织的对《致国会书》的反驳,约翰•彭里引发著名的“马普里莱特论战”,虽以印刷商全部被捕、彭里被处以绞刑告终,但是有力冲击了政府控制的出版业。
清教徒约翰•斯塔布斯1579年发表小册子反对46岁的伊丽莎白一世准备与天主教徒、法国安茹公爵结婚。他声辩说,他的目的是维护思想和言论自由。伊丽莎白对公众干预国事感到愤怒,斯塔布斯、他的印刷商和出版商在威斯敏斯特受审并被定为“煽动性写作”罪,斯塔布斯被处以砍去右手。忠君的斯塔布斯在昏厥前抬起断臂高呼“上帝保佑女王”。伊丽莎白随后放弃了婚姻计划。国会中的清教徒议员彼得•温特沃思1576年发表演说《论下院自由》,虽然因此获罪,但是不失为1644年后大名鼎鼎的约翰•弥尔顿出版《论出版自由》的先声。
进入斯图亚特王朝时代,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一改都铎王朝后期的怀柔政策,试图以书报审查等手段等恢复君主绝对专制。当国王与国会关系日趋紧张时,国王干脆撇开国会,直接发号施令,或通过枢密院、星法院、最高宗教委员会和书商公会等特权机构,镇压各种不合意的消息和言论。1611年,詹姆斯一世对宗教法官说:“朕授予你们三位全权……去调查、搜查……所有一端、鼓吹教会分立和诽谤的书籍、流言和文章,一切攻击国家的图书、小册子和肖像画……所有这类书的生产者、设计者、印刷者、散发者及其介绍人、策划者和唆使者,一律没收,处理掉上述书籍及其印刷所……使其不能再得到非法利用。”
由于欧洲大陆的事务尤其是三十年战争,英国人对报纸的关注超过了政论性小册子。第一批荷兰“科兰特”1620年输入英国后,一些书商也转向有利可图的报业,这引起了统治者的警惕。1621年,詹姆斯一世通过驻荷兰大使发布文告,禁止将报纸运往英国。
显然,随着新闻性印刷品的兴起,审查制度的效能在斯图亚特王朝初期已经下降了。出版商也各出奇招对付当局:有的在书名页印上假准印许可和姓名地址;有的书以大幅单面报纸和新闻歌谣的形式出版,因为当局在1632年以前视这些印刷品为无足轻重的出版物;有的让书的正文先通过审查,然后插入献辞、前言;有的在将通过审查的印本书重印时加入新内容。有鉴于此,星法院在1637年才制定了堪称等峰造极的前述出版令。一名未获特许权的印刷商须经出版公会和政府审查官两道关口才能印书。
而清教徒知识分子们也越来越桀骜不驯了。查理一世便频频动用星法院和煽动性诽谤罪来惩治“异端”的出版活动。苏格兰医学博士、清教教士亚历山大•莱顿1628年在荷兰出版小册子《基督徒反主教之辩:向国会呼吁》。星法院指控他进行了“诽谤性的和恶意的中伤”,对他罚款1万英镑。他未经审判就被单独囚禁在一间没有屋顶、不生火的囚室中任凭雨雪侵袭长达15周。他被高等宗教事务委员会法院判处公开鞭笞,脸部刺上SS(煽动性言论散布者)字样和割去双耳,并被判终身监禁。他曾被绑在木桩上,背部被抽打出36道条纹,曾在11月的霜雪中被带枷示众两小时。直到1640年革命爆发他才获释。对莱顿的惩罚和迫害是查理一世任内最可耻的事件之一。
到1636年间,各地出版的图书和小册子内容之激烈,数量之多,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1637年6月,清教徒亨利•伯顿、约翰•巴斯特威克和威廉•普林因撰写抨击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劳德的小册子而被捕,并被鞭打、带枷示众和割耳。三人被带上刑台时受到群众欢呼,巴斯特威克高呼:“如果我的血能使泰晤士河上涨,我将为此洒尽每一滴血。”他们分赴各监狱时,群众在路上撒满鲜花和芳草。这起案件是导致国会1641年撤消星法院和1645年处死威廉•劳德的原因之一。
美国学者弗雷德里克•S•西伯特就此指出:表达意见的自由是在所有压制或控制办法难以奏效之后才被承认的;讨论自由作为一种最终性方法,不是基于健全的理智,而是因为别无选择。■
宗教改革前的英国天主教会为了控制“异端”思想的传播,动用了罗马教廷用过的审查、禁书、焚书等一切手段。由于收效不彰,教会被迫求助王权。亨利八世对于查禁“异端”出版活动不遗余力。1515年国会通过的一项法案规定:除非经过“被指定的明智、谨慎的人阅读、讨论和审查过”,否则不得印刷和出版任何拉丁文和英文图书、民谣、歌本和悲剧作品。1526年英国公布第一部禁书目录,3年后禁书书目从18种增加到85种。
亨利在1530年的敕令中还禁止出版印刷、进口、销售反对天主教信仰和国王权威的抄本和印本书。1534年,亨利发布关于诽谤性图书的国王文告,规定未经枢密院或国王指定的审查官德同意,任何人不得印刷任何英文图书。在这种高压下,《圣经》翻译家威廉•廷代尔成为英国宗教和出版自由的一个早期殉道者,他和他的译作一起被付之一炬。
亨利又在1538年的文告中下令:销售图书须经国王批准;未经审查官的审查不得进口任何图书;每本书须印出承印人、作者、译者、编者的姓名,否则将判处监禁和没收财产。这样,整个出版界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主人了。
在反对审查制度的斗争中,清教徒从16世纪中期以后逐渐扮演显要角色。匿名小册子《致国会书》的作者约翰•菲尔德和托马斯•威尔科克斯在1572年被捕后坚持认为,“在议会时代,应是言论自由和写作自由的时代”。休•辛格尔顿因在1579年被发现印刷抨击伊丽莎白一世的图书而被以煽动诽谤罪名砍去右手。桀骜不驯的沃尔夫在监狱中仍然领导着废除出版特权的运动。此后,约翰•斯特劳德、罗伯特•沃尔德格雷夫、约翰•霍金斯等人秘密印刷小册子回敬女王组织的对《致国会书》的反驳,约翰•彭里引发著名的“马普里莱特论战”,虽以印刷商全部被捕、彭里被处以绞刑告终,但是有力冲击了政府控制的出版业。
清教徒约翰•斯塔布斯1579年发表小册子反对46岁的伊丽莎白一世准备与天主教徒、法国安茹公爵结婚。他声辩说,他的目的是维护思想和言论自由。伊丽莎白对公众干预国事感到愤怒,斯塔布斯、他的印刷商和出版商在威斯敏斯特受审并被定为“煽动性写作”罪,斯塔布斯被处以砍去右手。忠君的斯塔布斯在昏厥前抬起断臂高呼“上帝保佑女王”。伊丽莎白随后放弃了婚姻计划。国会中的清教徒议员彼得•温特沃思1576年发表演说《论下院自由》,虽然因此获罪,但是不失为1644年后大名鼎鼎的约翰•弥尔顿出版《论出版自由》的先声。
进入斯图亚特王朝时代,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一改都铎王朝后期的怀柔政策,试图以书报审查等手段等恢复君主绝对专制。当国王与国会关系日趋紧张时,国王干脆撇开国会,直接发号施令,或通过枢密院、星法院、最高宗教委员会和书商公会等特权机构,镇压各种不合意的消息和言论。1611年,詹姆斯一世对宗教法官说:“朕授予你们三位全权……去调查、搜查……所有一端、鼓吹教会分立和诽谤的书籍、流言和文章,一切攻击国家的图书、小册子和肖像画……所有这类书的生产者、设计者、印刷者、散发者及其介绍人、策划者和唆使者,一律没收,处理掉上述书籍及其印刷所……使其不能再得到非法利用。”
由于欧洲大陆的事务尤其是三十年战争,英国人对报纸的关注超过了政论性小册子。第一批荷兰“科兰特”1620年输入英国后,一些书商也转向有利可图的报业,这引起了统治者的警惕。1621年,詹姆斯一世通过驻荷兰大使发布文告,禁止将报纸运往英国。
显然,随着新闻性印刷品的兴起,审查制度的效能在斯图亚特王朝初期已经下降了。出版商也各出奇招对付当局:有的在书名页印上假准印许可和姓名地址;有的书以大幅单面报纸和新闻歌谣的形式出版,因为当局在1632年以前视这些印刷品为无足轻重的出版物;有的让书的正文先通过审查,然后插入献辞、前言;有的在将通过审查的印本书重印时加入新内容。有鉴于此,星法院在1637年才制定了堪称等峰造极的前述出版令。一名未获特许权的印刷商须经出版公会和政府审查官两道关口才能印书。
而清教徒知识分子们也越来越桀骜不驯了。查理一世便频频动用星法院和煽动性诽谤罪来惩治“异端”的出版活动。苏格兰医学博士、清教教士亚历山大•莱顿1628年在荷兰出版小册子《基督徒反主教之辩:向国会呼吁》。星法院指控他进行了“诽谤性的和恶意的中伤”,对他罚款1万英镑。他未经审判就被单独囚禁在一间没有屋顶、不生火的囚室中任凭雨雪侵袭长达15周。他被高等宗教事务委员会法院判处公开鞭笞,脸部刺上SS(煽动性言论散布者)字样和割去双耳,并被判终身监禁。他曾被绑在木桩上,背部被抽打出36道条纹,曾在11月的霜雪中被带枷示众两小时。直到1640年革命爆发他才获释。对莱顿的惩罚和迫害是查理一世任内最可耻的事件之一。
到1636年间,各地出版的图书和小册子内容之激烈,数量之多,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1637年6月,清教徒亨利•伯顿、约翰•巴斯特威克和威廉•普林因撰写抨击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劳德的小册子而被捕,并被鞭打、带枷示众和割耳。三人被带上刑台时受到群众欢呼,巴斯特威克高呼:“如果我的血能使泰晤士河上涨,我将为此洒尽每一滴血。”他们分赴各监狱时,群众在路上撒满鲜花和芳草。这起案件是导致国会1641年撤消星法院和1645年处死威廉•劳德的原因之一。
美国学者弗雷德里克•S•西伯特就此指出:表达意见的自由是在所有压制或控制办法难以奏效之后才被承认的;讨论自由作为一种最终性方法,不是基于健全的理智,而是因为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