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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之厚薄,自古难断之公案。儒家以孝道首倡厚葬隆礼,然疲民伤财之事立显,发冢害死之端频出。于是墨子基于功利而高呼薄葬:一曰缩短丧期,二曰少葬财物。然墨说终未易俗。至吕不韦,基于逝者而指出厚葬之害,致令逝者不得入土为安,一因逝者子孙生命不能永在、基业亦不能长久,二因财货诱惑流民盗贼横财之念,然世风依然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