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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是个简单但又不是很好懂的地方。小时候吃不饱穿不暖,多亏了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才总算解决了温饱问题。不过,走在田间地头,也有一丝丝困惑,那会儿当然不解,现在多少有点明白了。承包制让每家每户有了自己的田地,这是农民最愿意看到的事情,积极性当然就会高涨。于是如何扩大自己的地盘,是每个家庭所特别愿意做的事情。但土地面积有限,扩大地盘就显得比较困难。这难不住农民,一来把各种犄角旮旯利用起来,松松土、施施肥,就可以种上蔬菜了;二来就是在修理田时,从公用的田埂上多挖那么几下,似乎自己的田地的面积就变宽了。其实能增宽多少呢?也就多种一排水稻而已,增产非常有限。但众多家庭就喜欢挖,充分展示了承包制后家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质。结果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麻烦,田埂越来越窄了,还得生产队出面协调,来确保田埂必要的宽度。还有就是放水问题。水稻需要水,但水渠是公共的,于是一些家庭为了一己之私,就会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给自家的田地里多放点水,而不是按照原本的水的流向操作。这还得生产队出面派出专门的管放水的人来管理水渠的放水问题。
如果是在农村长大的,并且真干过农活的,就会对我前面所讲的情节非常熟悉。的确,承包制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纠正了过去不正确的激励,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公共领域。这样看来,早期公社还是有点好处,那就是让农村的公共领域变得有效率,比如水利设施建设;统一安排公共资源采伐和利用等等,而这些优点并没有在承包制之后得到有效继承。正如早年实行公社制度时完全无视农民的私人利益一样,后来实施的承包制则完全无视了农民的公共领域。当然,现在很多人已经认识到承包制所带来的土地碎片化的问题,于是试图通过推行家庭农业来加以整合。但究竟什么是家庭农业?
现在要推行的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业,而不是承包制时期碎片化的家庭农业。那么理所当然,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获得这个规模了。在现有的条件下,获得这个规模的途径很简单,要么是若干家庭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联合体;要么少数家庭租赁其他家庭的土地使用权,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在承包制的基础上进行一些制度的创新。接下来问题就来了,家庭愿意进入家庭农业吗?如果是采取联合体的形式,从农村的情况看,无非是三两好友的联合,或者是某个族姓的联合,最方便的是基于过去的生产队的组织遗产的联合。这样一来,不同的农村生产联合体就会出现。
假如家庭企业是基于过去生产队的制度遗产,那么农村公共领域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比如我们村的田地排水和水电设施还是依赖村子统一协调的。如果以家族联合体的形式出现,也比较容易解决,因为很多村子原本就是单姓村,或者少数两三个姓氏,这和生产队差不多。如果是三两好友的联合,不太容易实现,因为好友的田地不一定挨着,即便联合也很难实现规模经济。唯一麻烦的是通过市场化的形式把土地使用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这反而不容易解决了。一些读者可能会疑惑,农村土地的使用权集中在少数家庭手里,不就是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吗?这是多好的制度形式啊。但中国毕竟不是发达国家,假如使用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就必须面对三大难题,一是出让使用权的家庭干什么?这部分人口只能从农业转移到其他部门,也就是变成所谓的农民工,这就带来了后续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问题。二是少数家庭成为农场主,需要雇佣农场工人,这些农场工人是属于城镇工人还是农民?在农民和城镇人口社会保障相差甚远的条件下,这种家庭农业势必带来农村更大的不平等。三是家庭企业如何利用村庄的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是付费租赁还是自建?如何和村庄协调?以及如何防止原来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被少数人占有的难题?这些都需要仔细思考和应对。
简而言之,一项制度有利有弊,如果只看到规模经济,看不到其可能带来的诸多不利后果,那么城镇化以及农村的问题只会越累积越严重。
如果是在农村长大的,并且真干过农活的,就会对我前面所讲的情节非常熟悉。的确,承包制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纠正了过去不正确的激励,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公共领域。这样看来,早期公社还是有点好处,那就是让农村的公共领域变得有效率,比如水利设施建设;统一安排公共资源采伐和利用等等,而这些优点并没有在承包制之后得到有效继承。正如早年实行公社制度时完全无视农民的私人利益一样,后来实施的承包制则完全无视了农民的公共领域。当然,现在很多人已经认识到承包制所带来的土地碎片化的问题,于是试图通过推行家庭农业来加以整合。但究竟什么是家庭农业?
现在要推行的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业,而不是承包制时期碎片化的家庭农业。那么理所当然,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获得这个规模了。在现有的条件下,获得这个规模的途径很简单,要么是若干家庭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联合体;要么少数家庭租赁其他家庭的土地使用权,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在承包制的基础上进行一些制度的创新。接下来问题就来了,家庭愿意进入家庭农业吗?如果是采取联合体的形式,从农村的情况看,无非是三两好友的联合,或者是某个族姓的联合,最方便的是基于过去的生产队的组织遗产的联合。这样一来,不同的农村生产联合体就会出现。
假如家庭企业是基于过去生产队的制度遗产,那么农村公共领域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比如我们村的田地排水和水电设施还是依赖村子统一协调的。如果以家族联合体的形式出现,也比较容易解决,因为很多村子原本就是单姓村,或者少数两三个姓氏,这和生产队差不多。如果是三两好友的联合,不太容易实现,因为好友的田地不一定挨着,即便联合也很难实现规模经济。唯一麻烦的是通过市场化的形式把土地使用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这反而不容易解决了。一些读者可能会疑惑,农村土地的使用权集中在少数家庭手里,不就是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吗?这是多好的制度形式啊。但中国毕竟不是发达国家,假如使用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就必须面对三大难题,一是出让使用权的家庭干什么?这部分人口只能从农业转移到其他部门,也就是变成所谓的农民工,这就带来了后续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问题。二是少数家庭成为农场主,需要雇佣农场工人,这些农场工人是属于城镇工人还是农民?在农民和城镇人口社会保障相差甚远的条件下,这种家庭农业势必带来农村更大的不平等。三是家庭企业如何利用村庄的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是付费租赁还是自建?如何和村庄协调?以及如何防止原来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被少数人占有的难题?这些都需要仔细思考和应对。
简而言之,一项制度有利有弊,如果只看到规模经济,看不到其可能带来的诸多不利后果,那么城镇化以及农村的问题只会越累积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