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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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 One
  
  没方向感记性要好。
  记性不好眼睛要好。
  眼睛不好第六感要好。
  如果第六感也不好……多保重!
  
  写完短消息,路之之咬牙切齿按下发送键,低咒一声:“笨蛋 !”
  那边总算沉寂下来,路之之心里却开始发毛,那家伙弄丢自己的本事太大,真要有个三长两短,无良的老爸肯定会把自己剥皮拆骨,然后打包送到陆家去赔罪。
  见她每隔三分钟看一次手机,对面的男人脸色渐渐阴沉,路之之一颗心早就飞到别处,哪里管得了他脸上有没有开花,不知不觉嘀咕起来。
  “怎么还没消息?”当她的声音大到足以让男人听清,男人霍地起身,二话不说,拂袖而去。
  “别走!”眼看又一次相亲被那人搞砸,路之之抄起包就离开座位,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马上去掐死那小坏蛋。
  男人低头打量自己一眼,很是庆幸今天换了一套贵到离谱的西服,自我感觉好到了极点,潇洒地一个转身,带着满腔希望回头。
  一缕绿茶的淡香飘过,有人和他擦肩而过,冷冷丢下一句:“把你自己的单买了!”
  
  Part Two
  
  路之之一溜烟跑到目的地,果不其然,陆家那小坏蛋又坐在街头,看着人来人往,眼神落寞,如一只孤独的流浪狗。
  她的心突然柔柔地疼起来,满腹戾气化成了认命的一声叹息。
  谁叫他家有恩于她呢,他是她的责任,而且是一辈子的责任。
  陆知眼角的余光一直没离开那个方向,看到那熟悉的身影,不禁有种欢呼的冲动。
  想去相亲,门儿都没有!她心目中,只能有他的存在!
  她要是走了,他岂不是成了没头的苍蝇,做什么都没有意义?
  斜眼看到路之之垂头丧气地走近,他迅速换上如被父母抛弃的惨痛表情,猛地扑了上去。
  路之之被抱个正着,面对这百年不变的重逢惊喜,翻了翻白眼,拍了拍他的背,用哄孩子般的温柔语气说:“路痴,别闹了,回家吧!”
  跟你回家才有鬼!陆知窃笑着把手臂紧了紧,暗想:这些天她工作得太辛苦,好像又瘦了,该好好休息一下……
  习惯是种可怕的东西,看路之之就知道。也许是母亲早逝的原因,她很排斥和人的身体接触,那件事发生后,她成为陆知的专职家庭教师、贴身保姆、专业领路人,还有……人样娃娃。
  因为陆知立刻与她拉近距离,不管何时何地,一高兴起来就蹦过来熊抱。她嗫嚅着提出异议,他那无良的父母振振有辞 :“拥抱是一种正常的礼仪,以后你会经常出国,现在就应该习惯!”
  她悄悄叹了口气,因为陆知坚持这个莫名其妙的礼仪,大学里男生对她敬而远之,她到现在还没好好谈过恋爱,落到要靠相亲推销自己的地步,真是失败!
  这次也抱得太久了吧!瞥到路人的异样目光,她猛地醒悟过来,一脚踹去,大喝道:“你到底走不走!”
  意犹未尽!陆知恨恨地松手,灵机一动,随手一指,赌气般嘟哝:“我要去那里吃饭!”
  这里是食街,餐厅林立,哪家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路之之回头一看,扑哧笑出声来,“那是洗手间!”
  陆知尴尬不已,粉白粉白的脸如染烟霞,长长的睫毛扑扇如蝶翼。见她笑得花枝乱颤,他气急败坏,索性破罐子破摔,“反正我不想回去,你陪我吃东西!你真没良心,自己一个人去相亲,有帅哥看有饭吃,我迷路这么久才回来找我,还发消息来气我!”
  路之之有刹那的失神,又立刻醒悟过来,有些哭笑不得,小坏蛋个头没怎么长,还是号称海拔一米七五,脸却越长越漂亮,跟一米七的自己站在一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姐妹,当然,她这个姐姐比妹妹丑多了。
  时间过得真快,她大学毕业在陆家公司里已经工作了四年,他也拿到硕士学位,已经进公司准备接班,她以后的日子,肯定又是水深火热。
  她这个保姆,什么时候才能熬到头啊!她突然有些灰心,低头轻声道:“算了,你要是愿意去,下次相亲我带着你,你也帮忙参谋参谋。”
  竟然还有下次!竟然要我参谋!陆知一口银牙几乎咬碎,二话不说,转头就走。
  “路在这边!”路之之忍无可忍,当街摆出茶壶姿势咆哮。
  情人眼里出西施,陆知看到难得一见的漂亮姿势,哈哈大笑,回头猛扑,把那漂亮茶壶抱了个满怀。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路痴带回家,路之之累得话都说不出来,进了门,顾不上淑女形象,把鞋子一甩,扑上沙发作挺尸状,连枕头掉了都懒得捡。
  “爸、妈,路伯伯,我回来了!”陆知还是一副兴致勃勃的表情,跟在她身后收拾好残局,把枕头捡起来塞到她头下,顺手在她脑门上拍了一记,开始进行几年来雷打不动的工作——闪进厨房视察。
  自从他去外地上大学,放假时路向阳就会休几天假,专门过来做菜给他吃,他的父母亲也尽量推掉外面的应酬,两家人一起团聚。
  “之之,今天情况怎样?”路向阳笑呵呵地走出来,“听说那小子个头挺高,应该跟你挺配!”
  “电线杆也很高!”陆知在厨房里凉凉说了一句。
  路之之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大叫一声:“你去挖根电线杆来,我马上嫁!”
  路向阳笑倒在地,陆爸爸在楼上倚着栏杆笑道:“之之,婚姻是人生大事,玩笑不得,不能光看外表……”
  话没说完,陆知抓着把菜刀气冲冲跑出来,挥舞着菜刀吼道:“好,我给你挖根电线杆回来,你不嫁是小狗!”
  路之之恨不得一头撞死,忍着笑拱手,“拜托这位大哥,你没有知识要有常识,没有常识要多看电视,电线杆是能用菜刀挖回来的吗?还有,如果你想做黑社会,行头要置备齐全,拿菜刀太不专业!”
  陆妈妈正在下楼梯,笑得捂着肚子干脆坐了下去,她不知想到什么,回头狠狠瞪了陆爸爸一眼,陆爸爸指着自己的鼻子,缩了缩脖子,对已经眼泪鼻涕一把地路向阳说:“老路,我们早把之之当作自己的女儿,她的婚事我们也很着急。我们公司明天有个酒会,各路精英都会到场,要不你跟我们一起去瞧瞧,有中意的告诉我,我马上为之之安排。”
  路之之哀嚎起来:“陆叔叔,是我嫁啊!”
  路向阳敲了她一记,“笨丫头,你吃的米饭还没我吃的盐多,又连恋爱都没谈过,怎么知道合不合适!再说,我每次要你相亲都没下文,你都已经是老姑娘了,再也耽误不起!”
  如果目光能杀人,害路之之变成老姑娘的罪魁祸首已经死了几百次,陆知心里发毛,连忙闪进厨房,丢下一句话:“明天我也要去!”
  路之之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Part Three
  
  酒会在城里五星级的酒店举行,各路精英齐聚,衣香鬓影,珠围翠绕,好一派热闹景象。
  空空荡荡的休息室里,一场硝烟滚滚的对话正在进行。
  “之之,这个挺帅,快来看!” 路向阳目光一直没离开过大厅,恨不得带几双眼睛出来。
  “路伯伯,那个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他不是花花公子,不过已经有女朋友。”路之之有气无力地说,虽然公司的酒会次次都很无聊,不过跟这两人在一起更让人无法忍受。
  “那个戴眼镜的看起来文质彬彬,之之……”
  “之之本来就是近视,再嫁一个近视的,生下来的小孩岂不是从小就要戴眼镜,多难看!”
  “那倒是,小孩子如果从小眼睛就不好,多可怜!”路向阳仿佛看到小外孙一圈圈的超厚眼镜,赶紧转移目标。
   路之之决定退出这种白痴对话,因为再说下去她会发狂。
  “那个穿黑色西装的挺高!”
  “电线……长颈鹿也很高!”陆知终于想出别的东西代替电线杆。
  “他脖子确实有点长!”路向阳左看右看,终于忍痛放弃。
  “爸,你别听他瞎说,他脖子哪里长!”路之之定睛一看,那位正是她的旧识小陈,终于忍无可忍,当场发作。
  陆知一股无名之火蹿上心头,冷冷道:“我去洗手间!”
  看到陆氏小开,许多小姐顿时目光炯炯,胆大的已陆续朝他逼近,走在最前面的一个着黑色晚装女子大咧咧截住他,娇笑道:“陆公子,我们喝一杯吧!”
  陆知咧嘴一笑,“不好意思,我要去洗手间,待会我叫老婆一起来敬大家!”
  “老婆!”女子嘴巴还没合拢,陆知已匆匆离去,看着他的背影,女子自言自语道 :“原来他们说的都是真的,真可惜,这么早就定下来了!”
  路之之敏锐地捕捉到众多女子爱慕的目光,不知为何,心头似乎被巨物堵住,郁闷难耐。
  路向阳没有放过她脸上细微的变化,突然重重叹了口气:“之之,如果没有陆家,你读大一那年我就死了,你也根本没办法顺利地完成学业,陆家的大恩大德,你千万不能忘记!”
  即使这么多年过去,提起这件事,她的心头依然狂潮激涌。她怎么会忘记,刚进大学,相依为命的老爸终于撑不下去,一病不起,她为了老爸的医药费和自己的学费拼死拼活打工,光家教就接了五份,其中的一个,就是正读高二的陆知。
  陆知的爸爸妈妈都是生意人,平时国内国外到处跑,根本没时间管他,家里请了司机和保姆照顾,因为陆知是个天字第一号路痴,连在学校都能走丢。
  即使她省吃俭用,老爸的医药费还是差一大截,她心急如焚,羸弱的身体再也撑不下去,晕倒在去陆知家的路上。
  三天后,她悠悠醒转,入眼的是一张憔悴的脸,熟悉而又陌生。
  陆知脸色苍白,唇上有淡黑的绒毛,趴在床边,睡得十分香甜。
  而后,原本在日本的陆家父母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她爸爸的手术正在进行,学费已经由陆家支付,条件是她以后专门辅导陆知。
  上帝关上门时,说不定会为你开一扇窗。
  她长长叹了口气,强笑道:“爸爸,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我会努力工作的!”
  她沉默的时间太久,路向阳似乎忘了这茬,又开始瞄大厅里的年轻男子,口中念念有辞,“这个不错,这个不行,这个太瘦……”
  她苦笑连连,信步走出休息室,叫住一个侍者端了杯酒,目测一阵,决定还是去找小陈聊聊。
  小陈是她同学的哥哥,在学校就曾有几面之缘,没想到工作后又碰上,两人经常接触,关系自然密切一些,除了那路痴,他算走得最近的朋友。
  


  两人边喝边聊,气氛十分愉快,两杯下肚,路之之环顾一周,突然悲哀地发现,自己对那些青年才俊全无兴趣,只怕相亲之途还非常遥远,不由得有些沮丧,小陈察言观色,轻笑道:“你家路痴呢?”
  “路痴!”路之之这才发现,去洗手间的那家伙到现在还没回来!她大惊失色,连忙打声招呼,掉头就往洗手间跑。
  洗手间当然没人,路之之红着脸从男洗手间冲出来,又气又恨,只想掐死那小混蛋了事。
  电话终于响起,她刚按下接听,那边传来一个惨绝人寰的叫声:“之之,救命啊,我迷路啦!”
  路之之强忍住砸烂电话的冲动,一字一顿道:“你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在酒店……”
  路之之笑容狰狞地按下关机键。
  
  Part fure
  
  把客人送走,路之之揉了揉涨痛不已的太阳穴和已经笑到僵硬的脸部肌肉,回头跟酒店经理一起清点结算,这些工作其实可以留在明天做,可是想起回去要接受老爸的审问,她宁愿捱到半夜回去。
  走出酒店,她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门口喷水池那着浅啡色西装男子,不就是正处于迷路状态的路痴!只见他头发已完全被水汽打湿,远远看去,满脸迷茫,脸色苍白如纸。
  她心头一阵抽疼,捂着胸口,大叫一声:“路痴!”
  他没有如以往那样飞奔而至,笑容灿烂地来个大大的拥抱。
  她怅然若失,似做错事的孩子,一步步走到他面前,低垂着头等待他的责问,水汽笼罩着她的全身,她只觉得从未有过的冰冷,冷得想把自己缩进厚重的壳中,再不要管这个每天都有突发状况的路痴。
  然而,如果时间能倒转,她不会那样对他,即使他有心戏耍,又有什么关系?如果她连他都照顾不好,以后有什么脸再进陆家!
  陆知怔怔看着他,一时竟不知如何开口。
  第一次遭到拒绝,他怒不可遏,疯狂地打她的电话,一直打到电话没电。看到屏幕的光亮一点点暗下来,他突然有种遭到遗弃的感觉,这么多年,她终于忍无可忍,要丢下他嫁人生子,从此牵别人的手,成为别人的引路人。
  往事潮水般涌上心头,这么多年,他的感情世界,竟只剩下这唯一的纤瘦身影。
  
  Part five
  
  他们本没有交集,如果不是那件事,他会读父母指定的大学,进父母的公司,娶他们指定的女子,接他们的班,然后跟他们一样辛辛苦苦做生意。
  一辈子,浑浑噩噩,死水无波。
  她原本是他的家教老师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一脸菜色,枯瘦如柴,一身中学校服从头穿到尾,怎么看怎么别扭。看在她讲课认真,跟那些花痴不是一个级别的分上,他勉强容忍了她几个月,只想一考上大学就把她一脚踢开,从此就当不认识。
  那天,因为老师拖堂,他回来晚了一些,走着走着看到前面围着一堆人,心血来潮叫司机停车,一看,赫然是自己那家教老师,连忙把她抱起来送到医院,诊断书一下来,他傻眼了,严重营养不良,贫血,肺炎,难怪才十九岁的女生跟老太婆一样。
  了解到她情况,他在她病床边想了一夜,却怎么也想不出世上还有人要靠自己赚学费,想不出如此瘦弱的肩膀,竟然能挑起这么重的担子,一挑就是许多年。
  稀里糊涂办好住院手续,他做出有生以来第一个重大决定,立刻打电话告诉父母家教老师的情况,说明自己想拿出积攒的零花钱帮助她。
  接到电话,他父母连夜赶回,不但安排好她爸爸的手术,还设了专项助学金,第一个受益的就是她。
  只有他知道,这些年,受益的其实是他。
  他们得到路家父女全心全意的照顾和帮助,两人简直恨不得掏出心来还这笔恩情。
  她手把手地教会他生活技能,辅导他考上重点大学。他考了两天,她顶着烈日在外面陪了两天,考完他想去杭州看西湖,从未出过远门的她从机票到酒店全部打点好,两人在西湖整整逛了三天,怕他走散,她从头到尾都紧抓着他的手不放,紧张得手心直冒汗。
  那种温热湿濡的感觉,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因为,他第一次知道,牵了手的路,即使不一定好走,心中也会平静安然。
  后来,因为他一句“我怕迷路”,她放弃在原来大学里的学业,转到他的学校,又因为他父母亲的要求,转了枯燥的财务管理专业。
  毕业后,她仍然经常跑去学校帮他打点一切,等他毕业进公司,她又成了他事业上的好帮手。
  她爸爸路向阳是厨师,做得一手好菜,陆家上下都吃上了瘾,以前经常一家连保姆带司机浩浩荡荡开赴路家,小小的路家挤得连脚都没地方放。到最后,他爸爸以方便照顾之名,干脆让路向阳和之之住到陆家,正好给他侵入她生活提供更多机会。
  这些年陆家的和睦和快乐,岂是金钱可以买到!
  
  Part six
  
  迷离的水雾灯影里,她低头的样子如此美丽,他要把所有汹涌的情绪压制,才敢细细地看,那一刻,有什么在他心头炸开,突如其来,势不可挡。
  时光,在灯火明灭间渐渐远走,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挤出一个稍微正常的声音。
  “之之,我迷路了,我好惨啊!”
  刚才微妙的气氛终于烟消云散,路之之悄悄松了口气,慌慌张张抓住他的手,嘟囔道:“我真是服了你,上洗手间都能把人弄丢,难道要我一天到头牵着你走?”
  “你太过分了,竟然都不来找我!”他反手一拖,来个大大的熊抱,一把扯下她发髻上的钗,十指成梳,深深插进她的发里,恶意地捧着她的头摇晃。
  “别闹!我晕了!”她终于笑出声来,紧紧抱住他固定自己的身体,看到两人几乎纠缠在一起的脚,突然发现,原来自己穿上高跟鞋跟他一样高。
  她为自己的发现很是高兴了一把,捉住他作乱的手,骄傲地挺直胸膛,撇撇嘴说 :“你果然比我高一点呢!”
  陆知正在感受她难得的亲密拥抱,听她这一句,如同被人当头浇了盆冷水,掐死她的心都有了。
  没办法,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听到两人笑笑闹闹进门,陆妈妈从楼上房间闪出来,笑眯眯道:“之之,今天你跟小陈有什么进展?”
  路之之完全摸不着头脑,赔笑道:“你们误会了,陈先生跟我认识很久了……”
  陆知又不知道生了什么气,嗤笑道 :“兔子不吃窝边草,懂不懂!你跟他吹了以后怎么去见你们同学!”
  陆妈妈横了他一眼,“你这孩子,怎么尽说丧气话,他们才刚开始啊!”
  路之之恨不得大喊冤枉,他们哪里开始过!
  陆知毒舌病犯了,双手抱胸,冷冷地笑,“你说的是不是那长颈鹿,我早就知道你们关系不一般,你有男朋友干吗还要去相亲,难道想骑驴找马,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路之之心头的火熊熊烧起,眉毛一挑,也学他的样子双手抱胸,冷笑道:“你是不是还要说我水性杨花,红杏出墙?”
  陆妈妈似乎还想火上浇油,“女孩子本来就应该多些选择,何况我们之之这么优秀!之之,别管那笨小子,小陈那孩子我们都很满意,他对你也有那个意思,刚打电话来说明天约你看电影,我去帮你们定个情侣包厢,你的性子就是太羞涩,老放不开手脚,应该先来个亲密接触,以后相处会更加自然。你也真是,都什么年代了,别人拖个小手都不肯,这样下去怎么行!”
  路之之只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哀唤一声:“陆阿姨,我爸都跟你说了些什么,你千万别听他鬼扯!”
  陆妈妈斜了自己儿子一眼,哈哈大笑,“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男人对你有亲密动作是正常的,他们要看到漂亮姑娘不动心才有问题呢!”
  路之之几乎气成内伤,决定不再讨论这种荒谬的问题,哼哈应了两句,径直钻进自己房间躲灾。
  她早看到,旁边那小坏蛋的拳头已握得骨节发白。
  也许是因为他以前太过孤单,好不容易才有她陪伴,他的保护欲简直到了恐怖的地步。这些年哪个男生敢动她一根汗毛,他简直要跟那人拼命,她深受其害,苦不堪言。那年小陈的同学约她出去看电影,不知怎地就被他知道了,不知道他用什么手段,不声不响跟进来坐在他们后面,那个同学贼心刚起,还只把手臂放过界,后面一个拳头就砸了过来,电影院顿时乱成一团,最后可怜的她还得四处赔礼道歉,这件事情才被压下来。
  她突然想起,每次都是他坏她好事,再这样下去,她真的一辈子都嫁不掉了!
  不行,以后得找机会跟那小坏蛋讲清楚!她拿好主意,在他买的枕头堆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很快就沉入梦乡。
  
  Part Seven
  
  早上,路向阳做了小笼包,磨了新鲜豆浆,还做了两个陆知爱吃的小菜,保姆把东西端上桌,墙上的大钟开始疯狂鸣叫,那种恐怖声音估计谁都没法抵抗。
  陆家父母白手起家,工作十分勤恳,而且治家极严,决不允许睡懒觉,即使是周末或者假日。
  路之之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只觉什么重物扑到床上,一阵天旋地转,她想都没想,抓起一个枕头丢过去,嘟哝道:“别吵!”陆知眼睛都没睁开,抱着枕头在床上摆成个大字,继续呼呼大睡。
  昨天睡得太晚,她实在舍不得这舒服的床,身体自动自觉滚到角落里缩着,让床上的字加一横,变成天字。
  这是上大学时养成的习惯,陆知老是说晚上睡不好,虽然每天都早起,起床后总要在她身边眯一会,且眯一会的时间和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她睡觉看书看电视时都是小CASE,有几次她正做饭,他二话不说把头搁在她肩膀,就此呼呼睡去。
  陆爸爸走下楼,对路向阳笑道:“老路,昨天看出什么名堂没有?”
  路向阳笑呵呵地摸摸头,“这两个小家伙,一点都不让人省心,两人吵个没完,我在中间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陆妈妈大手一挥,“别急,看两个小家伙闹来闹去也挺好玩,感情的事情,一定要水到渠成才行!”
  “这个水到渠成也太久了!”陆爸爸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如此这般吩咐一声,各自开始行动。
  


  保姆慌慌张张敲了敲门,搓着手干笑,“小陆,这个……你爸爸妈妈说要去美国,要一个月才能回来,还说要之之好好准备,回来马上给你办喜酒!”
  两人猛地惊醒,同时一跃而起,同时嘶吼。
  “办什么喜酒!他们有没有搞错!”
  保姆几乎从手上搓层皮下来,继续干笑,“之之,你爸爸刚出去帮你看房子,说要在最短的时间帮你把嫁妆准备好,要你乖乖在这待着,还说要你记得晚上跟小陈约会,反正小陈已经和三个大人通过气,只等你点头……”
  话音未落,一个黑影嗖地冲到楼上,又嗖地冲下来,开着车狂飙而去。
  等路之之追出来,只看到一抹黑烟,气得直跺脚,赶紧找小陈的电话打过去,小陈的电话关机,她抱着电话本找到陈家的电话,陈家竟也无人接听,她无可奈何,只好凭三脚猫技术颤巍巍地开车出来找人。
  果然,不出半个小时,路痴就开始求救 :“之之,救命啊,我在巷子里兜不出来了!”
  什么巷子,当然是小陈住的地方,小陈住在旧城区,路痴哪里来过这里,稀里糊涂摸进来,卡在乱糟糟的房子中间只能望天兴叹。
  看到她慢悠悠过来,站在车旁抽烟的陆知疯子般扑了上去,正堵在她面前,她气急败坏地下车,还没开口,他把她拽到一旁,恶狠狠道:“姓陈的住哪里?”
  “关我什么事!”她把手一甩,径直走上车,一边冷冷道,“昨天他们应该是误会了,我会跟他们解释清楚,你跟我回去!”
  “我想也是,我看这么紧,你有机会才怪!”看着她的背影,他嘟哝着摸摸脑袋,突然有些哭笑不得。
  跟在她身后绕出小巷,陆知油门一踩,朝市中心狂飙而去。路之之恨得牙根发痒,继续颤巍巍上路,远远跟在他后面。
  
  Part eight
  
  陆知停在电影院门口,回头冲路之之比了个“V”字手势,对卖票的阿姨说:“情侣包厢,要最豪华的!”
  随着领座员走进包厢,路之之目瞪口呆,最豪华的情侣包厢原来就是带浴室的小房间,宽大的真皮沙发,大理石茶几,拉开落地帘幕就是大屏幕,拉上就成了独立的房间,领座员见她一脸惊诧,得意洋洋地笑道:“我们有餐饮服务,你们在这里住下都成!”
  “之之,我可真住下了!”陆知拉着她坐下,叫来饭菜安慰咕咕叫的肚子,先点了一部新的喜剧片,随便吃了点东西就缩进沙发,盯着墙上那幅静物画心事重重地发呆,连最搞笑的地方也没有半点反应。
  路之之哪里见过他这种颓废的模样,心里发毛,却不知从何说起,干脆也在嘴巴上贴封条。
  就这样,一片沉闷中,两人看完了喜剧片,路之之怔怔看着片尾的字幕,突然想起,要是在平时,自己肯定早和陆知笑闹在一起,枕头衣服书本等武器满天飞。
  这样的生活,难道真的一去不复返了吗?
  她怎么舍得!
  怎么舍得这个照顾了多年的男子,怎么舍得让他灿烂的笑容染上愁绪,怎么舍得让他因为找不到路而着急,怎么舍得离开他,哪怕一天两天!
  从路向阳入院那天起,她的整个生活便以他为中心,她忽然记起,同一天,他开始叫自己之之。
  她微微抬眼,这个阳光般的男子,终究会把光和热转移到适合他的美丽女子身上,而她得到的这些,已经足够回味余生。
  人生这么长,她却突然觉得走到了尽头。
  银幕上开始放映一部好莱坞文艺片,她叫人撤走饭菜,送上果盘和零食,陆知仍然眉头紧蹙,满脸茫然,不知道思绪飘向哪里。她心有不忍,拿起一个葡萄塞进他嘴里,强笑道:“要发呆回家去,别浪费这么好的地方!”
  “之之,你真的要嫁?”他终于怔怔开口。
  “笨蛋!兔子不吃窝边草,懂不懂!”
  “那当然!”陆知终于展眉,“一吵架,所有同学统统知道,以后你怎么见人啊!”
  “小坏蛋,除了这些你就没别的可说了?”她又好气又好笑,只要看到他的笑容,心头无端地轻松起来。
  陆知习惯成自然,挤在她身边张嘴等喂,吃了几个葡萄,他一本正经地把她的头按到自己腿上,开始往她嘴里塞水果。
  也许是电影情节太感人,她突然被泪水迷了眼睛。
  陆知心头一紧,连忙去扯纸巾,谁知那泪水越擦越多,他手足无措,重重地把唇贴了上去。
  泪水,原来如此滚烫,如此苦涩。
  苦涩中,却带着微微的甜。
  压抑了多年的激情一旦冲垮堤坝,便没有停止的时候。可是,千言万语,最后只化成沙哑的一句:“之之,不要嫁给别人,我喜欢你!”
  悠扬的电影音乐响起,银幕上的男女主角正互诉衷肠,两人含情脉脉地对望,仿佛这一刻就是天长地久。
  路之之生怕这是一场白日梦,她紧紧闭着眼睛,笑得泪水汩汩而出,“陆知,你别害怕,我不会丢下你!”
  他听出些端倪,大声道:“我不是害怕,我喜欢你,是真的!”
  是的,他怎么会不喜欢。她不禁苦笑,这些年他粘自己粘得紧,除了她,他哪里肯用心交别的朋友,聚会的时候他老是找不到地方,哪个朋友会受得了他?
  她心头渐渐发冷,她的照顾,对他来说,竟是一场灾难,她不但阻碍了他的发展,还让他多年来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她再也不敢想下去,猛地起身,冷冷道:“陆知,有些事情……我想我做错了,也许你是真的喜欢我,但是我并不想做你一辈子的保姆,你的路,该你自己去认,去走!”
  她狠了心狠狠地说:“这些年下来,我也累了,只想找个老实本分的男人结婚生子,你是要做大事的人,不该跟我纠缠,我答应你,等你找到喜欢的女人定下来我再考虑自己的婚事……”
  陆知歪着头左看看右看看,突然爆发出大笑,还夸张地用头撞沙发,路之之没想到自己一番话有这种效果,顿时呆若木鸡。
  陆知跳起来给她一个熊抱,在她耳边轻笑,“你难道还没发现,我每次迷路,都是你跟男生在一起的时候。”
  一起进那个重点大学后,第一次他打电话来求救,是她第一次跟男生约会。
  开始相亲后,每一次,他都会因为迷路骚扰。
  然而……
  刚进大学,他就可以独自去北美处理赔付事宜。
  大三暑假,他只身前赴欧洲,接了公司有史以来最大的订单。
  大学毕业那年,他与父亲去澳洲开拓市场,取得骄人成绩。
  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她恍然大悟,如被踩到尾巴的猫,一蹦三尺,嗷嗷怪叫:“骗子、小坏蛋、路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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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鹰南瑾。  风夜莺第一次见到南宫穆瑾,是在城中府尹主动将官印献给她双生哥哥风向鹰的第二日。  那日傍晚,一身赤袍的穆瑾朗笑着将三万将士留在城外,孤身捧将印,迎着飒飒秋风跨城而人。  迎他进城的瞬间,看着他眼中的火焰,夜莺的心跳了一下,她猛然发觉除了向鹰,世间竟有如此豪情的男子。  穆瑾丝毫没注意夜莺眼中的惊诧,此刻他的心只在向鹰身上。他一直相信着——北鹰南瑾定了平定天下。而为了天下,他愿意付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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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八卦的粉丝要注意了!哟、嘿!八卦编编华丽登场(灯光、舞美!上!)!这次八卦追访的对象就是——当当当!花雨新晋成员、BT小天后——针叶小姐!撒花——彩带——  大家觉得这个名字有点陌生吗?不要紧=^ ^=我们先来重温某只叶子的BT写作历程吼^○^(顺道标注每本书的编号,喜欢的JM要去支持哦=3=奸笑ing)  1花雨Ⅱ051《万般皆下品 》  2花雨Ⅱ052《梦衣 》  3花雨Ⅱ050《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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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财的名字    招财本名不叫招财,叫做韩小昭。  从五岁起就失去了父母,跟着哥哥韩雷一起走江湖卖艺为生。十六岁那年,她忽然对这样的生活厌倦了,决定改变目前这种现状,要做个有钱人,于是招财这个名字随之孕育而生。  至于进宝——  唉!招财不论何时看到他都会叹口气,这可是招财平生以来最大的失误。  发现进宝那天,她正在相国寺外同小师弟苍暮在红墙根算卦。瞎眼算命先生称她将来会大富大贵,招财听得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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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气象,一切都是新的!一年之计在于春,翻开新年历,有什么愿望不妨写下来?而花雨更是秉承着为爱好写作及喜欢阅读的朋友们服务的宗旨,推陈出新,致力打造出一个全新时尚的阅读梦幻空间——“浪漫精华,尽在花雨”!    在此,隆重向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们推荐以下经过不断淘精淘出来的好书,首先登场的当然是……看看就知道了嘛!  一个是酷到脸朝天的花季少男,一个是超级阳光的美少女,想来是八竿子打不上边的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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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小学时期,我尽和隔壁阿姨家的安阳打架,带着满脸抓伤和青紫回家的结果是一顿更凶猛的暴打,后来我俩学乖了,从同归于尽型打法进化为损人利己型,尽可能在别人身上多制造伤痕而减少自己的伤痕,于是打架渐渐演变为官兵抓强盗,最后演变为捉迷藏。    在某次错过晚饭,深夜十二点仍未归家,惊动了整个大院的大人,最后发现我俩还在漫山遍野一追一逃,被两位老妈揪着耳朵拎回家后,我和安阳觉得快意恩仇的方式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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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夏初,冷雨绵绵。  天色早早暗了下去,灯照晚归人。  她在拥挤的车厢里,呼吸从窗口吹进的风。  每停一站,便细数路边风景,回忆点点滴滴。  曾经,有那样一个人,  每晚守在站台,身影被路灯拉得悠长。  曾经,最心动的时刻,  便是在车门开启的刹那,看见那道身影。  他们相拥而行,  在寂寞冷清的夜晚温暖彼此。  简单生活,他们品来,甘之如饴。  后来,她事业渐有起色,春风得意;  他甘愿平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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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际上传来了阵阵抽痛,我很努力地想睁开眼睛,但眼皮就像是被人灌了铅般沉重。  隐隐间,我感觉到身旁有些热度,偶尔还听到一两道“噼啪”声,鼻端更是传来了淡淡的焦味。  是谁在烧什么东西吗?  我有些诧异,正想再次努力地睁开眼睛,忽然听到了人声。  “为什么不杀了她?”  声音有些沙哑模糊,却是个男人的声音,而且很显然那个男人刻意地压低了嗓门。  杀了她?  要杀谁?  我一惊,三魂七魄顿时全部回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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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日记    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王子公主终于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做梦。  这都是童话书中骗小孩子睡觉做美梦用的!  现实中的王子和公主在经历千辛万苦之后,王子突然发现他的告白没有得到回应,公主还在高高的云端、远远的天边。  李离最近有点苦恼,照理说现在没有什么大事发生,他也该快乐幸福了吧,可是事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他突然变得不知道要怎么和黎紫相处。  比如他一听到黎紫的声音就觉得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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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公孙羽是在第四届“花与梦”大赛上,《太阳出来了》一文获得那次比赛的特别推荐奖。紧接着,在花雨杂志、文集上,这个名叫“公孙羽”的同学开始受到读者的关注——《聪明劫》、《她的名字叫作小薇》、《爱谁谁》、《大人物》……这些颇受好评的短文的发表,也让读者对她渐渐熟悉起来。  时隔两年,公孙羽重拾长篇创作,携《许一个天堂》、《借我一缕魂》参战第六届“花与梦”大赛。为了更贴近读者,第六届“花与梦”大赛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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