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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是实现调审分离的重要举措。该文以法社会学为研究视角,通过对X区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的实证考察,发现该制度的组织结构呈现“科层制”特征,并按照“诉前—诉中”双轨制的运行程序开展调解活动,在案件分流、防止法院调解裁判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方面作用显著。但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在组织结构与运行程序上仍存在问题,需从优化人员组成、健全管理机制、运用合意诱导为主强制为辅的启动方式、畅通部门衔接等方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