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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成为农村经济体制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绵阳市存在的三种土地流转模式(大户租赁经营模式、农村专业合作社模式、企事业带动模式)的具体内涵和优缺点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系统平台、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农村土地流转具体措施。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流转模式;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6-0058-02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加深,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成为农村经济改革的必然。加强对多样化的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对我国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土地流转模式研究概述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加深,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关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现状,国内学者也已做出诸多研究。杨学城等总结了反租倒包、有偿转包或转让、土地投资入股等模式;邓大才依据地理环境的不同特点而提出的股份合作经营、承包土地资本化、承包土地证券化、承包土地反租倒包等措施;刘海云、李改英提出的土地换保障、土地入股型、留地和就业相结合及集中开发模式;洪增林、薛惠锋提出的国有化转制、保权让利以及“一村两制”流转模式。此外,蒋波等学者针对重庆市土地流转现状提出的社会保障换承包地、宅基地换住房和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具体化。以上学者关于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是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现状的有益总结,对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进程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2 绵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比较
自全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来,绵阳市委市政府、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和经营流转权政策,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和指导,有力地推动了绵阳市农村产业化经营进程,对于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绵阳市通过不断努力地探索,形成了土地流转的自身特色。笔者通过对绵阳市土地流转状况的调研,认为绵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可分为大户租赁经营型、农村专业合作社型和企事业带动型。这三种模式各具特色,有其自身的优势,通过对各种模式的具体内涵和优劣势的比较分析,对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1 绵阳市农村土地流转三种模式
(1)大户租赁经营模式。大户租赁经营主要是指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拥有者通过委托转包或者自行转包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经营权给种植或养殖大户。这种模式盛行的时间较久,大多数是土地经营权在农户间的自发性流动,部分地区是由村镇出面,农民委托村镇进行出租,然后由村镇与经营方签订合同。
(2)农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指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拥有者通过租赁承包的形式,转让其全部和部分经营权给农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社员还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并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利益,是一种专业的经济组织。这种模式的兴起时间较晚,成员以农民为主,自愿组织,通过法律程序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3)企事业带动模式。企事业带动主要指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拥有者通过收取一定的租金,将土地的使用权自愿通过租赁的途径,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给企业或公司。这种模式的兴起时间相对较晚,主要是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吸引外来企业入驻,农民将土地的使用权自愿交给政府,政府再通过一定的程序,将土地租赁给企业。
2.2 三种模式的比较
(1)大户租赁经营模式。由于农民外出务工者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急剧减少,将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代为耕种,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取租金收益。对于种植或养殖大户来说,有利于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优化了农村土地、劳力、资金、科技、信息的组合,缓解了家庭经营和规模化生产的矛盾。江油永胜镇双庙村采取土地集约化经营,在该镇5000亩的土地上,打造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发挥了土地的最大效益,实现农民年收入大幅增长。随着农业种田的比较收益降低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这种模式下的土地流转面积在不断增加。但是,大量的农民盲目地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种植或养殖大户,从农业中转向第二、第三产业,必定会造成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而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便使后续安置生活得不到保障,会衍生出更多农民工住房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等社会问题。
(2)农村专业合作社模式。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结合土地生产资料,发展农业专业化生产,有利于实现互利共赢。首先, 农民可以获取土地的流转租金;其次,入股农民可以定期获得相应的股金。在政府的帮助下,农村专业合作社,可免费获得种植、养殖技术等培训和技术指导,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促使合作社成员获得更多的收益。据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上半年,绵阳市新登记农村专业合作社236户,出资额6.31亿元,成员数0.27万人。全市农民农村专业合作社总数为1042户,比上年年末增长129%,出资总额为17.73亿元,成员总数1.25万人。其中,三台县农民农村专业合作社实现产值4.67亿元,入社农户的收入普遍比当地非成员同业农户高出10%~20%。这种模式在绵阳市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发展势头强劲,但是,该模式下农民的租金和股利多少无法得到保障。农民的租金,取决于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情况,它随不同地区的政策呈现出不均衡的分布状况;农民的股利则取决于土地经营权流向的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并且,农民的收益周期较长,农民的经济效益见效慢。
(3)企事业带动模式。第一,农民将土地租赁给企业,不仅可以直接从中获取租金,而且可以就近进入企业务工或自由的外出,提高了农民的就业机会,实现了农民收益的增长。第二,有利于企业的发展。通过租赁廉价土地扩大企业规模,获取规模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绵阳市龙门镇引进永好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流转土地680亩,建成了以龙门镇小桥村为核心,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示范区;石洞乡农户与天虹丝绸合作,在流转土地上,进行蚕业生产,带动了1800户农户成片规模养殖4000亩,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栽桑养蚕上万亩,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人均增收1000元。企业利用这一契机,将目标锁定在这些拥有廉价土地和劳动力的地方,这种模式在土地流转中正被不断推广。但是,企业在租赁了由农民转移的土地经营权后是否继续从事土地的原农业用途值得关注。一些企业租赁土地的目的与租赁土地时的说法不一,租赁成功后转而在耕地上建起了工厂,利用农村的廉价劳动力,进行工业化生产。如此恶性的循环,对于我国“坚持守住18亿万亩耕地”的红线带来了重大挑战,对粮食问题也产生了极大的威胁。 在三种模式的带动下,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已基本完善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呈现多样化特点,且呈逐步扩大趋势。从三种模式的比较中可以看到,不论哪种模式,都有自身的优缺点,不能将其任何一种完全作为当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固定模式,也不能将三种模式完全割裂开来。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完善措施,对于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
3 促进绵阳市土地流转的建议
3.1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土地仍然是大多数农民安身立命的最大保障和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无法给予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后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建立包括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供养制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能够让农民在将土地经营权转出之后,无后顾之忧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目前急需也是最能解决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的措施。
3.2 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系统平台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咨询服务质量不高,信息不完善,直接导致农民对土地流转合理价格的估量以及入股潜力的分析缺乏依据,从而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及时、准确、全面的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能使广大农民及时、准确地获取可靠信息,防止农民盲目地进行土地流转。完善的信息体系一则可以沟通供需双方,使农民能够更好地掌握土地承包流转经营的合理价位;二则可使农民更加了解合作社的具体情况,权衡入股以后的效益问题,从而更好地完成土地的流转。
3.3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在现阶段,国家耕地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安全。在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管制度的情况下,难免会有寻租行为的出现。要促进土地合理流转,需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严格管理市场,规范土地流转中的条例要求,明确获取土地经营权的企业土地流转后的用途,并设立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同时,应出台相关违规违法的惩治措施,对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企业及其行为加以制止与打击,维护土地流转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杨学城,罗伊?普罗斯特曼,徐孝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实施过程的评估[J].中国农村经济,2001(1).
[2]刘海云,李改英.可资借鉴的四种失地农民安置模式[J].集团经济研究,2007(6).
[3]蒋波,邱长生,吴鸣,等.土地流转模式的比较研究——试析重庆模式[J].经济研究导刊,2008(10).
[4]柏青,郑业秋.土地流转模式的比较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试析山东模式[J].商场现代化,2010(15).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流转模式;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6-0058-02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加深,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成为农村经济改革的必然。加强对多样化的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对我国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土地流转模式研究概述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加深,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关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现状,国内学者也已做出诸多研究。杨学城等总结了反租倒包、有偿转包或转让、土地投资入股等模式;邓大才依据地理环境的不同特点而提出的股份合作经营、承包土地资本化、承包土地证券化、承包土地反租倒包等措施;刘海云、李改英提出的土地换保障、土地入股型、留地和就业相结合及集中开发模式;洪增林、薛惠锋提出的国有化转制、保权让利以及“一村两制”流转模式。此外,蒋波等学者针对重庆市土地流转现状提出的社会保障换承包地、宅基地换住房和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具体化。以上学者关于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是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现状的有益总结,对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进程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2 绵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比较
自全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来,绵阳市委市政府、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和经营流转权政策,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和指导,有力地推动了绵阳市农村产业化经营进程,对于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绵阳市通过不断努力地探索,形成了土地流转的自身特色。笔者通过对绵阳市土地流转状况的调研,认为绵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可分为大户租赁经营型、农村专业合作社型和企事业带动型。这三种模式各具特色,有其自身的优势,通过对各种模式的具体内涵和优劣势的比较分析,对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1 绵阳市农村土地流转三种模式
(1)大户租赁经营模式。大户租赁经营主要是指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拥有者通过委托转包或者自行转包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经营权给种植或养殖大户。这种模式盛行的时间较久,大多数是土地经营权在农户间的自发性流动,部分地区是由村镇出面,农民委托村镇进行出租,然后由村镇与经营方签订合同。
(2)农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指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拥有者通过租赁承包的形式,转让其全部和部分经营权给农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社员还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并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利益,是一种专业的经济组织。这种模式的兴起时间较晚,成员以农民为主,自愿组织,通过法律程序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3)企事业带动模式。企事业带动主要指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拥有者通过收取一定的租金,将土地的使用权自愿通过租赁的途径,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给企业或公司。这种模式的兴起时间相对较晚,主要是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吸引外来企业入驻,农民将土地的使用权自愿交给政府,政府再通过一定的程序,将土地租赁给企业。
2.2 三种模式的比较
(1)大户租赁经营模式。由于农民外出务工者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急剧减少,将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代为耕种,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取租金收益。对于种植或养殖大户来说,有利于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优化了农村土地、劳力、资金、科技、信息的组合,缓解了家庭经营和规模化生产的矛盾。江油永胜镇双庙村采取土地集约化经营,在该镇5000亩的土地上,打造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发挥了土地的最大效益,实现农民年收入大幅增长。随着农业种田的比较收益降低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这种模式下的土地流转面积在不断增加。但是,大量的农民盲目地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种植或养殖大户,从农业中转向第二、第三产业,必定会造成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而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便使后续安置生活得不到保障,会衍生出更多农民工住房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等社会问题。
(2)农村专业合作社模式。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结合土地生产资料,发展农业专业化生产,有利于实现互利共赢。首先, 农民可以获取土地的流转租金;其次,入股农民可以定期获得相应的股金。在政府的帮助下,农村专业合作社,可免费获得种植、养殖技术等培训和技术指导,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促使合作社成员获得更多的收益。据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上半年,绵阳市新登记农村专业合作社236户,出资额6.31亿元,成员数0.27万人。全市农民农村专业合作社总数为1042户,比上年年末增长129%,出资总额为17.73亿元,成员总数1.25万人。其中,三台县农民农村专业合作社实现产值4.67亿元,入社农户的收入普遍比当地非成员同业农户高出10%~20%。这种模式在绵阳市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发展势头强劲,但是,该模式下农民的租金和股利多少无法得到保障。农民的租金,取决于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情况,它随不同地区的政策呈现出不均衡的分布状况;农民的股利则取决于土地经营权流向的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并且,农民的收益周期较长,农民的经济效益见效慢。
(3)企事业带动模式。第一,农民将土地租赁给企业,不仅可以直接从中获取租金,而且可以就近进入企业务工或自由的外出,提高了农民的就业机会,实现了农民收益的增长。第二,有利于企业的发展。通过租赁廉价土地扩大企业规模,获取规模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绵阳市龙门镇引进永好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流转土地680亩,建成了以龙门镇小桥村为核心,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示范区;石洞乡农户与天虹丝绸合作,在流转土地上,进行蚕业生产,带动了1800户农户成片规模养殖4000亩,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栽桑养蚕上万亩,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人均增收1000元。企业利用这一契机,将目标锁定在这些拥有廉价土地和劳动力的地方,这种模式在土地流转中正被不断推广。但是,企业在租赁了由农民转移的土地经营权后是否继续从事土地的原农业用途值得关注。一些企业租赁土地的目的与租赁土地时的说法不一,租赁成功后转而在耕地上建起了工厂,利用农村的廉价劳动力,进行工业化生产。如此恶性的循环,对于我国“坚持守住18亿万亩耕地”的红线带来了重大挑战,对粮食问题也产生了极大的威胁。 在三种模式的带动下,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已基本完善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呈现多样化特点,且呈逐步扩大趋势。从三种模式的比较中可以看到,不论哪种模式,都有自身的优缺点,不能将其任何一种完全作为当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固定模式,也不能将三种模式完全割裂开来。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完善措施,对于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
3 促进绵阳市土地流转的建议
3.1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土地仍然是大多数农民安身立命的最大保障和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无法给予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后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建立包括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供养制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能够让农民在将土地经营权转出之后,无后顾之忧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目前急需也是最能解决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的措施。
3.2 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系统平台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咨询服务质量不高,信息不完善,直接导致农民对土地流转合理价格的估量以及入股潜力的分析缺乏依据,从而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及时、准确、全面的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能使广大农民及时、准确地获取可靠信息,防止农民盲目地进行土地流转。完善的信息体系一则可以沟通供需双方,使农民能够更好地掌握土地承包流转经营的合理价位;二则可使农民更加了解合作社的具体情况,权衡入股以后的效益问题,从而更好地完成土地的流转。
3.3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在现阶段,国家耕地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安全。在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管制度的情况下,难免会有寻租行为的出现。要促进土地合理流转,需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严格管理市场,规范土地流转中的条例要求,明确获取土地经营权的企业土地流转后的用途,并设立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同时,应出台相关违规违法的惩治措施,对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企业及其行为加以制止与打击,维护土地流转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杨学城,罗伊?普罗斯特曼,徐孝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实施过程的评估[J].中国农村经济,2001(1).
[2]刘海云,李改英.可资借鉴的四种失地农民安置模式[J].集团经济研究,2007(6).
[3]蒋波,邱长生,吴鸣,等.土地流转模式的比较研究——试析重庆模式[J].经济研究导刊,2008(10).
[4]柏青,郑业秋.土地流转模式的比较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试析山东模式[J].商场现代化,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