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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潜的诗歌音乐观是在中国新诗第一个十年的理论成果上进行深化的。他批判地吸收了自由诗派、格律诗派及象征诗派在诗歌音乐性上的理论成果,博取众长,形成独具一格的理论体系。充分的生理与心理学阐释、涵盖抽象情绪的动态体系是他理论的创新之处,但也有概念的混用和滞留于格律的历史局限。文章讨论朱光潜的诗歌音乐观在当代语境下的意义,既是对当今诗坛创作的反动,也为新诗音乐性的理论建设提供另一个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