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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起,山东省烟台市将城镇居民参保缴费起止时间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2月)。考虑在校大学生实际情况,大学生的缴费和医疗保险待遇起止时间以学年为准,调整为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做好缴费时间的衔接,保证参保居民医保待遇的连续性,今年八九月份为集中缴费期,一次性征缴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计15个月的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