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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技厅[20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