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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受理法院机制是当前司法实践运用于解决涉港案件管辖权冲突的方法。《民事诉讼法》的灵活规定解决该机制适用的合法性。国际立法、两地现实需要以及先受理法院机制的优点使其用于解决管辖权冲突具有可行性但适用该机制解决涉港案件管辖权冲突仍需要明确其定位、适用条件、适用结果,与不方便法院和其他管辖权制度之间的关系等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