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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精神,发挥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对环境司法、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满足社会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需求,环保部在各省级环保部门推荐和环保部直属单位自荐的基础上,经过重重筛选,于2014年年初公布了第一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单,天津市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为12家环保部推荐机构之一,是天津市唯一一家推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