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法理学研究进路的三次变迁

来源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w81999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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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中国法理学研究一直处于“政”“法”二元关系和阶级分析进路之中,法学成为“阶级斗争的科学”。改革开放为中国法理学“决定性转变”提供了重要契机,改革背景下法治观念和权利话语开始兴起,权利本位论成为中国法理学范畴研究的显著标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理学始终处于“古今中西之争”的研究格局中,法律移植论、法律文化论、本土资源论成为一个时期中国法理学面向西方、面向传统的典型知识论反应。迈入21世纪,中国法理学开始在法学多元竞争格局下不断反思与超越,法理学者清醒认识到,中国法理学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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