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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高专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发展不平衡,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问题,这是当前教育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高职生的培养,需要注重工学结合,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推动高职的教学改革。
关键词:高职;行动导向;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1-0063-02
据统计,2011年九百多万高考考生中有近一半进入高职高专院校。教育部曾从宏观层面指出,对高职生的培养要注重工学结合,从而推动教学改革。当代高职教师,要不断学习新的职业教育理念。然而我国高职教育才刚刚起步,在诸多地方发展不平衡,存在一些问题,这是当前教育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现状
高职教育经过几年如火如荼的发展,从规模扩张到内涵的提升已经成为各高职院校的共识,但是还存在一些缺陷。高等职业教育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市场和产业的结合脱节的现象的发生,存在很多的历史因素,这就导致了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与社会市场需求人才培养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偏离企业实际所需
现在的大学教育培养的人才到底算不算是人才?什么样的人才真正算是人才?
在当今社会上所谓的“人才培养”就是指对专业知识精通,并且对于学习很有兴趣,会融会贯通地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多面型人才。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还不够雄厚,学校的教学硬件还不够完善,严重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能力本位和综合素质的提高难以实现,在实际中很难做到落实“工学结合”,出现培养目标和企业实际需求的脱钩。
(二)“学科”体系培养与岗位所需不符合
高职院校的不少教师,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还沿袭以往的学科课程讲述的模式,这就导致了课程在设置上和社会上所需要的岗位很不一致,职业能力培养不到位,知识接受与岗位需求的培养不相符,缺乏岗位的针对性。我国教育界对课程问题的研究有着相当长的历史和相当广泛的经验,但对课程理论体系的构建则刚刚起步。
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一些探讨。从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的角度对课程的设置上进行研究,对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的内容等从编制上进行分析,研究课程理论体系,从历史与现状上进行剖析和深层次的思索。
二、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行动导向教学法
鉴于以上原因,本文根据教育部对高职教育的扶持意见,遵循“内涵提升抓质量、改革创新上水平、打造优势强特色”的宗旨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的教学方法,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
(一)行动导向教学法是培养学生的职业行动能力的途径
在当今,“双元制”被誉为德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秘密武器”,国人也在研究和学习。职业行动能力培养教学法的中心是“行动导向教学法”,其中有很多教学思想和理念。我们在教学中也应用过多种教学方法,如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合作学习教学法、一体化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法、校企合作培训法、多元化的实践教学、递进式教学模式、订单式教学模式等。
(二)行动导向教学法是职业教育的主流发展趋势
行动导向教学法,是20世纪80年代德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成果,是针对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促进职业能力发展的教学活动,它在德国已经被普遍接受和推广。推广使用这种方法已经成为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主流发展趋势。教师是主导,如何根据工作过程中的岗位能力需求,由“工作过程”转化为“学习领域”,主要是在职业情境中培养学生的行动能力,注重行动过程中学生能力的提高,通过师生的课堂教学的互动,学生与学生之间在过程中的互动,实现计划——实施——评价过程,构建独立的行动体系,注重学生的自我知识体系的构建,形成全新的行动能力,从而借此做为评价的标准。
(三)行动导向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主动学习的体现
行动导向的教学强调学生是学习的行动主体,以培养人的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行动导向的理论就是以人为本,强调人在实现既定目标过程中进行反思的重要性,注重学习过程中交流形式的分析,其核心是优化学习过程,并以职业实践活动为导向,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联系实际问题学习,激发学生兴趣与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针对性,从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行动导向教学法是培养学生独立负责的教育方式
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势在必行,因为能力不是教出来的,而是训练出来的。任何的教学方法都是为了教学,脱离了教学本身的方法就失去了意义,教学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德国提出的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独立、负责任的能有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学生。这也正是我们国内高职教育所追求的。完整的行动包括:①资讯:学习者独立了解任务及问题,以及必需的工作技术,培养独立行动能力;②计划:学习者独立或与其他学习者共同对任务的解决方案进行规划,促进相互沟通,培养分析性思维;③决策:学习者向其他学习者和教师介绍计划和信息搜集成果,以保证流程没有缺陷;④实施:学习者使用刚学到的知识解决问题,促进他们的职业工作能力;⑤检查:学习者自己对应是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并考虑结果,有助于工作的控制和修正;⑥评价:学习者自己评价和分析结果。
这些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需要在后天的不断的训练和强化中慢慢积累和形成的。尤其是在开放式的学习环境下,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要求更高,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发现问题,根据学生各自的能力表现来进行指导和训练。因为学习是个非常个性化的过程。行动导向的学习将认知过程与职业活动结合在一起,强调“为了行动而学习”和“通过行动来学习”。这一探索创新精神和关键能力培养结合的有效方式,为现代职业教育的教学组织提供了“行动即学习”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案例。
(五)行动导向教学法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核心
行动导向学习作为指导教学设计的原则及运用就出现了一种大家比较熟悉的教学模式——项目教学法。在上个世纪末,德国企业职业教育推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项目教学法,该教学法引进一系列的材料,根据教师的指导,来培养学生的职业行动能力,大力推动职业教育,从传统的教学模式朝着行动导向的模式转化。在项目学习中,学生和教师共同致力于某个问题、某个题目或者某项任务,为此制订计划,以行动为导向分析问题,并把工作结果传达给别人或者以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在项目学习中,要在完成某个具体任务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其重点在于学生的自行规划、自我负责和完成具有设计意义的工作成果。
行动导向教学法的核心就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这种能力就是在团队条件下独立、负责任地有效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例如语言表达能力、自主学习能力、专业能力等等。同时“行动导向教学法”是以工作任务来驱动,注重学习循环的三个过程,即独立工作、交换学习和保证结果。主要体验了将学习循环三个环节有机连接的各种教学法,比如扩展小组、旋转木马谈话、卡片复习、搭档拼图、小组拼图、魔法盒、卡片展示、海报展示、作品展示、逆向思维以及任务开展的六步法,在亲自体验中才能真正认识各方法对能力锻炼的作用与具体实施方法,这种非报告式的培训方法本身就始终坚持了行动导向、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也是其主题传授的教学方法的具体应用,从而使每个个体教师在真实体验中思考、讨论、提升。
“行动导向教学法”是对孔子“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的提升。从这种教学法到专业教学中的实施,需要进一步解决大量实际问题,获得一手经验。
参考文献:
[1]鲁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中美德三国法律教育比较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2.
[2]李盛.WTO与大学本科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2.
关键词:高职;行动导向;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1-0063-02
据统计,2011年九百多万高考考生中有近一半进入高职高专院校。教育部曾从宏观层面指出,对高职生的培养要注重工学结合,从而推动教学改革。当代高职教师,要不断学习新的职业教育理念。然而我国高职教育才刚刚起步,在诸多地方发展不平衡,存在一些问题,这是当前教育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现状
高职教育经过几年如火如荼的发展,从规模扩张到内涵的提升已经成为各高职院校的共识,但是还存在一些缺陷。高等职业教育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市场和产业的结合脱节的现象的发生,存在很多的历史因素,这就导致了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与社会市场需求人才培养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偏离企业实际所需
现在的大学教育培养的人才到底算不算是人才?什么样的人才真正算是人才?
在当今社会上所谓的“人才培养”就是指对专业知识精通,并且对于学习很有兴趣,会融会贯通地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多面型人才。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还不够雄厚,学校的教学硬件还不够完善,严重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能力本位和综合素质的提高难以实现,在实际中很难做到落实“工学结合”,出现培养目标和企业实际需求的脱钩。
(二)“学科”体系培养与岗位所需不符合
高职院校的不少教师,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还沿袭以往的学科课程讲述的模式,这就导致了课程在设置上和社会上所需要的岗位很不一致,职业能力培养不到位,知识接受与岗位需求的培养不相符,缺乏岗位的针对性。我国教育界对课程问题的研究有着相当长的历史和相当广泛的经验,但对课程理论体系的构建则刚刚起步。
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一些探讨。从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的角度对课程的设置上进行研究,对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的内容等从编制上进行分析,研究课程理论体系,从历史与现状上进行剖析和深层次的思索。
二、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行动导向教学法
鉴于以上原因,本文根据教育部对高职教育的扶持意见,遵循“内涵提升抓质量、改革创新上水平、打造优势强特色”的宗旨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的教学方法,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
(一)行动导向教学法是培养学生的职业行动能力的途径
在当今,“双元制”被誉为德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秘密武器”,国人也在研究和学习。职业行动能力培养教学法的中心是“行动导向教学法”,其中有很多教学思想和理念。我们在教学中也应用过多种教学方法,如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合作学习教学法、一体化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法、校企合作培训法、多元化的实践教学、递进式教学模式、订单式教学模式等。
(二)行动导向教学法是职业教育的主流发展趋势
行动导向教学法,是20世纪80年代德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成果,是针对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促进职业能力发展的教学活动,它在德国已经被普遍接受和推广。推广使用这种方法已经成为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主流发展趋势。教师是主导,如何根据工作过程中的岗位能力需求,由“工作过程”转化为“学习领域”,主要是在职业情境中培养学生的行动能力,注重行动过程中学生能力的提高,通过师生的课堂教学的互动,学生与学生之间在过程中的互动,实现计划——实施——评价过程,构建独立的行动体系,注重学生的自我知识体系的构建,形成全新的行动能力,从而借此做为评价的标准。
(三)行动导向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主动学习的体现
行动导向的教学强调学生是学习的行动主体,以培养人的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行动导向的理论就是以人为本,强调人在实现既定目标过程中进行反思的重要性,注重学习过程中交流形式的分析,其核心是优化学习过程,并以职业实践活动为导向,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联系实际问题学习,激发学生兴趣与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针对性,从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行动导向教学法是培养学生独立负责的教育方式
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势在必行,因为能力不是教出来的,而是训练出来的。任何的教学方法都是为了教学,脱离了教学本身的方法就失去了意义,教学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德国提出的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独立、负责任的能有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学生。这也正是我们国内高职教育所追求的。完整的行动包括:①资讯:学习者独立了解任务及问题,以及必需的工作技术,培养独立行动能力;②计划:学习者独立或与其他学习者共同对任务的解决方案进行规划,促进相互沟通,培养分析性思维;③决策:学习者向其他学习者和教师介绍计划和信息搜集成果,以保证流程没有缺陷;④实施:学习者使用刚学到的知识解决问题,促进他们的职业工作能力;⑤检查:学习者自己对应是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并考虑结果,有助于工作的控制和修正;⑥评价:学习者自己评价和分析结果。
这些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需要在后天的不断的训练和强化中慢慢积累和形成的。尤其是在开放式的学习环境下,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要求更高,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发现问题,根据学生各自的能力表现来进行指导和训练。因为学习是个非常个性化的过程。行动导向的学习将认知过程与职业活动结合在一起,强调“为了行动而学习”和“通过行动来学习”。这一探索创新精神和关键能力培养结合的有效方式,为现代职业教育的教学组织提供了“行动即学习”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案例。
(五)行动导向教学法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核心
行动导向学习作为指导教学设计的原则及运用就出现了一种大家比较熟悉的教学模式——项目教学法。在上个世纪末,德国企业职业教育推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项目教学法,该教学法引进一系列的材料,根据教师的指导,来培养学生的职业行动能力,大力推动职业教育,从传统的教学模式朝着行动导向的模式转化。在项目学习中,学生和教师共同致力于某个问题、某个题目或者某项任务,为此制订计划,以行动为导向分析问题,并把工作结果传达给别人或者以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在项目学习中,要在完成某个具体任务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其重点在于学生的自行规划、自我负责和完成具有设计意义的工作成果。
行动导向教学法的核心就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这种能力就是在团队条件下独立、负责任地有效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例如语言表达能力、自主学习能力、专业能力等等。同时“行动导向教学法”是以工作任务来驱动,注重学习循环的三个过程,即独立工作、交换学习和保证结果。主要体验了将学习循环三个环节有机连接的各种教学法,比如扩展小组、旋转木马谈话、卡片复习、搭档拼图、小组拼图、魔法盒、卡片展示、海报展示、作品展示、逆向思维以及任务开展的六步法,在亲自体验中才能真正认识各方法对能力锻炼的作用与具体实施方法,这种非报告式的培训方法本身就始终坚持了行动导向、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也是其主题传授的教学方法的具体应用,从而使每个个体教师在真实体验中思考、讨论、提升。
“行动导向教学法”是对孔子“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的提升。从这种教学法到专业教学中的实施,需要进一步解决大量实际问题,获得一手经验。
参考文献:
[1]鲁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中美德三国法律教育比较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2.
[2]李盛.WTO与大学本科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