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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年前,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過《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同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正式挂牌,成为新中国第四个、也是最年轻的直辖市。
直辖20年,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站在这个时间节点,我们在思索:能有如此令人振奋的成就,直辖给重庆带来的内生动力是什么?为此,我们特推出两篇文章,尝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重庆直辖20年进行“小结”,以展望重庆未来更雄伟、更辉煌的篇章!
最近,重庆智库发布《重庆直辖体制的实践与创新研究报告》,报告表明,为推动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地,重庆主动作为,体现了作为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的担当,在体制创新上发挥了较好的引领作用。
创新之一:
“点”与“面”的配合
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重庆在推进体制改革中,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增强体制改革的系统性、配套性、协调性,注重面上的整体推进。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2014年,重庆市将年度改革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6个领域的133项年度改革任务、485件可跟踪考核的具体工作,通过对133项改革事项再聚焦,进一步确定了25项牵引性、带动性强的重点改革专项。
2015年,在持续推进25项重点改革专项和133项重点改革任务基础上,着力实施24项重点改革专项和81项重要改革任务。
重庆市处理好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把握住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在此前提下依据改革实际确定重点改革专项,以重点改革专项为抓手,将整体改革引向深入。
创新之二:
“上”与“下”的联动
顶层设计与局地试点有机互动。
促进体制改革顶层设计与局地试点有机互动,重庆“上”与“下”的联动,既包括从上至下的筹划部署,又包括自下而上的摸索反馈。
重庆市在进行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时,既注重加强与中央层面相关战略和政策的对接,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局地试点中总结经验,对局地试点的一些成功实践进行提炼、评估,考察其在某个功能区域乃至全市推广和复制的可能性。
局地在试点时,以顶层设计为前提,将其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顶层设计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创新之三:
“破”与“立”的融汇
破除体制改革中不利于闯将干事的阻碍,建立合理容错机制。
重庆让群众工作机制与执行能力提升平行站位。
重庆市在推进体制改革中,一方面破除不利于闯将干事的各种阻碍,出台差异化的政绩考核体系。如出台《关于改进完善区县(自治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意见》和《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按功能区域划分考核组别,突出首要任务,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
另一方面,重庆市积极探索建立改革的合理容错机制,确立“容错边界”。如2008年制定的《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开放工作发生失误,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造成一定损失,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工作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
创新之四:
“管”与“放”的互补
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凸显有限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
重庆市在推进体制改革中,注重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强调处理好转变政府职能与恰当履行政府职能的关系。
“十二五”以来,重庆市共公布九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目录,向市场和社会下放部分权能,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重庆市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方式、程序、具体项目、考核指标和方法,等等,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制度化的管理。如2014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过服务外包等新型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政府将履职重点放在制定政策和规则、市场监管、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方面。
创新之五:
“先”与“后”的贯通
讲究章法、注重节奏、张弛有度。
“先”与“后”的问题是一个次序、节奏的问题,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讲究章法、注重节奏、张弛有度。
国家先后批准了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两江新区,前者承担的主要是“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改革试验任务;后者则发挥在引领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试验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本刊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7年3月15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4月1日正式挂牌。这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
在体制改革中,重庆市充分发挥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优势,及时总结经验,在其他地区加以推广,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质量。
创新之六:
“竞”与“合”的角逐
引领省际联动,破除以邻为壑。
“竞”与“合”是地方政府关系的两个重要方面。长江上游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省份之间既存在竞争关系,又存在合作关系。
重庆市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和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在省际联动上发挥了带头作用,采取了如下举措:
一是加强长江上游地区和西部地区各省市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项目的协同配合;
二是建立跨区域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和补偿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加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通信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四是在对外开放方面深化合作,依托各方已有开放平台、口岸和载体,更好发挥对外交通运输大通道作用;
五是加强各方产业发展深度合作,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
六是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要素市场跨区域共建共享;
七是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创新之七:
“变”与“稳”的协调
核心是要做好风险预估和防控工作。
体制改革中要正确处理“变”与“稳”的关系,其核心就是要做好风险预估和防控工作。
重庆市在深化体制改革中,注重加强对改革风险的监控和评估工作,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确保改革积极而有序、蹄疾而步稳。
在协调好“变”与“稳”的关系中,一方面,重庆市注重引导公众对改革好处的预期,使“改革红利”真正惠及群众。在改革举措推出前,全面实施社会风险评估,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除进一步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外,还探索推行第三方评估和“评审分离”,防范因决策失当而引发不稳定事件。
另一方面,重庆市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在改革的方式上,循序渐进,从易到难、从小到大、从外围到核心、从增量到存量不断推进,使改革既能有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又能得到社会普遍理解和支持。
(摘编自《中国经济导报》)
直辖20年,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站在这个时间节点,我们在思索:能有如此令人振奋的成就,直辖给重庆带来的内生动力是什么?为此,我们特推出两篇文章,尝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重庆直辖20年进行“小结”,以展望重庆未来更雄伟、更辉煌的篇章!
最近,重庆智库发布《重庆直辖体制的实践与创新研究报告》,报告表明,为推动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地,重庆主动作为,体现了作为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的担当,在体制创新上发挥了较好的引领作用。
创新之一:
“点”与“面”的配合
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重庆在推进体制改革中,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增强体制改革的系统性、配套性、协调性,注重面上的整体推进。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2014年,重庆市将年度改革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6个领域的133项年度改革任务、485件可跟踪考核的具体工作,通过对133项改革事项再聚焦,进一步确定了25项牵引性、带动性强的重点改革专项。
2015年,在持续推进25项重点改革专项和133项重点改革任务基础上,着力实施24项重点改革专项和81项重要改革任务。
重庆市处理好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把握住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在此前提下依据改革实际确定重点改革专项,以重点改革专项为抓手,将整体改革引向深入。
创新之二:
“上”与“下”的联动
顶层设计与局地试点有机互动。
促进体制改革顶层设计与局地试点有机互动,重庆“上”与“下”的联动,既包括从上至下的筹划部署,又包括自下而上的摸索反馈。
重庆市在进行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时,既注重加强与中央层面相关战略和政策的对接,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局地试点中总结经验,对局地试点的一些成功实践进行提炼、评估,考察其在某个功能区域乃至全市推广和复制的可能性。
局地在试点时,以顶层设计为前提,将其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顶层设计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创新之三:
“破”与“立”的融汇
破除体制改革中不利于闯将干事的阻碍,建立合理容错机制。
重庆让群众工作机制与执行能力提升平行站位。
重庆市在推进体制改革中,一方面破除不利于闯将干事的各种阻碍,出台差异化的政绩考核体系。如出台《关于改进完善区县(自治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意见》和《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按功能区域划分考核组别,突出首要任务,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
另一方面,重庆市积极探索建立改革的合理容错机制,确立“容错边界”。如2008年制定的《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开放工作发生失误,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造成一定损失,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工作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
创新之四:
“管”与“放”的互补
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凸显有限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
重庆市在推进体制改革中,注重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强调处理好转变政府职能与恰当履行政府职能的关系。
“十二五”以来,重庆市共公布九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目录,向市场和社会下放部分权能,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重庆市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方式、程序、具体项目、考核指标和方法,等等,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制度化的管理。如2014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过服务外包等新型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政府将履职重点放在制定政策和规则、市场监管、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方面。
创新之五:
“先”与“后”的贯通
讲究章法、注重节奏、张弛有度。
“先”与“后”的问题是一个次序、节奏的问题,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讲究章法、注重节奏、张弛有度。
国家先后批准了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两江新区,前者承担的主要是“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改革试验任务;后者则发挥在引领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试验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本刊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7年3月15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4月1日正式挂牌。这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
在体制改革中,重庆市充分发挥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优势,及时总结经验,在其他地区加以推广,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质量。
创新之六:
“竞”与“合”的角逐
引领省际联动,破除以邻为壑。
“竞”与“合”是地方政府关系的两个重要方面。长江上游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省份之间既存在竞争关系,又存在合作关系。
重庆市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和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在省际联动上发挥了带头作用,采取了如下举措:
一是加强长江上游地区和西部地区各省市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项目的协同配合;
二是建立跨区域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和补偿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加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通信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四是在对外开放方面深化合作,依托各方已有开放平台、口岸和载体,更好发挥对外交通运输大通道作用;
五是加强各方产业发展深度合作,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
六是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要素市场跨区域共建共享;
七是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创新之七:
“变”与“稳”的协调
核心是要做好风险预估和防控工作。
体制改革中要正确处理“变”与“稳”的关系,其核心就是要做好风险预估和防控工作。
重庆市在深化体制改革中,注重加强对改革风险的监控和评估工作,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确保改革积极而有序、蹄疾而步稳。
在协调好“变”与“稳”的关系中,一方面,重庆市注重引导公众对改革好处的预期,使“改革红利”真正惠及群众。在改革举措推出前,全面实施社会风险评估,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除进一步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外,还探索推行第三方评估和“评审分离”,防范因决策失当而引发不稳定事件。
另一方面,重庆市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在改革的方式上,循序渐进,从易到难、从小到大、从外围到核心、从增量到存量不断推进,使改革既能有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又能得到社会普遍理解和支持。
(摘编自《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