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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临高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八大问题,临高县人大常委会两次否决政府报告,在当地引起震动。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审议该报告并进行再次测评,如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政府分管领导将作检讨。
最近这段时间,海南省临高县人大常委会成为临高群众关注的焦点:3月30日召开的临高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否决了《县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决议>的整改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而此前的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政府就此问题作出的第一份报告“驳回”过一次。
此次的否决决定,是由与会的12名人大常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的——7名人大常委对整改报告投了“不满意”票。这是临高县政府所作报告在人大常委会上首次被否决。
调查表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八个问题
临高县地方财政年收入约5000万元,而上面每年下拨的专项资金则有7000多万元。因此,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问题成为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的事项之一。
2005年10月,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财经工委牵头,从财政局、会计中心等单位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该县2004年至2005年上半年农业、教育、综合利用、村道路建设等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深入财政、教育、水务、农业等单位及部分乡镇和村庄进行实地检查时发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比较混乱,存在专项资金被占用、挪用、截留等八个问题。
根据检查组发现的问题,2005年11月3日,在临高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财经工委递交了《关于我县2004年与2005年上半年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
县政府两次报告均没有通过
财经工委的这份报告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会人员的极大关注,并提出要求,凡涉及到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政府部门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县政府要及时将各单位的整改情况于2005年11月24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今年2月10日,在临高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县政府作了《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财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决议>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报告中称,对财政工委指出的八个问题,所涉及的单位已进行整改,大多数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就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责成财经工委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与县政府的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同时作了报告。这份报告否定了县政府报告中“所涉及的单位已进行整改”,“大多数单位都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的说法。并强调:调查事实表明,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采取措施不力,致使计生局、水务局、社保局等单位,以及新盈、东英、波莲等乡镇一直没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个别单位避实就虚,敷衍了事,不做实质性整改。在此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县政府的报告,要求县政府认真进行整改。
3月30日,县政府再次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整改报告,遭到多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否决。这表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整改工作还是不满意,该报告不予通过。
审议意见提出:如整改再不力,要问责主管县领导
紧接着,此次会议作出了《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再次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合理使用报告的决议>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当《审议意见》以文件的形式印发给县政府并抄送各单位时,引起了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强烈震动,也引起干部群众的极大关注。因为文件明确要求县政府要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并于6月15日前再次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给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会议再次审议该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再次测评,如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政府分管领导将被要求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出检查。
人们不禁要问:一些单位为何不愿进行自查
记者在临高县采访时,听到了对此事的许多议论。接受记者采访的群众说,看来人大这次是动真格的了,有关单位想蒙混过关是不太可能了。群众普遍认为,县人大作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国家权力机关,应该对行政机关进行真正、有效的监督。
一位政府公务员对记者坦言,对此事“很有震动”,认为此事改变了许多公务员对人大的认识。他说,县人大此举“肯定会对政府以后的依法行政产生推动作用”。
临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符玉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专项资金是党和国家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县政府应该真正负起监管责任,依法行政。一些单位和乡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无动于衷,这是漠视法律的行为。
“这次一定要把整改工作做好,否则要被县人大拉上台作检讨了。”有的县领导向记者表示。
临高县县长表示:对挪用专项资金将严肃查处
因海南省临高县政府对专项资金监管整改不力,县人大常委会两次否决政府报告,此举在临高县反响强烈。有的读者打电话给临高县人大表示支持。临高县县长符永也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表示县委、县政府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将严肃查处。一位网友说:“人大的监督是否动真格,是否到位至关重要。本届县人大两次否决县政府报告,让我们看到了临高发展振兴的希望。”该帖引起不少网友跟贴。
临高县县长符永在网上看到后表示,欢迎对临高县人民政府监督!尽管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到位,但主观是主要的,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又不接受监督,这是党和人民所不允许的!作为共产党人,就应乐于接受批评,敢于改正错误!并感谢县人大对县政府的有力监督。
最近这段时间,海南省临高县人大常委会成为临高群众关注的焦点:3月30日召开的临高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否决了《县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决议>的整改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而此前的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政府就此问题作出的第一份报告“驳回”过一次。
此次的否决决定,是由与会的12名人大常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的——7名人大常委对整改报告投了“不满意”票。这是临高县政府所作报告在人大常委会上首次被否决。
调查表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八个问题
临高县地方财政年收入约5000万元,而上面每年下拨的专项资金则有7000多万元。因此,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问题成为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的事项之一。
2005年10月,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财经工委牵头,从财政局、会计中心等单位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该县2004年至2005年上半年农业、教育、综合利用、村道路建设等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深入财政、教育、水务、农业等单位及部分乡镇和村庄进行实地检查时发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比较混乱,存在专项资金被占用、挪用、截留等八个问题。
根据检查组发现的问题,2005年11月3日,在临高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财经工委递交了《关于我县2004年与2005年上半年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
县政府两次报告均没有通过
财经工委的这份报告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会人员的极大关注,并提出要求,凡涉及到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政府部门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县政府要及时将各单位的整改情况于2005年11月24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今年2月10日,在临高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县政府作了《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财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决议>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报告中称,对财政工委指出的八个问题,所涉及的单位已进行整改,大多数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就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责成财经工委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与县政府的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同时作了报告。这份报告否定了县政府报告中“所涉及的单位已进行整改”,“大多数单位都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的说法。并强调:调查事实表明,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采取措施不力,致使计生局、水务局、社保局等单位,以及新盈、东英、波莲等乡镇一直没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个别单位避实就虚,敷衍了事,不做实质性整改。在此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县政府的报告,要求县政府认真进行整改。
3月30日,县政府再次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整改报告,遭到多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否决。这表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整改工作还是不满意,该报告不予通过。
审议意见提出:如整改再不力,要问责主管县领导
紧接着,此次会议作出了《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再次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合理使用报告的决议>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当《审议意见》以文件的形式印发给县政府并抄送各单位时,引起了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强烈震动,也引起干部群众的极大关注。因为文件明确要求县政府要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并于6月15日前再次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给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会议再次审议该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再次测评,如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政府分管领导将被要求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出检查。
人们不禁要问:一些单位为何不愿进行自查
记者在临高县采访时,听到了对此事的许多议论。接受记者采访的群众说,看来人大这次是动真格的了,有关单位想蒙混过关是不太可能了。群众普遍认为,县人大作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国家权力机关,应该对行政机关进行真正、有效的监督。
一位政府公务员对记者坦言,对此事“很有震动”,认为此事改变了许多公务员对人大的认识。他说,县人大此举“肯定会对政府以后的依法行政产生推动作用”。
临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符玉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专项资金是党和国家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县政府应该真正负起监管责任,依法行政。一些单位和乡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无动于衷,这是漠视法律的行为。
“这次一定要把整改工作做好,否则要被县人大拉上台作检讨了。”有的县领导向记者表示。
临高县县长表示:对挪用专项资金将严肃查处
因海南省临高县政府对专项资金监管整改不力,县人大常委会两次否决政府报告,此举在临高县反响强烈。有的读者打电话给临高县人大表示支持。临高县县长符永也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表示县委、县政府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将严肃查处。一位网友说:“人大的监督是否动真格,是否到位至关重要。本届县人大两次否决县政府报告,让我们看到了临高发展振兴的希望。”该帖引起不少网友跟贴。
临高县县长符永在网上看到后表示,欢迎对临高县人民政府监督!尽管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到位,但主观是主要的,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又不接受监督,这是党和人民所不允许的!作为共产党人,就应乐于接受批评,敢于改正错误!并感谢县人大对县政府的有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