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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群众路线实践是由主体、客体和中介三个要素构成的一个系统,党是活动的主体,群众是活动的客体,群众工作方法是联系主客体的中介或桥梁。在新的历史时期,群众路线实践的三个要素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们必须重新构建群众路线工作系统:加强党的建设,筑牢党的群众工作的主体基础;重建“人民社会”,筑牢党的群众工作的客体基础;科学把握群众路线方法论,明确群众工作基本思路。
关键词:群众路线;实践;系统
中图分类号:D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9-0145-04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实践是一个系统,由主体、客体和中介三个要素构成。党是实践的主体,群众是实践的客体,群众工作方法是联系主客体的中介或桥梁。在世情、国情、党情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的社会背景下,群众路线实践的三个要素也相应地发生了重大变化。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认真研究上述各要素的变化,直面并回答问题,重新构建群众路线工作系统。这一构建对于今天的群众路线实践,对于“中国梦”的实现,都具有战略意义。
一、加强党的建设,筑牢党的群众路线实践的主体基础
在新的历史时期,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党的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集中表现为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这“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决定了必须加强党的建设,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路线实践的主体基础。
第一,加强思想建设,增强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主体意识。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基本经验和根本做法,主要通过党的组织教育和党员干部的自我教育来实现。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应体现四个方面:一是党的宗旨教育,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党不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利益实现的工具[1]。习近平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利益和核心价值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2]为此,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始终坚守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家园。全体共产党员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章,学习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雷锋式的好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反观自己,提高觉悟,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是执政理念教育,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党的干部要通过这方面教育确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树立如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和郑培民“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那样的公仆情怀,做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树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需要市场经济,但“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3]。它体现了人民的利益,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对资本的驾驭。四是群众路线教育,树立正确的群众工作立场、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已在全党范围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这项教育还应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要通过教育切实解决指导思想上的“为了谁”“依靠谁”和“我是谁”的问题,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提高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第二,加强组织建设,通过纯洁党的队伍保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组织保障,其重要性不言自明。目前的中国共产党就人数而言是世界第一大党,拥有八千多万党员,这个数字相当于欧洲人口最多国家德国的总人口,不仅党员数量庞大,而且近年来在结构上出现了精英化趋势。在发展新党员中,大量吸收大学生、私营企业主、社会名流、专业技术人员加入,目前党员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37.1%,而作为人民群众主体的工人、农民党员在党员总人数中的比例却逐年下降[4]。现在的问题是,党员人数多是否意味着党组织的先锋队作用好,党的战斗力强?回答是否定的。事实表明,数量不代表质量,质量不好的数量不但不是优势,反而是一种潜在的危险。拥有共产党员称号的人,并不意味着就是真正的共产党员。这也从反面印证了邓小平的一句话;“一个人数少但有战斗力的党比一个人数多而缺失战斗力的党要强得多。”[1]当前,在组织建设上从严治党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但又是必须认真做好的工作。党的组织建设应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把好入口关,通过严格的审查,吸收先进分子,拒绝“异己分子”混入党内。二是疏通出口,及时将不合格党员清除出党。三是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先进党员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及时教育和必要的处罚。
第三,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党的作风建设要想取得实效,必须常抓不懈,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通过作风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具体说,是两个方面:一是保持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从贯彻群众路线的要求来说,要特别注意密切联系群众问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政治优势所在,新时期保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做到心中装着人民,倾听群众呼声;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反对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二是保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的优良作风。毛泽东关于“两个务必”的论述是针对党执政条件下可能脱离群众而提出的作风建设要求,这“两个务必”的警示在今天依然具有现实意义,要求我们必须结合实际进行深思并将这两个优良作风发扬光大。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从制度上建设党,是邓小平的一个创造性设想,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重要思想。在邓小平看来,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在思想教育之外,还应该在制度上做出适当的规定。因为,从根本上说,许多问题的出现固然与思想作风有关,但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5]。所谓的制度包括党纪、国法和有关的体制、机制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对党的建设、国家权力运行、群众路线的贯彻等等方面具有强制约束力,还可以对权力实行有效监督并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就群众路线实践而言,我们重点关注的是党和国家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具体执行。一是党内民主集中制。我们党有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种成功的制度应该坚持下去。二是国家治理的民主制度。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民主是国家政体的本质规定。要在国家治理层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等政治制度,保证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保证民主决策和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三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各种制度。群众路线实践也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包括调查研究、民主决策、利益协调等内容的群众工作制度,还要建立或完善关于群众工作绩效的考评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各种制度来保证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五,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作为党的工作对象的群众发生了队伍分化、利益诉求多样的变化,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充分发展条件下,几亿网民队伍的形成和逐步壮大,群众工作呈现出复杂性特点,这对党的领导能力,包括执政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提出了现实挑战,出现了能力不足或“本领恐慌”的问题,出现了“与群众对话说不进去,与年轻人对话说不上去,与老职工对话被顶回去”的尴尬局面。当前,加强党的能力建设已成为一个现实的课题,它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党的群众工作的开展和绩效,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党的能力建设的途径,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学习。“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各方面知识的学习,来提高自身知识素养和能力。二是实践。党员干部能力的提高不仅要重视对书本的学习,更要注重实践运用,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到群众中去,通过实事求是并富有创造性的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磨炼提高。
第六,加强廉政建设,通过反腐倡廉健全党的肌体。腐败是党的肌体上的毒瘤,是党的纯洁性的大敌,腐败的蔓延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同时腐败行为因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受到老百姓的痛恨,成为影响党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和社会生活中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一个问题。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我们党历来重视防腐倡廉工作,这几年的反腐败已取得明显成绩。但由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反腐败斗争依然任重道远。按照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必须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做到“苍蝇”“老虎”一齐打,并通过制度反腐力求实效。全党同志都要高度重视反腐败问题,积极参加反腐败斗争,通过坚决惩治和清除腐败分子,来确保党的纯洁性,并重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重建“人民社会”,筑牢党的群众路线实践的客体基础
群众是群众路线实践的客体,是工作对象。在实际过程中,对这一客体进行正确认识十分重要。开展群众工作首先就要认清工作对象,知道群众的状况是什么,有什么诉求,然后才能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群众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这种复杂性在当今中国有了前所未有的展开,它的突出表现就是原有的群众发生分化,并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这一现状反映到我们的头脑中,就使得原有的“群众”概念变得模糊起来,变得似是而非,并直接导致了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志做群众工作都不知道“群众”是什么、“群众”在哪里、具体工作怎么做才对的迷茫。正确认识今天的“群众”并对其进行再组织,成了群众路线实践的前提性问题。
1.新时期“群众”的构成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各个历史时代推动社会进步的劳动者。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是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群众”的基本理论依据。笔者认为,根据现有的理论成果,新时期“群众”的构成包括:一是政治意义上的“群众”。一切赞成、支持和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力量,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二是职业意义上的“群众”。将“群众”的构成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工农商学兵”,加上自由职业者和私营企业经营者,有的学者还根据这一理解就简单地将“群众”指称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和其他从业人员。三是经济或经济收入意义上的“群众”。有学者认为,鉴于目前社会成员在收入上存在差距,可以从经济角度将“人民群众”划分为三个阶层,即富民、普民和贫民。富民特指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而率先富裕起来且拥有一定资产的人;普民指有比较稳定的职业和固定收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人;贫民指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企业改革等原因而处于贫困状态的人[6]。这种对“人民群众”的划分类似于新中国成立时在农村依据土地占有和财产状况划分阶级成分的做法。四是信息化时代意义上的“群众”。在信息化、网络化成为社会交往常态的条件下,中国网民崛起,人数迅速膨胀,已近中国总人口的一半并将继续发展,“网络群众路线”话题已经浮出水面。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对“群众”的理解,还可以从信息化时代人的行为方式上将其划分为网民和非网民两个类别。综上所述,今天我们对“群众”概念的把握,是基于政治意义为主导的各种理解,具体意义上的不同理解没有违背政治意义上的“群众”概念的原义并被其所统摄。总之,今天的所谓“群众”,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爱国者和建设者,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是“中国梦”的实现者。
2.新时期“群众”的特点
新时期“群众”构成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使其呈现出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分散性和流动性。改革开放以来,企业都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农村实行一家一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些企业职工转岗或自谋职业,不再成为原来意义上的“单位人”,农民生产生活的自主性、积极性提高了,但成了分散的“自由人”状态。与分散性特点相联系是人员的流动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生产基本要素的劳动者可以自由流动,提高了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二是利益诉求的多样性和变动性。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群体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随着“群众”分化和多元化的发展,这种多样化显得更加突出。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人的需求是不断发展的,在满足物质需求的基础上,会提出安全、尊重等社会需求,进一步还会提出自我价值实现的更高需求,利益诉求不断变化。三是自主性和活跃性的特点。新时期的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维权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显著增强,已不可能像党执政初期的群众那样表现出无条件的信任和服从,而是自觉地将服从让位于对个人权利的追求,并通过“公开”“激化”等活跃的行动使利益诉求和意愿表达成为日常化形式。
3.重建“人民社会”,筑牢群众路线实践的客体基础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民群众只有组织起来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群众”,才能发挥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人民社会”即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建设“人民社会”有两个途径:一是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形成党组织加上群团组织构成的工作网络,通过这些传统的组织形式将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各类群团组织的数量起起落落,有的组织形存实亡,这种状态已不能发挥群团组织联系党与群众的桥梁作用,不能适应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需要,亟待改进。党中央十分重视群团工作,2015年7月召开专题会议,对新形势下的群团工作进行部署,并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群团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建设,要消灭“盲区”,在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组织和各类新兴组织中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已经建立起来的群团组织要正常运作,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创新组织形式,创造新型群众组织,构筑党群联系的新通道。由于当前群众状况的分散性和复杂性,重建“人民社会”,还要坚持创新思维,创造出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组织形式,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目前在各地都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如经济再组织中农村的“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专业合作社和城市中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形式;政治再组织中的群众问政大会、政策讨论会、民事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形式;文化再组织中报业集团、影视集团、文化社团、网络社团等组织形式。要发挥群众创建新社团的积极性,把这项工作持续做下去。
三、科学把握群众路线方法论,明确群众工作基本思路
群众路线实践是党这个活动主体借助一定的方法作用于群众这个客体对象的工作过程,方法的选择十分重要,使用方法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党的群众工作绩效,甚至要关系到群众工作的成败。党的群众路线包括了五句话构成的方法论系统,需要我们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当然,这种理解也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必须结合实际进行思考,并力求得出创新性的结论。
1.“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群众工作方法的总要求
两个“一切”从总体上回答了群众路线实践的根本问题,是群众工作方法的总要求,在群众路线方法论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其价值底蕴和科学内涵应深刻把握、准确理解,以便从全局上明确群众工作方法的基本理念。
第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是指工作范围的全覆盖,体现了一切为了群众、为了一切的群众、为了群众的一切这三个“一切”的统一。“为了群众”要求全体党员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党的干部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人民所谋。
第二,“一切依靠群众”。这里的“一切”也是一个复合概念,体现为党和国家完成各项任务中的群众参与全覆盖。这些任务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六个方面,它们的完成离不开群众的全面参与。“依靠群众”是党和国家开展各项工作的唯一路径。如果问: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如何发展?“中国梦”如何实现?答案只有一个:依靠群众。
第三,贯彻两个“一切”,要求党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从“为了”“依靠”“一切”三个关键词的理解中,就必然会得出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的结论。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就必须联系群众,两个“一切”的全面性,又要求这种联系必须是紧密的,是一种血肉相连、不可分割的关系。诚如邓小平所说;“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够改变的。”[5]266
2.“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工作基本方法
这里所谓的“来”和“去”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个群众工作方法基本理念的展开,既回答了怎么样为了群众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回答了怎么样依靠群众的问题。“一切依靠群众”是总要求,具体工作怎么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基本的途径和方法。这个方法具有唯一性,就是说,除此而外,别无他途。
第一,“从群众中来”。“从群众中来”要做好两件事:一是掌握实情,要通过“来”的过程,了解群众的利益在哪里,具体诉求是什么,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什么。二是善于集中。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对来自群众的情况进行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去除不正确的意见,吸取正确的意见,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
第二,“到群众中去”。“到群众中去”就是将“来”的过程形成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向群众做宣传,将党的决策化为群众的行动。从实际过程来看,“去”比“来”的意义更重大。其一,“从群众中来”是认识世界,“到群众中去”是改造世界,“来”是为了“去”,通过“去”汇集群众的力量,为实现我们的目标而奋斗。其二,在“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中,通过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检验党的决策的正确性,肯定正确的东西,修正错误的东西,使认识得以发展。
第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过程。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永远不可能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依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无限循环的基本原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也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过程,永远没有止境。我们绝不可以将其理解为简单的“一来一去”,不可以仅仅满足于“一个来回”。经过“来”和“去”的无限循环,我们的实践和认识得到不断的提升。
3.“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工作方法的目标导向
“变主张为行动”这一规定,是群众工作基本方法中“到群众中去”的要求的进一步展开,同时,在群众路线实践方法论系统中,它又与“一切为了群众”相呼应,成为群众路线的落脚点和归宿。在这个方法论系统中,无论是“两个一切”的基本理念,还是“又来又去”的基本方法,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为实现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因此,“变主张为行动”在党的群众路线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项规定。
总之,党的群众路线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辩证统一的整体,需要我们对其做系统的、准确的把握,以便明确群众工作方法的基本思路。我们正行进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7]习近平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论述,从一个重要的视角深刻阐明了党的群众路线是价值底蕴、科学方法、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因此,我们要通过群众路线实践,密切党群关系,汇集正能量,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习近平.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J].求是,2012(6):5.
[3]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69.
[4]王绍光.中国·政道[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147.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朱明德.浅谈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3(s1):16.
[7]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40.
关键词:群众路线;实践;系统
中图分类号:D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9-0145-04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实践是一个系统,由主体、客体和中介三个要素构成。党是实践的主体,群众是实践的客体,群众工作方法是联系主客体的中介或桥梁。在世情、国情、党情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的社会背景下,群众路线实践的三个要素也相应地发生了重大变化。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认真研究上述各要素的变化,直面并回答问题,重新构建群众路线工作系统。这一构建对于今天的群众路线实践,对于“中国梦”的实现,都具有战略意义。
一、加强党的建设,筑牢党的群众路线实践的主体基础
在新的历史时期,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党的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集中表现为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这“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决定了必须加强党的建设,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路线实践的主体基础。
第一,加强思想建设,增强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主体意识。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基本经验和根本做法,主要通过党的组织教育和党员干部的自我教育来实现。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应体现四个方面:一是党的宗旨教育,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党不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利益实现的工具[1]。习近平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利益和核心价值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2]为此,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始终坚守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家园。全体共产党员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章,学习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雷锋式的好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反观自己,提高觉悟,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是执政理念教育,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党的干部要通过这方面教育确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树立如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和郑培民“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那样的公仆情怀,做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树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需要市场经济,但“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3]。它体现了人民的利益,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对资本的驾驭。四是群众路线教育,树立正确的群众工作立场、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已在全党范围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这项教育还应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要通过教育切实解决指导思想上的“为了谁”“依靠谁”和“我是谁”的问题,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提高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第二,加强组织建设,通过纯洁党的队伍保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组织保障,其重要性不言自明。目前的中国共产党就人数而言是世界第一大党,拥有八千多万党员,这个数字相当于欧洲人口最多国家德国的总人口,不仅党员数量庞大,而且近年来在结构上出现了精英化趋势。在发展新党员中,大量吸收大学生、私营企业主、社会名流、专业技术人员加入,目前党员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37.1%,而作为人民群众主体的工人、农民党员在党员总人数中的比例却逐年下降[4]。现在的问题是,党员人数多是否意味着党组织的先锋队作用好,党的战斗力强?回答是否定的。事实表明,数量不代表质量,质量不好的数量不但不是优势,反而是一种潜在的危险。拥有共产党员称号的人,并不意味着就是真正的共产党员。这也从反面印证了邓小平的一句话;“一个人数少但有战斗力的党比一个人数多而缺失战斗力的党要强得多。”[1]当前,在组织建设上从严治党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但又是必须认真做好的工作。党的组织建设应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把好入口关,通过严格的审查,吸收先进分子,拒绝“异己分子”混入党内。二是疏通出口,及时将不合格党员清除出党。三是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先进党员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及时教育和必要的处罚。
第三,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党的作风建设要想取得实效,必须常抓不懈,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通过作风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具体说,是两个方面:一是保持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从贯彻群众路线的要求来说,要特别注意密切联系群众问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政治优势所在,新时期保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做到心中装着人民,倾听群众呼声;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反对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二是保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的优良作风。毛泽东关于“两个务必”的论述是针对党执政条件下可能脱离群众而提出的作风建设要求,这“两个务必”的警示在今天依然具有现实意义,要求我们必须结合实际进行深思并将这两个优良作风发扬光大。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从制度上建设党,是邓小平的一个创造性设想,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重要思想。在邓小平看来,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在思想教育之外,还应该在制度上做出适当的规定。因为,从根本上说,许多问题的出现固然与思想作风有关,但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5]。所谓的制度包括党纪、国法和有关的体制、机制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对党的建设、国家权力运行、群众路线的贯彻等等方面具有强制约束力,还可以对权力实行有效监督并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就群众路线实践而言,我们重点关注的是党和国家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具体执行。一是党内民主集中制。我们党有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种成功的制度应该坚持下去。二是国家治理的民主制度。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民主是国家政体的本质规定。要在国家治理层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等政治制度,保证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保证民主决策和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三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各种制度。群众路线实践也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包括调查研究、民主决策、利益协调等内容的群众工作制度,还要建立或完善关于群众工作绩效的考评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各种制度来保证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五,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作为党的工作对象的群众发生了队伍分化、利益诉求多样的变化,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充分发展条件下,几亿网民队伍的形成和逐步壮大,群众工作呈现出复杂性特点,这对党的领导能力,包括执政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提出了现实挑战,出现了能力不足或“本领恐慌”的问题,出现了“与群众对话说不进去,与年轻人对话说不上去,与老职工对话被顶回去”的尴尬局面。当前,加强党的能力建设已成为一个现实的课题,它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党的群众工作的开展和绩效,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党的能力建设的途径,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学习。“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各方面知识的学习,来提高自身知识素养和能力。二是实践。党员干部能力的提高不仅要重视对书本的学习,更要注重实践运用,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到群众中去,通过实事求是并富有创造性的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磨炼提高。
第六,加强廉政建设,通过反腐倡廉健全党的肌体。腐败是党的肌体上的毒瘤,是党的纯洁性的大敌,腐败的蔓延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同时腐败行为因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受到老百姓的痛恨,成为影响党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和社会生活中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一个问题。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我们党历来重视防腐倡廉工作,这几年的反腐败已取得明显成绩。但由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反腐败斗争依然任重道远。按照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必须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做到“苍蝇”“老虎”一齐打,并通过制度反腐力求实效。全党同志都要高度重视反腐败问题,积极参加反腐败斗争,通过坚决惩治和清除腐败分子,来确保党的纯洁性,并重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重建“人民社会”,筑牢党的群众路线实践的客体基础
群众是群众路线实践的客体,是工作对象。在实际过程中,对这一客体进行正确认识十分重要。开展群众工作首先就要认清工作对象,知道群众的状况是什么,有什么诉求,然后才能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群众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这种复杂性在当今中国有了前所未有的展开,它的突出表现就是原有的群众发生分化,并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这一现状反映到我们的头脑中,就使得原有的“群众”概念变得模糊起来,变得似是而非,并直接导致了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志做群众工作都不知道“群众”是什么、“群众”在哪里、具体工作怎么做才对的迷茫。正确认识今天的“群众”并对其进行再组织,成了群众路线实践的前提性问题。
1.新时期“群众”的构成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各个历史时代推动社会进步的劳动者。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是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群众”的基本理论依据。笔者认为,根据现有的理论成果,新时期“群众”的构成包括:一是政治意义上的“群众”。一切赞成、支持和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力量,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二是职业意义上的“群众”。将“群众”的构成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工农商学兵”,加上自由职业者和私营企业经营者,有的学者还根据这一理解就简单地将“群众”指称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和其他从业人员。三是经济或经济收入意义上的“群众”。有学者认为,鉴于目前社会成员在收入上存在差距,可以从经济角度将“人民群众”划分为三个阶层,即富民、普民和贫民。富民特指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而率先富裕起来且拥有一定资产的人;普民指有比较稳定的职业和固定收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人;贫民指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企业改革等原因而处于贫困状态的人[6]。这种对“人民群众”的划分类似于新中国成立时在农村依据土地占有和财产状况划分阶级成分的做法。四是信息化时代意义上的“群众”。在信息化、网络化成为社会交往常态的条件下,中国网民崛起,人数迅速膨胀,已近中国总人口的一半并将继续发展,“网络群众路线”话题已经浮出水面。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对“群众”的理解,还可以从信息化时代人的行为方式上将其划分为网民和非网民两个类别。综上所述,今天我们对“群众”概念的把握,是基于政治意义为主导的各种理解,具体意义上的不同理解没有违背政治意义上的“群众”概念的原义并被其所统摄。总之,今天的所谓“群众”,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爱国者和建设者,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是“中国梦”的实现者。
2.新时期“群众”的特点
新时期“群众”构成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使其呈现出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分散性和流动性。改革开放以来,企业都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农村实行一家一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些企业职工转岗或自谋职业,不再成为原来意义上的“单位人”,农民生产生活的自主性、积极性提高了,但成了分散的“自由人”状态。与分散性特点相联系是人员的流动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生产基本要素的劳动者可以自由流动,提高了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二是利益诉求的多样性和变动性。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群体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随着“群众”分化和多元化的发展,这种多样化显得更加突出。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人的需求是不断发展的,在满足物质需求的基础上,会提出安全、尊重等社会需求,进一步还会提出自我价值实现的更高需求,利益诉求不断变化。三是自主性和活跃性的特点。新时期的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维权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显著增强,已不可能像党执政初期的群众那样表现出无条件的信任和服从,而是自觉地将服从让位于对个人权利的追求,并通过“公开”“激化”等活跃的行动使利益诉求和意愿表达成为日常化形式。
3.重建“人民社会”,筑牢群众路线实践的客体基础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民群众只有组织起来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群众”,才能发挥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人民社会”即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建设“人民社会”有两个途径:一是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形成党组织加上群团组织构成的工作网络,通过这些传统的组织形式将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各类群团组织的数量起起落落,有的组织形存实亡,这种状态已不能发挥群团组织联系党与群众的桥梁作用,不能适应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需要,亟待改进。党中央十分重视群团工作,2015年7月召开专题会议,对新形势下的群团工作进行部署,并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群团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建设,要消灭“盲区”,在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组织和各类新兴组织中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已经建立起来的群团组织要正常运作,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创新组织形式,创造新型群众组织,构筑党群联系的新通道。由于当前群众状况的分散性和复杂性,重建“人民社会”,还要坚持创新思维,创造出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组织形式,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目前在各地都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如经济再组织中农村的“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专业合作社和城市中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形式;政治再组织中的群众问政大会、政策讨论会、民事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形式;文化再组织中报业集团、影视集团、文化社团、网络社团等组织形式。要发挥群众创建新社团的积极性,把这项工作持续做下去。
三、科学把握群众路线方法论,明确群众工作基本思路
群众路线实践是党这个活动主体借助一定的方法作用于群众这个客体对象的工作过程,方法的选择十分重要,使用方法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党的群众工作绩效,甚至要关系到群众工作的成败。党的群众路线包括了五句话构成的方法论系统,需要我们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当然,这种理解也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必须结合实际进行思考,并力求得出创新性的结论。
1.“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群众工作方法的总要求
两个“一切”从总体上回答了群众路线实践的根本问题,是群众工作方法的总要求,在群众路线方法论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其价值底蕴和科学内涵应深刻把握、准确理解,以便从全局上明确群众工作方法的基本理念。
第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是指工作范围的全覆盖,体现了一切为了群众、为了一切的群众、为了群众的一切这三个“一切”的统一。“为了群众”要求全体党员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党的干部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人民所谋。
第二,“一切依靠群众”。这里的“一切”也是一个复合概念,体现为党和国家完成各项任务中的群众参与全覆盖。这些任务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六个方面,它们的完成离不开群众的全面参与。“依靠群众”是党和国家开展各项工作的唯一路径。如果问: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如何发展?“中国梦”如何实现?答案只有一个:依靠群众。
第三,贯彻两个“一切”,要求党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从“为了”“依靠”“一切”三个关键词的理解中,就必然会得出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的结论。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就必须联系群众,两个“一切”的全面性,又要求这种联系必须是紧密的,是一种血肉相连、不可分割的关系。诚如邓小平所说;“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够改变的。”[5]266
2.“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工作基本方法
这里所谓的“来”和“去”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个群众工作方法基本理念的展开,既回答了怎么样为了群众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回答了怎么样依靠群众的问题。“一切依靠群众”是总要求,具体工作怎么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基本的途径和方法。这个方法具有唯一性,就是说,除此而外,别无他途。
第一,“从群众中来”。“从群众中来”要做好两件事:一是掌握实情,要通过“来”的过程,了解群众的利益在哪里,具体诉求是什么,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什么。二是善于集中。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对来自群众的情况进行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去除不正确的意见,吸取正确的意见,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
第二,“到群众中去”。“到群众中去”就是将“来”的过程形成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向群众做宣传,将党的决策化为群众的行动。从实际过程来看,“去”比“来”的意义更重大。其一,“从群众中来”是认识世界,“到群众中去”是改造世界,“来”是为了“去”,通过“去”汇集群众的力量,为实现我们的目标而奋斗。其二,在“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中,通过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检验党的决策的正确性,肯定正确的东西,修正错误的东西,使认识得以发展。
第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过程。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永远不可能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依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无限循环的基本原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也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过程,永远没有止境。我们绝不可以将其理解为简单的“一来一去”,不可以仅仅满足于“一个来回”。经过“来”和“去”的无限循环,我们的实践和认识得到不断的提升。
3.“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工作方法的目标导向
“变主张为行动”这一规定,是群众工作基本方法中“到群众中去”的要求的进一步展开,同时,在群众路线实践方法论系统中,它又与“一切为了群众”相呼应,成为群众路线的落脚点和归宿。在这个方法论系统中,无论是“两个一切”的基本理念,还是“又来又去”的基本方法,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为实现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因此,“变主张为行动”在党的群众路线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项规定。
总之,党的群众路线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辩证统一的整体,需要我们对其做系统的、准确的把握,以便明确群众工作方法的基本思路。我们正行进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7]习近平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论述,从一个重要的视角深刻阐明了党的群众路线是价值底蕴、科学方法、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因此,我们要通过群众路线实践,密切党群关系,汇集正能量,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习近平.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J].求是,2012(6):5.
[3]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69.
[4]王绍光.中国·政道[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147.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朱明德.浅谈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3(s1):16.
[7]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