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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个杜撰的故事,我希望它是一个梦魇,说出来就被打破了,所以我用了主人公的真实姓名:Jack和邓玫,他和她都知道我要写这篇近乎“口述实录”的文章,都没有阻止我,也许现在的他们也不知该往何处去,也许他们也想在我的文章中找到一个答案,一个方向,也许应该说是一份勇气。
邂 逅
邓玫是我最好的朋友,30岁的她,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很迷人。我从来没有用漂亮形容过她,因为她的外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审美观,细细的眼睛微吊着,颧骨很高,嘴唇很厚。
那一天是7月17日,邓玫28岁生日。本来邓玫不准备办任何的庆祝仪式,28岁对女孩子来说,毕竟是一个不太年轻的标志了,况且是处在一个爱情真空的阶段。我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出了问题,非要坚持为她办一个生日party,大概是我们那段日子过得太平淡了,想找个机会好好地轻松一下。
我们的朋友都不是很多,但为了让party热闹一些,我们就用了“传统”的方式:请每个朋友带一个朋友来,于是邓玫的生日聚会体面了许多,来了差不多有30个人,其中就有那个朋友的朋友:Jack,一个在加拿大长大的混血男人,带他来的朋友说他有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
Jack从见到邓玫的第一眼起,就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不住地赞美她的漂亮,开始我们都认为他是出于一种礼貌,但他的殷勤和眼神让我们了解了一种文化的差异:在异域的审美观中,邓玫是美丽的!那一天这是一个最大的新闻了,那一天也改变了邓玫的生活。
离 婚
这样在“邂逅”下面直接写“离婚”,看来有些不合乎逻辑,但Jack和邓玫的发展速度在我看来的确有些不合乎逻辑。他们从认识到热恋到结婚到去加拿大定居一共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那是邓玫在我的视线中消失的一个月,她的时间大概全给了Jack,我只是偶尔能从电话里听到她幸福的声音。原来对讲英文不“感冒”的邓玫也开始在句子中夹杂越来越多的单词,还根据自己名字中的“玫”字起了一个英文名字:Rose。
Jack和Rose,两个再通俗不过的英文名字了,但在《泰坦尼克号》风靡一时的1998年,这个组合又的确有些浪漫的味道,只是我没有想到,他们的爱情和婚姻那么快就撞上了冰山。
我和邓玫一直通过E-mail联系,我有一个邮箱是专门为邓玫设的,我们称之为“加拿大热线”。两年里,我的邮箱里大概有邓玫的100多封E-mail,那就是她的生活记录。我知道她离婚的消息,也是通过一封只有七个字的E-mail:我离婚了,奇怪吗?
我于是开始重新阅读那100多封E-mail,试图以一个朋友的角度去了解他们。
1998年8月28日
我到了我和Jack的新家,一幢不是很大但很舒适的房子,虽然这里离北京很远,但我却觉得很踏实,因为这里有Jack。我明天要去见Jack的父母了,真的有点紧张,希望他们会喜欢我。
为我祝福吧,真心地希望你和我一样幸福。
1998年10月19日
来到这里一个多月了,我除了Jack好像还是没有什么朋友。Jack对我很好,只是在我提出想去读书的时候,他好像不太热心,他总是说每天下班回来看到我在厨房里煮饭是最幸福的。也许我真的应该珍惜这份幸福,只是我会时常想我们上班的那间写字楼。
你和公司的同事们想我吗?
1998年12月24日
明天是圣诞节了,这里的节日气氛很浓,冰天雪地的感觉好极了。今天晚上,我和Jack要去参加他们公司的一个圣诞party,几周前Jack就开始叮嘱我,一定要穿一件漂亮的中式旗袍。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现在像一只Jack的花瓶。这里没有人知道我叫邓玫,曾经是一名成功的法律顾问,我只是Jack的夫人,一个他们认为美丽的中国女人。
圣诞快乐!
1999年2月15日
今天是除夕了,我现在眼睛红红的,刚刚哭过。我真的想家了,想你,想在北京的朋友,想在北京工作时紧张的感觉。我现在依然无所事事,白天Jack去上班的时候,我一个人总在网上无目的地闲逛,不过我点击最多的还是国内的站点,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回家了。
我想我可能快回家了!祝春节愉快!
1999年4月2日
本来昨天要给你发E-mail的,但怕你以为是愚人节的玩笑。我最近总是做相同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穿着旗袍的玩偶,每次醒的时候,我都哭了。我已经准备出去打工了,Jack的反应很大,他认为我是在破坏我们的幸福。這是幸福吗?我想找回原来的自己,也许我的生活又要改变了。
1999年7月17日
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的29岁生日,我和Jack认识一年了,但我却觉得这一年漫长得像一个世纪。从我开始出去打工,Jack就经常夜里很晚才回来,我们的交流越来越少了,但我觉得自己又开始找到自信的感觉了,我开始做回独立的我了。
1999年9月29日
我离婚了,奇怪吗?
期 待
邓玫在2000年到来之前的一天,回到了北京。我去机场接她时,但意外地在她的身边看到了Jack,他们在一年中没有太多的改变,只是彼此间多了份拘谨与客气。我还记得去年在机场为他们送行时,他们的那份让人肉麻的缠绵,只是一年的经历,让他们又成为了Jack和邓玫,听起来像两个毫不相关的名字。
邓玫回了自己的家,Jack住进了酒店。我突然被他们搞糊涂了,为什么会一起回北京,为什么会离婚,他们还能走到一起吗?
Jack对中文还只是会说 “你好”、“饺子”、“再见”。而我的英文现在也只有四级一半的水平,但我们在那样一个暖洋洋的冬日的午后,在一间茶楼里喝着乌龙茶,开始谈论我们共同的朋友:邓玫。
Jack说他爱上邓玫是因为她的美丽,他一直最大的梦想,就是找一个像邓玫一样漂亮的东方女人作太太。他们生活在温暖的公寓里,吃美味的中餐,那是一种完美的幸福。开始的时候,他以为他们已经拥有了这份幸福,但不知道为什么邓玫不喜欢这种生活,她总是想去读书或工作。
离婚之后,Jack说他以为自己会忘掉邓玫,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却比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还想见到她。邓玫很要强,一边打工,一边读书,虽然每天很辛苦,但她好像过得很满足。她的那种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坚强与自信,让Jack看到了她身上的另外一种魅力,Jack说他觉得自己又爱上了邓玫,而且比原来更强烈。
这大概就是他要求和邓玫一起回北京过千禧的原因。
在我的小屋里,和邓玫聊的最多的当然还是她和Jack。邓玫说她了解Jack现在的感情,她自己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Jack的爱,只是他和她对幸福的感觉太不相同了。她不想成为一个把家当作全部生活空间的家庭主妇,她希望找回自己在工作时才能获得的那份自信与成就感。
邓玫现在在那边攻读一个大众传播的学位,她希望能发挥自己在驾驭语言方面的优势,成为一个从事媒体、新闻工作的专业人士。她说现在虽然苦一点,但活得很充实,她怕和Jack走到一起又会回到过去的生活中了。
我没有劝过邓玫再次接纳Jack,因为我不知道如果逃过了冰海沉船的一劫,Jack和Rose能否真的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写完这篇文章,我好像对他们的生活又多了一份理解和期待。在此,我真诚地写下一句对他们的祝福:珍惜这段缘分,再次伸出你们的手。
(责编 丁可)
邂 逅
邓玫是我最好的朋友,30岁的她,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很迷人。我从来没有用漂亮形容过她,因为她的外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审美观,细细的眼睛微吊着,颧骨很高,嘴唇很厚。
那一天是7月17日,邓玫28岁生日。本来邓玫不准备办任何的庆祝仪式,28岁对女孩子来说,毕竟是一个不太年轻的标志了,况且是处在一个爱情真空的阶段。我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出了问题,非要坚持为她办一个生日party,大概是我们那段日子过得太平淡了,想找个机会好好地轻松一下。
我们的朋友都不是很多,但为了让party热闹一些,我们就用了“传统”的方式:请每个朋友带一个朋友来,于是邓玫的生日聚会体面了许多,来了差不多有30个人,其中就有那个朋友的朋友:Jack,一个在加拿大长大的混血男人,带他来的朋友说他有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
Jack从见到邓玫的第一眼起,就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不住地赞美她的漂亮,开始我们都认为他是出于一种礼貌,但他的殷勤和眼神让我们了解了一种文化的差异:在异域的审美观中,邓玫是美丽的!那一天这是一个最大的新闻了,那一天也改变了邓玫的生活。
离 婚
这样在“邂逅”下面直接写“离婚”,看来有些不合乎逻辑,但Jack和邓玫的发展速度在我看来的确有些不合乎逻辑。他们从认识到热恋到结婚到去加拿大定居一共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那是邓玫在我的视线中消失的一个月,她的时间大概全给了Jack,我只是偶尔能从电话里听到她幸福的声音。原来对讲英文不“感冒”的邓玫也开始在句子中夹杂越来越多的单词,还根据自己名字中的“玫”字起了一个英文名字:Rose。
Jack和Rose,两个再通俗不过的英文名字了,但在《泰坦尼克号》风靡一时的1998年,这个组合又的确有些浪漫的味道,只是我没有想到,他们的爱情和婚姻那么快就撞上了冰山。
我和邓玫一直通过E-mail联系,我有一个邮箱是专门为邓玫设的,我们称之为“加拿大热线”。两年里,我的邮箱里大概有邓玫的100多封E-mail,那就是她的生活记录。我知道她离婚的消息,也是通过一封只有七个字的E-mail:我离婚了,奇怪吗?
我于是开始重新阅读那100多封E-mail,试图以一个朋友的角度去了解他们。
1998年8月28日
我到了我和Jack的新家,一幢不是很大但很舒适的房子,虽然这里离北京很远,但我却觉得很踏实,因为这里有Jack。我明天要去见Jack的父母了,真的有点紧张,希望他们会喜欢我。
为我祝福吧,真心地希望你和我一样幸福。
1998年10月19日
来到这里一个多月了,我除了Jack好像还是没有什么朋友。Jack对我很好,只是在我提出想去读书的时候,他好像不太热心,他总是说每天下班回来看到我在厨房里煮饭是最幸福的。也许我真的应该珍惜这份幸福,只是我会时常想我们上班的那间写字楼。
你和公司的同事们想我吗?
1998年12月24日
明天是圣诞节了,这里的节日气氛很浓,冰天雪地的感觉好极了。今天晚上,我和Jack要去参加他们公司的一个圣诞party,几周前Jack就开始叮嘱我,一定要穿一件漂亮的中式旗袍。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现在像一只Jack的花瓶。这里没有人知道我叫邓玫,曾经是一名成功的法律顾问,我只是Jack的夫人,一个他们认为美丽的中国女人。
圣诞快乐!
1999年2月15日
今天是除夕了,我现在眼睛红红的,刚刚哭过。我真的想家了,想你,想在北京的朋友,想在北京工作时紧张的感觉。我现在依然无所事事,白天Jack去上班的时候,我一个人总在网上无目的地闲逛,不过我点击最多的还是国内的站点,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回家了。
我想我可能快回家了!祝春节愉快!
1999年4月2日
本来昨天要给你发E-mail的,但怕你以为是愚人节的玩笑。我最近总是做相同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穿着旗袍的玩偶,每次醒的时候,我都哭了。我已经准备出去打工了,Jack的反应很大,他认为我是在破坏我们的幸福。這是幸福吗?我想找回原来的自己,也许我的生活又要改变了。
1999年7月17日
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的29岁生日,我和Jack认识一年了,但我却觉得这一年漫长得像一个世纪。从我开始出去打工,Jack就经常夜里很晚才回来,我们的交流越来越少了,但我觉得自己又开始找到自信的感觉了,我开始做回独立的我了。
1999年9月29日
我离婚了,奇怪吗?
期 待
邓玫在2000年到来之前的一天,回到了北京。我去机场接她时,但意外地在她的身边看到了Jack,他们在一年中没有太多的改变,只是彼此间多了份拘谨与客气。我还记得去年在机场为他们送行时,他们的那份让人肉麻的缠绵,只是一年的经历,让他们又成为了Jack和邓玫,听起来像两个毫不相关的名字。
邓玫回了自己的家,Jack住进了酒店。我突然被他们搞糊涂了,为什么会一起回北京,为什么会离婚,他们还能走到一起吗?
Jack对中文还只是会说 “你好”、“饺子”、“再见”。而我的英文现在也只有四级一半的水平,但我们在那样一个暖洋洋的冬日的午后,在一间茶楼里喝着乌龙茶,开始谈论我们共同的朋友:邓玫。
Jack说他爱上邓玫是因为她的美丽,他一直最大的梦想,就是找一个像邓玫一样漂亮的东方女人作太太。他们生活在温暖的公寓里,吃美味的中餐,那是一种完美的幸福。开始的时候,他以为他们已经拥有了这份幸福,但不知道为什么邓玫不喜欢这种生活,她总是想去读书或工作。
离婚之后,Jack说他以为自己会忘掉邓玫,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却比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还想见到她。邓玫很要强,一边打工,一边读书,虽然每天很辛苦,但她好像过得很满足。她的那种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坚强与自信,让Jack看到了她身上的另外一种魅力,Jack说他觉得自己又爱上了邓玫,而且比原来更强烈。
这大概就是他要求和邓玫一起回北京过千禧的原因。
在我的小屋里,和邓玫聊的最多的当然还是她和Jack。邓玫说她了解Jack现在的感情,她自己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Jack的爱,只是他和她对幸福的感觉太不相同了。她不想成为一个把家当作全部生活空间的家庭主妇,她希望找回自己在工作时才能获得的那份自信与成就感。
邓玫现在在那边攻读一个大众传播的学位,她希望能发挥自己在驾驭语言方面的优势,成为一个从事媒体、新闻工作的专业人士。她说现在虽然苦一点,但活得很充实,她怕和Jack走到一起又会回到过去的生活中了。
我没有劝过邓玫再次接纳Jack,因为我不知道如果逃过了冰海沉船的一劫,Jack和Rose能否真的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写完这篇文章,我好像对他们的生活又多了一份理解和期待。在此,我真诚地写下一句对他们的祝福:珍惜这段缘分,再次伸出你们的手。
(责编 丁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