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视域下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研究

来源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sa200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的网络隐私权不断受到侵犯.只有将网络隐私权提升到宪法保护的高度,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格尊严保障的终极价值,也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更利于网络隐私权保护体系的构建.但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宪法对网络隐私权的概念还没有明确界定,其救济途径既不到位,也缺乏相应保护条款的指引.这就需要通过宪法解释的修订明确网络隐私权的地位,依据宪法规范构建对网络隐私权的专门立法,不断完善网络隐私权的宪法救济制度,以利于网络隐私权宪法保障的实现.
其他文献
衡量生命的质量一直有两个比较客观的标准——健康与长寿,而且这两个标准是互补的。既往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生活条件较好,生存环境不错,包括饮食、居住和娱乐等,就会在生理和心理上满足人和生物的生存条件与空间,从而达到健康长寿的生命质量。当然,对于人来说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条件——成就感。其实这也可以划归到心理满足中去,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娱乐,如果能使人心情舒畅,就可能有和谐而愉快的心理,使人拥有较高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