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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人口老龄化和独生子女政策,我国出现了空巢老人这一特殊群体。文章从空巢老人的经济保障、饮食起居照顾以及精神交流与社交慰藉的需求入手,分析了解决需求的供给方及其责任,并探讨了成立地域为基础的关爱空巢老人公益组织的可能性及其管理模式。
一、关注人口老龄化浪潮中的“空巢老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四世同堂、安享晚年是老人们最期待的生活状态。而随着独生子女政策和人口老龄化,许多老人不仅无法享受儿孙围绕的乐趣,还要忍受自我照料的清冷和孤独。“空巢老人”是子女因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不在身边而独自生活的老人。在人口老龄化和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下,平均家庭户人数减少,我国空巢老人增多。人性化的社会离不开对老人的关心,关爱空巢老人,不仅扩展了志愿者本身的公益实践,也是对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服务这一特殊群体,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二、“空巢老人”的需求和供给模式分析
福利的提供,其服务对象是人类社会,目的是满足人的需求。美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把人的需要按照发生的顺序由低级到高级呈梯状分为五个层次:即生存、安全、交往、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针对空巢老人而言,其需要主要集中在经济支持、饮食起居的照顾、精神交流与社交慰藉方面。
(一)政府主责下以收入安全为核心的经济保障
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生存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在这一层次,收入安全是关键。正如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尚晓援所言,“在现代工业化和市场化的社会中, 为了达到社会福利的理想状态, 收入安全是最重要的方面。
随着民生社会的推进,政府在公民的养老保障尤其是经济保障中承担着主体责任:对于退休的老人,即定期获取有保障的基本养老金。一方面,自2011年1月1日起,国家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提高了养老金,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这是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七年提高基本养老金;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公务员与企业的养老金仍然存在巨大差距,今后应在打破养老金双轨制上进一步改革。而对于原来没有职业基础的失依老人,则应该加强经济救助,确保其有基本的生存保障。
(二) 公益组织推进中的老龄照顾和社交慰藉
一方面,空巢老人本身缺失家庭照料,且年龄增高。仅部分老人获得养老院照顾,而大多都是自我照顾,在身体条件上,随着年龄增加而多有行动不便,有饮食起居受照顾的强烈需求。另一方面,空巢老人独自生活,加上年龄增长,获得的精神交流变少,参与社交活动的次数也在减少,人的精神交流对于空巢老人而言尤为缺乏,开展多样化的精神交流和社交慰藉十分重要。
在照料与交流的领域,地域基础上的“关爱空巢老人”主题公益组织有较大的作用空间。公益组织可以以地域为基础,开展多样化的空巢老人生活照料活动,照料的程度可依需求状况作出相应调整。这类公益组织与养老院不同,具有免费照顾有需求的空巢老人、吸纳服务志愿者、公益型管理等特点。
三、“空巢老人”的福利增进模式探究
(一)关爱空巢老人公益组织的设立架构
基于地域成立以“关爱空巢老人”为主题的地方公益组织,这种组织相对中央集中型公益组织,更了解当地空巢老人的分布情况,也更便于进行及时的照料慰问,开展多样化的交流活动。2011年7月,南京市开通了“社区百老惠”、“金陵微志愿”等微博平台,组建志愿队伍,提供针对空巢老人的交流沟通志愿活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独居老年人群的情感空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老年社会福利的增进。
(二)关爱空巢老人公益组织的资金来源
首先,依地域成立后的关爱空巢老人公益组织,可以募集公益基金,用来对周边的空巢老人进行定期探望、开展交流活动,并透明开支,切实使用公益基金。其次,目前民政部备案的公益组织中,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是涉及老龄事业发展的在注册基金会。对于经审核的关爱空巢老人公益团体,基金会可以下拨部分资金,开展活动,定期审核。
(三)关爱空巢老人公益组织的志愿力量
首先,这种关爱空巢老人的公益组织具有公益、志愿的特点,力量来源应依靠善良公民社会,而不是赋给特定机关、冠名企业等有其他元素背景的组织。其次,有爱心、个人信用有保障的人群,都可以被吸纳进关爱组织,如在校学生、社区年轻人。再次,对参加者要经过资格审核,服务面向社会个人,不搞单位或机关组织摊派,保证服务动机和后续服务质量,个人原因不愿继续服务的,允许退出。同时,对提供服务的志愿者、志愿机构发给服务凭证,允许采用零碎时间服务,施行个人服务累计制。再者,涉及的管理、会计、计算机、审核、法律咨询等,可由有资质的个人和机构提供,服务经评估后计入这些机构自有的“志愿贡献”。此外,鉴于这种公益活动需要全社会的细微支持,因此要在全社会营造传承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关爱老人的氛围,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有持续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尚晓援.“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的再认识[J].中国社会科学,2001(3).
[2][美]马斯洛著,许金声等译.动机与人格[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一、关注人口老龄化浪潮中的“空巢老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四世同堂、安享晚年是老人们最期待的生活状态。而随着独生子女政策和人口老龄化,许多老人不仅无法享受儿孙围绕的乐趣,还要忍受自我照料的清冷和孤独。“空巢老人”是子女因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不在身边而独自生活的老人。在人口老龄化和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下,平均家庭户人数减少,我国空巢老人增多。人性化的社会离不开对老人的关心,关爱空巢老人,不仅扩展了志愿者本身的公益实践,也是对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服务这一特殊群体,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二、“空巢老人”的需求和供给模式分析
福利的提供,其服务对象是人类社会,目的是满足人的需求。美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把人的需要按照发生的顺序由低级到高级呈梯状分为五个层次:即生存、安全、交往、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针对空巢老人而言,其需要主要集中在经济支持、饮食起居的照顾、精神交流与社交慰藉方面。
(一)政府主责下以收入安全为核心的经济保障
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生存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在这一层次,收入安全是关键。正如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尚晓援所言,“在现代工业化和市场化的社会中, 为了达到社会福利的理想状态, 收入安全是最重要的方面。
随着民生社会的推进,政府在公民的养老保障尤其是经济保障中承担着主体责任:对于退休的老人,即定期获取有保障的基本养老金。一方面,自2011年1月1日起,国家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提高了养老金,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这是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七年提高基本养老金;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公务员与企业的养老金仍然存在巨大差距,今后应在打破养老金双轨制上进一步改革。而对于原来没有职业基础的失依老人,则应该加强经济救助,确保其有基本的生存保障。
(二) 公益组织推进中的老龄照顾和社交慰藉
一方面,空巢老人本身缺失家庭照料,且年龄增高。仅部分老人获得养老院照顾,而大多都是自我照顾,在身体条件上,随着年龄增加而多有行动不便,有饮食起居受照顾的强烈需求。另一方面,空巢老人独自生活,加上年龄增长,获得的精神交流变少,参与社交活动的次数也在减少,人的精神交流对于空巢老人而言尤为缺乏,开展多样化的精神交流和社交慰藉十分重要。
在照料与交流的领域,地域基础上的“关爱空巢老人”主题公益组织有较大的作用空间。公益组织可以以地域为基础,开展多样化的空巢老人生活照料活动,照料的程度可依需求状况作出相应调整。这类公益组织与养老院不同,具有免费照顾有需求的空巢老人、吸纳服务志愿者、公益型管理等特点。
三、“空巢老人”的福利增进模式探究
(一)关爱空巢老人公益组织的设立架构
基于地域成立以“关爱空巢老人”为主题的地方公益组织,这种组织相对中央集中型公益组织,更了解当地空巢老人的分布情况,也更便于进行及时的照料慰问,开展多样化的交流活动。2011年7月,南京市开通了“社区百老惠”、“金陵微志愿”等微博平台,组建志愿队伍,提供针对空巢老人的交流沟通志愿活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独居老年人群的情感空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老年社会福利的增进。
(二)关爱空巢老人公益组织的资金来源
首先,依地域成立后的关爱空巢老人公益组织,可以募集公益基金,用来对周边的空巢老人进行定期探望、开展交流活动,并透明开支,切实使用公益基金。其次,目前民政部备案的公益组织中,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是涉及老龄事业发展的在注册基金会。对于经审核的关爱空巢老人公益团体,基金会可以下拨部分资金,开展活动,定期审核。
(三)关爱空巢老人公益组织的志愿力量
首先,这种关爱空巢老人的公益组织具有公益、志愿的特点,力量来源应依靠善良公民社会,而不是赋给特定机关、冠名企业等有其他元素背景的组织。其次,有爱心、个人信用有保障的人群,都可以被吸纳进关爱组织,如在校学生、社区年轻人。再次,对参加者要经过资格审核,服务面向社会个人,不搞单位或机关组织摊派,保证服务动机和后续服务质量,个人原因不愿继续服务的,允许退出。同时,对提供服务的志愿者、志愿机构发给服务凭证,允许采用零碎时间服务,施行个人服务累计制。再者,涉及的管理、会计、计算机、审核、法律咨询等,可由有资质的个人和机构提供,服务经评估后计入这些机构自有的“志愿贡献”。此外,鉴于这种公益活动需要全社会的细微支持,因此要在全社会营造传承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关爱老人的氛围,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有持续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尚晓援.“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的再认识[J].中国社会科学,2001(3).
[2][美]马斯洛著,许金声等译.动机与人格[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