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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是一项促进基层院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真正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的固基工程。标准化建设要与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使标准化建设与各项检察工作一体化运行,把检察工作中的新理念、新亮点纳入制度体系中,使标准化建设成为推进检察工作的有力抓手。标准化建设应确立以科技强检为动力,以加强案件管理改革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整体晋级升位的思路。成立案件管理中心、检调对接中心和群众工作服务中心等相应机构。通过机制创新,提升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实现基层检察工作的腾飞。
一、强化科学管理,以考评机制推动标准化建设
立足实际,科学制定制度。针对现行检察人员管理体制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经过纵向、横向的分析和论证,讨论制定了责任制考核办法。坚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和领导与干警同奖罚的考核管理原则,以年度综合业务考核为标准,以科室为单位,通过目标量化、绩效考核,将工作分解到科室和人员。坚持以岗定责,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促进年初争创目标的实现。
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制度。针对检察工作重点的不断调整和工作新情况及考核新问题的不断出现,适时修改完善考核办法。把考核内容分为体现共性的综合目标和体现个性的职能目标两部分。综合目标包括党建、信息调研、日常管理等单项工作,并把每个单项工作细化为若干子项。职能目标按科室业务工作细化分解为具体考核项目,保证共同目标考核的一致性和职能目标考核针对性。
建章建制,规范业务管理。依据上级院基础制度,对原有制度进行立、改、废、补,形成内容详实、操作性强,涵盖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日常管理等内容制度体系。该制度体系明确业务部门在执法中应遵照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和工作标准,并形成各项执法办案流程图和职位说明书。
二、加强科技强检,以信息化应用推动标准化建设
构建信息网络系统。把配置先进科技设备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建设高清视频会议中心和标准化控申接待室。建设电脑组成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人手一台电脑,按需分配,统一管理,逐步建设起一套科技含量高、实用价值大、适应性强的技术装备体系。
注重软件的引用和开发。筑造“三位一体”管理机制运行平台,实现办案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学习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开发办公管理软件系统,该系统具备公文流转、内部通讯、通知通告、工作日志和考勤等功能。开通语音系统,建设侦查讯问监控系统、举报自动受理系统,配备办公自动化系统、检察业务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以及检察统计系统等。
积极推行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案件评估预警机制,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现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实现办案环节的网上登记、审批和监督检查,环环相扣,步步相连,增加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提高办案效率。建设驻监所检察室软硬件设施,包括提审室、询问室、特讯室、监控室等规范办案区域。
三、创新服务深化管理,以“三个中心”推动标准化建设
在案件管理改革上下功夫。成立案件管理中心,案件实行一个窗口进出,通过受理审查、流程监控、综合处置、考核评估四大工作流程,完成管理、监督、协调、考核、服务五项职能,实现案件集中管理,流程一体化操作、案件质量全程化监督、案件信息全方位控制、案件事务一条龙服务,形成一套适合基层检察院发展的案件管理体制。
在案件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案件管理中心,实行案件流程监督和重点案件督察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使执法办案工作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变结果控制为全程监控。防止和纠正在办案中发生执法不严、不力、不公或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防止和减少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
在服务规范上下功夫。坚持调解优先的矛盾纠纷化解原则,成立检调对接中心和群众工作服务中心,运用检调对接中心、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控申科、民行科的合力,加大化解矛盾力度,从检察官自行调解拓展到主动对接“大调解”平台。
总之,标准化建设要加强案件管理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运行中完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建立更符合实际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托检调对接中心和群众服务中心,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加大服务民生的工作力度,达到服务、管理、创新的目的。
一、强化科学管理,以考评机制推动标准化建设
立足实际,科学制定制度。针对现行检察人员管理体制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经过纵向、横向的分析和论证,讨论制定了责任制考核办法。坚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和领导与干警同奖罚的考核管理原则,以年度综合业务考核为标准,以科室为单位,通过目标量化、绩效考核,将工作分解到科室和人员。坚持以岗定责,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促进年初争创目标的实现。
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制度。针对检察工作重点的不断调整和工作新情况及考核新问题的不断出现,适时修改完善考核办法。把考核内容分为体现共性的综合目标和体现个性的职能目标两部分。综合目标包括党建、信息调研、日常管理等单项工作,并把每个单项工作细化为若干子项。职能目标按科室业务工作细化分解为具体考核项目,保证共同目标考核的一致性和职能目标考核针对性。
建章建制,规范业务管理。依据上级院基础制度,对原有制度进行立、改、废、补,形成内容详实、操作性强,涵盖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日常管理等内容制度体系。该制度体系明确业务部门在执法中应遵照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和工作标准,并形成各项执法办案流程图和职位说明书。
二、加强科技强检,以信息化应用推动标准化建设
构建信息网络系统。把配置先进科技设备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建设高清视频会议中心和标准化控申接待室。建设电脑组成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人手一台电脑,按需分配,统一管理,逐步建设起一套科技含量高、实用价值大、适应性强的技术装备体系。
注重软件的引用和开发。筑造“三位一体”管理机制运行平台,实现办案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学习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开发办公管理软件系统,该系统具备公文流转、内部通讯、通知通告、工作日志和考勤等功能。开通语音系统,建设侦查讯问监控系统、举报自动受理系统,配备办公自动化系统、检察业务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以及检察统计系统等。
积极推行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案件评估预警机制,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现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实现办案环节的网上登记、审批和监督检查,环环相扣,步步相连,增加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提高办案效率。建设驻监所检察室软硬件设施,包括提审室、询问室、特讯室、监控室等规范办案区域。
三、创新服务深化管理,以“三个中心”推动标准化建设
在案件管理改革上下功夫。成立案件管理中心,案件实行一个窗口进出,通过受理审查、流程监控、综合处置、考核评估四大工作流程,完成管理、监督、协调、考核、服务五项职能,实现案件集中管理,流程一体化操作、案件质量全程化监督、案件信息全方位控制、案件事务一条龙服务,形成一套适合基层检察院发展的案件管理体制。
在案件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案件管理中心,实行案件流程监督和重点案件督察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使执法办案工作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变结果控制为全程监控。防止和纠正在办案中发生执法不严、不力、不公或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防止和减少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
在服务规范上下功夫。坚持调解优先的矛盾纠纷化解原则,成立检调对接中心和群众工作服务中心,运用检调对接中心、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控申科、民行科的合力,加大化解矛盾力度,从检察官自行调解拓展到主动对接“大调解”平台。
总之,标准化建设要加强案件管理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运行中完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建立更符合实际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托检调对接中心和群众服务中心,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加大服务民生的工作力度,达到服务、管理、创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