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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在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合作示范区建设以徐圩新区为先导区。徐圩新区作为承载江苏沿海开发和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两大国家级战略的重要载体平台,作为拉动连云港未来乃至更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