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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聘请专家的范围 1.法学理论方面的专家; 2.金融领域方面的专家; 3.医学病理、司法精神病学方面的专家; 4.各类刑事司法鉴定方面的专家。 二、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的权利。 1.专家具有参阅权和询问权。专家有权参与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案件讨论和院务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在检察机关干警的参与下,也应有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