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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在A、B、C三个人中,要有一个人必须去死,并且由D来决定,那么,无论摊到谁头上,他在心里绝对都不会服气。但是,如果不是由D来决定,而是让A、B、C三人抽签决定生死,结果就显而易见:不管是谁倒霉,他都没有话说。
原理其实很简单,如果是人来决定,一定会被怀疑可能搞鬼,不公平;但是,如果是由老天来决定,那么,不用说了,这是“天意”,是最公平的。
“抽签”在公平的直觉上如此魅力四射,有时候,当要分配一种东西陷入困境时,自然也可以被人们用一下。
比如,在某个省某个市的卫生局,就搞了一个“抽签选才”。它要组建一支专门“稽查”食品药品的队伍。那是个肥缺,报名的人一大串,而符合条件的人数,也大大超过要录用的人数。自然,在这种情况下,找关系的人不少,无论最终录取哪些人,恐怕都会被人认为是在“暗箱操作”,一定有人不服气。
怎么办?如何避免给自己惹麻烦?领导想了想,一拍大腿,有了!“抽签”!
结果,这个事一出,立刻引起了一片骂声,说这个卫生局“不负责任”、“懒政”、“胡闹”,反正站着说话又不腰疼,一边骂人一边还有一种正义感,那就更爽。而在压力之下,上面的领导也把就这个“抽签选才”叫停了。
我感觉有点奇怪。“抽签选才”真没那么坏,不能一棍子打死,骂它一点意思都没有,看它适用于哪些情况,那才是王道。
比如,那些说它“胡闹”的人,不知道会不会说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抽签选举”是胡闹——人类历史上的“民主”制度,一开始就是这么“玩”的。
按当时雅典的制度设计,公民大会是城邦最高的权力机构。在这里,没有谁可以代表谁,更不用说有人“被代表”。所有人都亲自参与对城邦事务的管理和决策——无论他是博学的学者,还是文盲,其投票都有平等的分量。
但当然也要有“公务员”来负责具体的事务,不可能每个人都当官。而“公务员”这样的职位,就是典型的公共资源,谁当“公务员”,就是一种对公共资源的分配,必须公平。
按“直接民主制”的逻辑,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大家“轮流当官”。但问题是,恐怕轮到某个公民时,他都已经死去很多年了,所以此法不行。那么次优选择就是抽签。
抽签预设的是:每一个公民,在当选公职人员时,都有平等的权利,无论他是高矮胖瘦,是博学的学者还是能力一般的大众,所有这些统统不在考虑之列。整个城邦,不能有这样的制度设计,使一个人因为是博学的学者,在当选公职人员上就占有优势,使一个人因为是智力一般的百姓,就影响到他当选的权利。另外,在选择公职人员时,机会必须落到所有人的头上。很显然,根据这种公平观念和资格理论,只有抽签才最符合公职人员的选拔标准。
如果不搞抽签,而按能力标准来选拔公职人员,后果是什么呢?恰恰就是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所主张的,由精英来统治,有知识的人在权力顶端发号施令,下面一帮“愚民”俯首听令。而这样一来,雅典的民主制也就被颠覆了。
但如果选拔出来的公职人员都是一帮笨蛋,如何治理?这就是采用抽签制的第二个原因。一方面,公职人员都干不了多久就要换人,而且受到严格的监督:另一方面,在当时的情况下,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远不像现在这样复杂和具有专业性,绝大多数人都可胜任。
所以,认为抽签是“赌运气”,把胜负成败交给老天,利用“天意”来让失败者服气,这只能是一种浅薄之见。即使是在今天,在西方国家很多严肃的选拔上都还在搞抽签。比如美国在选择陪审团时,就是靠抽签。参与陪审团,需要的只是赏识和良心,它诉诸的是一个人参与的权利,而不是其他。在这类事情上,一个人要成为陪审团的一员,由什么人任命,由法官推荐,通过考试竞争,等等,都是荒唐的。
但确实要看到,抽签当然也是有它的局限性的。它对应的是这种情况:对某一公共源P,大家都有平等的机会,同时也有同等的资格得到它;但是,人太多,一时照顾不过来,于是,采用抽签来解决问题。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抽签就属于扯淡了,如果有某一公共资源S,所有的人都有权利得到它。比如医疗资源,政府负有对所有公民平等对待、给予保障的义务。也就是说,分配这类公共资源,应该遵循平等原则,人人有大致相同的分量,这样才符合公正。
而玩“抽签选才”的卫生局,在分配“稽查员”这一公共资源时,属于什么情况呢?属于下面这种情况:有某一公共资源Q,一部分人或所有人得到它的机会都应平等,但并不是大家都有资格得到它,有资格得到它的,只是符合它的某些要求的人。这类公共资源在现代社会其实太多了,比如北大清华的录取通知书。我们实在无法想象在一大堆考生中,通过抽签来决定谁上北大清华。
问题到现在很清楚了,卫生局的“抽签选才”,最多只解决了“大家都公平”的问题,而并没有解决“谁才有资格”的问题。它在心理上并没有说服人们,某个人做“稽查员”,是他有资格得到的——而考试,则可以做到这一点。
也就是说,一个“稽查员”的身份,并不仅仅意味着得到相应的利益,还需要相应的能力,那么在人们心中,他通过考试得到,比通过抽签得到更为合理。
编辑/杨明珠
原理其实很简单,如果是人来决定,一定会被怀疑可能搞鬼,不公平;但是,如果是由老天来决定,那么,不用说了,这是“天意”,是最公平的。
“抽签”在公平的直觉上如此魅力四射,有时候,当要分配一种东西陷入困境时,自然也可以被人们用一下。
比如,在某个省某个市的卫生局,就搞了一个“抽签选才”。它要组建一支专门“稽查”食品药品的队伍。那是个肥缺,报名的人一大串,而符合条件的人数,也大大超过要录用的人数。自然,在这种情况下,找关系的人不少,无论最终录取哪些人,恐怕都会被人认为是在“暗箱操作”,一定有人不服气。
怎么办?如何避免给自己惹麻烦?领导想了想,一拍大腿,有了!“抽签”!
结果,这个事一出,立刻引起了一片骂声,说这个卫生局“不负责任”、“懒政”、“胡闹”,反正站着说话又不腰疼,一边骂人一边还有一种正义感,那就更爽。而在压力之下,上面的领导也把就这个“抽签选才”叫停了。
我感觉有点奇怪。“抽签选才”真没那么坏,不能一棍子打死,骂它一点意思都没有,看它适用于哪些情况,那才是王道。
比如,那些说它“胡闹”的人,不知道会不会说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抽签选举”是胡闹——人类历史上的“民主”制度,一开始就是这么“玩”的。
按当时雅典的制度设计,公民大会是城邦最高的权力机构。在这里,没有谁可以代表谁,更不用说有人“被代表”。所有人都亲自参与对城邦事务的管理和决策——无论他是博学的学者,还是文盲,其投票都有平等的分量。
但当然也要有“公务员”来负责具体的事务,不可能每个人都当官。而“公务员”这样的职位,就是典型的公共资源,谁当“公务员”,就是一种对公共资源的分配,必须公平。
按“直接民主制”的逻辑,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大家“轮流当官”。但问题是,恐怕轮到某个公民时,他都已经死去很多年了,所以此法不行。那么次优选择就是抽签。
抽签预设的是:每一个公民,在当选公职人员时,都有平等的权利,无论他是高矮胖瘦,是博学的学者还是能力一般的大众,所有这些统统不在考虑之列。整个城邦,不能有这样的制度设计,使一个人因为是博学的学者,在当选公职人员上就占有优势,使一个人因为是智力一般的百姓,就影响到他当选的权利。另外,在选择公职人员时,机会必须落到所有人的头上。很显然,根据这种公平观念和资格理论,只有抽签才最符合公职人员的选拔标准。
如果不搞抽签,而按能力标准来选拔公职人员,后果是什么呢?恰恰就是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所主张的,由精英来统治,有知识的人在权力顶端发号施令,下面一帮“愚民”俯首听令。而这样一来,雅典的民主制也就被颠覆了。
但如果选拔出来的公职人员都是一帮笨蛋,如何治理?这就是采用抽签制的第二个原因。一方面,公职人员都干不了多久就要换人,而且受到严格的监督:另一方面,在当时的情况下,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远不像现在这样复杂和具有专业性,绝大多数人都可胜任。
所以,认为抽签是“赌运气”,把胜负成败交给老天,利用“天意”来让失败者服气,这只能是一种浅薄之见。即使是在今天,在西方国家很多严肃的选拔上都还在搞抽签。比如美国在选择陪审团时,就是靠抽签。参与陪审团,需要的只是赏识和良心,它诉诸的是一个人参与的权利,而不是其他。在这类事情上,一个人要成为陪审团的一员,由什么人任命,由法官推荐,通过考试竞争,等等,都是荒唐的。
但确实要看到,抽签当然也是有它的局限性的。它对应的是这种情况:对某一公共源P,大家都有平等的机会,同时也有同等的资格得到它;但是,人太多,一时照顾不过来,于是,采用抽签来解决问题。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抽签就属于扯淡了,如果有某一公共资源S,所有的人都有权利得到它。比如医疗资源,政府负有对所有公民平等对待、给予保障的义务。也就是说,分配这类公共资源,应该遵循平等原则,人人有大致相同的分量,这样才符合公正。
而玩“抽签选才”的卫生局,在分配“稽查员”这一公共资源时,属于什么情况呢?属于下面这种情况:有某一公共资源Q,一部分人或所有人得到它的机会都应平等,但并不是大家都有资格得到它,有资格得到它的,只是符合它的某些要求的人。这类公共资源在现代社会其实太多了,比如北大清华的录取通知书。我们实在无法想象在一大堆考生中,通过抽签来决定谁上北大清华。
问题到现在很清楚了,卫生局的“抽签选才”,最多只解决了“大家都公平”的问题,而并没有解决“谁才有资格”的问题。它在心理上并没有说服人们,某个人做“稽查员”,是他有资格得到的——而考试,则可以做到这一点。
也就是说,一个“稽查员”的身份,并不仅仅意味着得到相应的利益,还需要相应的能力,那么在人们心中,他通过考试得到,比通过抽签得到更为合理。
编辑/杨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