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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烈部落属于哈萨克三个玉兹中的中玉兹。克烈部落分为阿复玛依勒克烈和阿巴克克烈,阿巴克克烈又分为12个部落,这12个部落历史上一直居住在中国的阿勒泰地区。这12个部落于1836年选举产生了四个比,这四个比在《陶克汗的七章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阿巴克克烈四个比的法规》。本文主要探讨《阿巴克克烈部落四个比的法规》与《陶克汗的七章法律》的联糸和区别及其历史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