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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融资租赁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金融工具。融资租赁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实务中存在诸多问题。伴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法律的完善和立法的改进是急需解决的现实情况。相关法律的完备与否直接关系着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融资租赁行业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比较好的发展,而作为新型金融工具,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是值得期待的,所以完备法律制度,让融资租赁行业有法可依,是保证融资租赁行业良好发展的手段。
关键词:融资租赁;立法现状;法律问题
1 融资租赁法律概述
1.1融资租赁的概念
我国法律通过《合同法》间接地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定义,而没有直接地融资租赁法律定义融资租赁相关的概念。我国《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该条款体现了融资租赁交易“两个合同,三方交易者”的特征。两个合同即指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物购买合同,三方交易者即指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
1.2融资租赁法律关系解析
融资租赁交易是承租人选择供货人和租赁物,而出租人向特定的供货人购买特定的货物,然后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而租赁物购买合同在出租人和供货人之间签订。
2 融资租赁的法律特征
2.1融资租赁主体之间的关系
融资租赁主体主要涉及三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当事人的范围也包括了出卖人和供货人,并且明确了承租人享有与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而且规定了索赔权的转移。第二,法律明确了承租人可以自由选择出卖人和租赁物。出租人变更购买合同的权利,规定了出租人干预承租人选择的法律责任,以保障承租人的选择权。第三,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合同期间所有权不转移。
2.2融资租赁合同(独立交易说)
关于融资租赁的合同有几种学说,本文主要以独立交易说为出发点进行分析。独立交易说认为,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从市场需要出发,它具有独立性,但是以其他金融交易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均不同于现在各种典型契约交易。所以应根据其基本特征,融资租赁是一种独立的交易。例如在日本的司法实践中,最高法院与地方法院的判决亦依据此学说,比如东京高判昭、东京地判昭等。
3 我国融资租赁目前的情况
3.1我国融资租赁立法现状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主要对相关法律规范和部门监管规章进行简要评述。
3.1.1《合同法》有关规定
虽然《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各方面作出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还不是很完善。原因在于:第一,很多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例如承租人对供应商的索赔权。第二,《合同法》并没有对交易中的实际问题作出实质性的规定,如关于融资租赁物范围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转让、转租、抵押的效力等问题。
3.1.2新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司法解释涉及的内容有:“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的公示、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以及诉讼当事人、诉讼时效等问题”。新司法解释从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入手来进行相关规定。新司法解释对于完善我国不健全的融资租赁法律制度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并使过去许多复杂的融资租赁纠纷有了强有力的司法审判依据。但司法解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立法,它不能超越现有法律去创设一些新的内容,只能对现有立法一些不明之处加以明确和解释,一些制度上的缺失也无法通过新司法解释得到弥补。因此,新司法解释仍有很大的局限性。
3.2我国现行融资租赁法律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融资租赁的发展,必然要求有相应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与之相匹配,而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已经影响甚至阻碍到融资租赁的进一步发展。目前,指导与规范与融资租赁有关的租赁公司的设立、监管、产业促进、税收适用等方面的法律文件比较分散,且这些规定一般都是由各部门制定,法律位阶相对较低,同时各部门又都倾向于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解释法律,因而各文件之间缺乏衔接、连贯、甚至存在冲突,极易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合同法》虽然对融资租赁进行了专章规定,但其规定较为笼统,已不足以满足现行司法实践的需要。正是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的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目前融资租赁司法实践中的许多疑难纠纷。但是,司法解释不是法律,不具有和法律同等的效力,很難对有些法律问题作出规定。
参考文献:
[1]徐显明,张炳生.融资租赁合同法律性质探究[J].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02:60-65.
[2]王琳. 融资租赁相关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
[3]钟林雄.试论中国的融资租赁立法[J]. 当代法学,2000,02:18-21.
[4]汤竟峰.融资租赁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J]. 对外经贸实务,2000,07:14-16.
作者简介:
刘莘(1991~ ),女,汉族,江西省永修人,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关键词:融资租赁;立法现状;法律问题
1 融资租赁法律概述
1.1融资租赁的概念
我国法律通过《合同法》间接地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定义,而没有直接地融资租赁法律定义融资租赁相关的概念。我国《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该条款体现了融资租赁交易“两个合同,三方交易者”的特征。两个合同即指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物购买合同,三方交易者即指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
1.2融资租赁法律关系解析
融资租赁交易是承租人选择供货人和租赁物,而出租人向特定的供货人购买特定的货物,然后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而租赁物购买合同在出租人和供货人之间签订。
2 融资租赁的法律特征
2.1融资租赁主体之间的关系
融资租赁主体主要涉及三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当事人的范围也包括了出卖人和供货人,并且明确了承租人享有与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而且规定了索赔权的转移。第二,法律明确了承租人可以自由选择出卖人和租赁物。出租人变更购买合同的权利,规定了出租人干预承租人选择的法律责任,以保障承租人的选择权。第三,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合同期间所有权不转移。
2.2融资租赁合同(独立交易说)
关于融资租赁的合同有几种学说,本文主要以独立交易说为出发点进行分析。独立交易说认为,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从市场需要出发,它具有独立性,但是以其他金融交易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均不同于现在各种典型契约交易。所以应根据其基本特征,融资租赁是一种独立的交易。例如在日本的司法实践中,最高法院与地方法院的判决亦依据此学说,比如东京高判昭、东京地判昭等。
3 我国融资租赁目前的情况
3.1我国融资租赁立法现状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主要对相关法律规范和部门监管规章进行简要评述。
3.1.1《合同法》有关规定
虽然《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各方面作出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还不是很完善。原因在于:第一,很多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例如承租人对供应商的索赔权。第二,《合同法》并没有对交易中的实际问题作出实质性的规定,如关于融资租赁物范围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转让、转租、抵押的效力等问题。
3.1.2新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司法解释涉及的内容有:“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的公示、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以及诉讼当事人、诉讼时效等问题”。新司法解释从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入手来进行相关规定。新司法解释对于完善我国不健全的融资租赁法律制度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并使过去许多复杂的融资租赁纠纷有了强有力的司法审判依据。但司法解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立法,它不能超越现有法律去创设一些新的内容,只能对现有立法一些不明之处加以明确和解释,一些制度上的缺失也无法通过新司法解释得到弥补。因此,新司法解释仍有很大的局限性。
3.2我国现行融资租赁法律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融资租赁的发展,必然要求有相应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与之相匹配,而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已经影响甚至阻碍到融资租赁的进一步发展。目前,指导与规范与融资租赁有关的租赁公司的设立、监管、产业促进、税收适用等方面的法律文件比较分散,且这些规定一般都是由各部门制定,法律位阶相对较低,同时各部门又都倾向于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解释法律,因而各文件之间缺乏衔接、连贯、甚至存在冲突,极易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合同法》虽然对融资租赁进行了专章规定,但其规定较为笼统,已不足以满足现行司法实践的需要。正是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的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目前融资租赁司法实践中的许多疑难纠纷。但是,司法解释不是法律,不具有和法律同等的效力,很難对有些法律问题作出规定。
参考文献:
[1]徐显明,张炳生.融资租赁合同法律性质探究[J].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02:60-65.
[2]王琳. 融资租赁相关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
[3]钟林雄.试论中国的融资租赁立法[J]. 当代法学,2000,02:18-21.
[4]汤竟峰.融资租赁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J]. 对外经贸实务,2000,07:14-16.
作者简介:
刘莘(1991~ ),女,汉族,江西省永修人,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