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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市一超市将一批过期食品、饮料等扔进了门前垃圾桶里。据知情人透露,这些扔进垃圾桶的食物早已过期,有的甚至是2013年生产的产品。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过期食品刚扔进垃圾桶不久,就吸引了20多位老大爷老大妈前来争抢,手快的,抢了几大袋就扛回家。现场有市民劝告老人们不要捡拾过期食品,小心生病,得不偿失,但老人们不为所动。有心急者甚至现场食用,让人担忧不已。
网络上有一种说法,称食品分有保质期和保存期。
保质期又称最佳食用期,国外称之为货架期,指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适宜的贮存条件下,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保存期,即产品可食用的最终日期。在保存期之后,食品会发生质变,产生大量有害细菌,如果食用,则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学教授厉曙光认为,过期食品究竟能不能继续使用,要看标准怎么定。相比健康的青壮年,“老弱病残孕”等人群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
据了解,过期食物在受细菌感染的同时也有可能发生化学变化,产生黄曲霉素、亚硝胺、丙烯酰胺等物质,导致化学型中毒,诱发癌变、心血管疾病甚至基因突变。所以,建议大家最好还是不吃过期的食品。
造粉辣评:
QM123:超市不应该这么处理,正确处理方法应该是销毁。
感心:为了生活,这些老人们太不容易了。但是吃这样的食品多危险啊,单纯的贪小便宜要不得。
浑再无:过期食品得下架,但并不是说过期了就一定不能食用了——谁制定的保质期可以无比准确地契合食品保质期?另外还要看储存方式和气候等因素。像这种密封食品,其实在保质期上是留有余量的。在美国,还有专门卖这类刚过期食品的地方。
shadowjayjz:蹲在地下喝飲料的那张图片看着心酸,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小时候不懂事,嫌妈妈买来的食品不好吃,直接丢到地上,母亲却一脸心疼地捡起来,拍掉灰尘,吃得好香。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过期食品刚扔进垃圾桶不久,就吸引了20多位老大爷老大妈前来争抢,手快的,抢了几大袋就扛回家。现场有市民劝告老人们不要捡拾过期食品,小心生病,得不偿失,但老人们不为所动。有心急者甚至现场食用,让人担忧不已。
网络上有一种说法,称食品分有保质期和保存期。
保质期又称最佳食用期,国外称之为货架期,指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适宜的贮存条件下,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保存期,即产品可食用的最终日期。在保存期之后,食品会发生质变,产生大量有害细菌,如果食用,则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学教授厉曙光认为,过期食品究竟能不能继续使用,要看标准怎么定。相比健康的青壮年,“老弱病残孕”等人群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
据了解,过期食物在受细菌感染的同时也有可能发生化学变化,产生黄曲霉素、亚硝胺、丙烯酰胺等物质,导致化学型中毒,诱发癌变、心血管疾病甚至基因突变。所以,建议大家最好还是不吃过期的食品。
造粉辣评:
QM123:超市不应该这么处理,正确处理方法应该是销毁。
感心:为了生活,这些老人们太不容易了。但是吃这样的食品多危险啊,单纯的贪小便宜要不得。
浑再无:过期食品得下架,但并不是说过期了就一定不能食用了——谁制定的保质期可以无比准确地契合食品保质期?另外还要看储存方式和气候等因素。像这种密封食品,其实在保质期上是留有余量的。在美国,还有专门卖这类刚过期食品的地方。
shadowjayjz:蹲在地下喝飲料的那张图片看着心酸,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小时候不懂事,嫌妈妈买来的食品不好吃,直接丢到地上,母亲却一脸心疼地捡起来,拍掉灰尘,吃得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