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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讨论了企业财务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之后,结合中外企业财务工作中的实际案例,文章对其中的若干行为进行了合理的法律分析,并得出相应的启示。
关键词:企业财务 法律分析 启示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规范经济行为的有关法律的持续深化,中外企业财务工作中的各种行为对其相应法律要求的遵守已成为当下财务工作人员所迫切了解和熟知的基本知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中外的企业财务人员还存在业务行为不规范,不能很好地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一些现象。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企业财务工作与各项经济法规之间的关系呢?又该如何在中外企业财务实际工作中行为进行合理的法律分析,并找出相应的启示呢?下面本文分别从理论和实际案例两个角度来就上述问题进行讨论,以期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企业财务与法律的关系
通常来说,财务是指在物质资料再生产的过程中,国民经济中的各个部门和各个单位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以及在这种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出的经济关系。企业财务就是财务中的一种,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出来的经济利益关系。一言以蔽之,企业财务就是企业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总和。
而法律则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从广义上来说,法律就是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从狭义上来说,法律则又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由此可见,企业财务是法律约束和规范的重要对象之一,更承担着各项经济法规的执行和遵守。同时,法律以更有益于社会的方式,监督和指导企业财务,使其更快、更好、更健康地发展。从实际工作中,我们会发现中外企业财务更多地要面对经济法等部门法。
二、中外企业财务工作行为的法律案例分析
无论是在外国,还是在中国,企业财务人员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种特殊的职业,其职业能力要求具有与其他职业不同,必须要做到充分结合实际案例、实时合法等特点。
1、企业财务工作中的会计行为法律案例分析
(1)案例事由
某国内大型上市企业2011年度会计报表显示,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2011年末,该企业部分固定资产的资料及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该企业的设备甲账面原值16万元,累计折旧1.6万元,减值准备为零。同时,设备甲生产出来的产品存在大量的不合格情况。该企业按设备资产净值补提减值准备14万元。
该企业的设备乙账面原值22万元,累计折旧2.2万元,已提取减值准备1万元,该设备未发现减值迹象。该企业从谨慎原则出发,从2011年度起计提减值准备1万元/年。
(2)案例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可见,该企业的设备甲的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相关法规。对设备甲虽然尚可使用,但生产中能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应依照规定按其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即应提取16万元的减值准备。该企业的设备乙同样不符合会计的相关法规,在设备乙未发现减值迹象的正常使用中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减值准备。也就是说,该企业应该将2011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1万元冲回,以后年度也无需计提减值准备直到发现减值迹象。
(3)案件启示
通过本案例,我们发现企业的会计行为只有依法记账、算账,才能真实反映出企业的实际经营现状。为粉饰财务报表,盲目地调整会计方式只能适得其反,害人害己。
2、企业财务工作中的税务行为法律案例分析
(1)案例事由
某国外跨国大大型从事工程建筑独资企业2011年对外投资发生的亏损99万元。在进行税务申报时,该企业将对外投资发生的亏损额99万元作为了本企业的亏损进行了税前扣除。
对此,2011年对外投资发生的亏损99万元在税前扣除,少缴部分企业所得税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该企业所在地区的税务部分做出了追缴企业少缴所得税,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其少缴税款的行为处0.5倍的罚款。
(2)案例分析
根据财税字[1994]00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可知,“联营企业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按规定进行弥补”。该企业对外投资实行的是权益法核算的,对外投资发生的亏损记入了本企业的亏损。根据税法规定。该损失不应计入该企业的年度亏损,纳税申报时应调增应税所得额99万元。
(3)案件启示
该企业为跨国大型企业,财务健全,税法观念、纳税意识较强。而造成上述少缴税款的原因,主要是因该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不透,错误核算以至违法。所以,建议该企业的税务人员要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法律法规及税法知识的培训,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汇算清缴的辅导。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行为必须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要能指导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业务活动。如果不能有效实现這一点,那么企业的财务行为不但不能对其自身的经营有所帮助,反而会使企业逾越法律的红线。这样只能使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受到损害。所以,无论是何种类型或者是哪个国家的企业,都应该着力培养企业财务人员知法守法的能力。
参考文献:
[1]侯博奇.经济学中的法律常识[N].辽宁日报,2008
[2]王作典.税务中的法律知识[M].法律出版社,2012
关键词:企业财务 法律分析 启示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规范经济行为的有关法律的持续深化,中外企业财务工作中的各种行为对其相应法律要求的遵守已成为当下财务工作人员所迫切了解和熟知的基本知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中外的企业财务人员还存在业务行为不规范,不能很好地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一些现象。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企业财务工作与各项经济法规之间的关系呢?又该如何在中外企业财务实际工作中行为进行合理的法律分析,并找出相应的启示呢?下面本文分别从理论和实际案例两个角度来就上述问题进行讨论,以期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企业财务与法律的关系
通常来说,财务是指在物质资料再生产的过程中,国民经济中的各个部门和各个单位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以及在这种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出的经济关系。企业财务就是财务中的一种,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出来的经济利益关系。一言以蔽之,企业财务就是企业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总和。
而法律则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从广义上来说,法律就是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从狭义上来说,法律则又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由此可见,企业财务是法律约束和规范的重要对象之一,更承担着各项经济法规的执行和遵守。同时,法律以更有益于社会的方式,监督和指导企业财务,使其更快、更好、更健康地发展。从实际工作中,我们会发现中外企业财务更多地要面对经济法等部门法。
二、中外企业财务工作行为的法律案例分析
无论是在外国,还是在中国,企业财务人员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种特殊的职业,其职业能力要求具有与其他职业不同,必须要做到充分结合实际案例、实时合法等特点。
1、企业财务工作中的会计行为法律案例分析
(1)案例事由
某国内大型上市企业2011年度会计报表显示,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2011年末,该企业部分固定资产的资料及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该企业的设备甲账面原值16万元,累计折旧1.6万元,减值准备为零。同时,设备甲生产出来的产品存在大量的不合格情况。该企业按设备资产净值补提减值准备14万元。
该企业的设备乙账面原值22万元,累计折旧2.2万元,已提取减值准备1万元,该设备未发现减值迹象。该企业从谨慎原则出发,从2011年度起计提减值准备1万元/年。
(2)案例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可见,该企业的设备甲的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相关法规。对设备甲虽然尚可使用,但生产中能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应依照规定按其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即应提取16万元的减值准备。该企业的设备乙同样不符合会计的相关法规,在设备乙未发现减值迹象的正常使用中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减值准备。也就是说,该企业应该将2011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1万元冲回,以后年度也无需计提减值准备直到发现减值迹象。
(3)案件启示
通过本案例,我们发现企业的会计行为只有依法记账、算账,才能真实反映出企业的实际经营现状。为粉饰财务报表,盲目地调整会计方式只能适得其反,害人害己。
2、企业财务工作中的税务行为法律案例分析
(1)案例事由
某国外跨国大大型从事工程建筑独资企业2011年对外投资发生的亏损99万元。在进行税务申报时,该企业将对外投资发生的亏损额99万元作为了本企业的亏损进行了税前扣除。
对此,2011年对外投资发生的亏损99万元在税前扣除,少缴部分企业所得税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该企业所在地区的税务部分做出了追缴企业少缴所得税,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其少缴税款的行为处0.5倍的罚款。
(2)案例分析
根据财税字[1994]00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可知,“联营企业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按规定进行弥补”。该企业对外投资实行的是权益法核算的,对外投资发生的亏损记入了本企业的亏损。根据税法规定。该损失不应计入该企业的年度亏损,纳税申报时应调增应税所得额99万元。
(3)案件启示
该企业为跨国大型企业,财务健全,税法观念、纳税意识较强。而造成上述少缴税款的原因,主要是因该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不透,错误核算以至违法。所以,建议该企业的税务人员要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法律法规及税法知识的培训,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汇算清缴的辅导。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行为必须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要能指导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业务活动。如果不能有效实现這一点,那么企业的财务行为不但不能对其自身的经营有所帮助,反而会使企业逾越法律的红线。这样只能使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受到损害。所以,无论是何种类型或者是哪个国家的企业,都应该着力培养企业财务人员知法守法的能力。
参考文献:
[1]侯博奇.经济学中的法律常识[N].辽宁日报,2008
[2]王作典.税务中的法律知识[M].法律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