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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文学脱胎于被称为“第五媒介”的手机短信。它的迅猛发展引发了学界对“短信文学”这一概念及其“文学性”的思考与论争。短信文学的“文学”名分是否合法,应综合以下两方面加以判定:首先看它是否应用了文学修辞技法;其次看它否具有文学审美功效。在确认文学合法性的前提下,方可进一步探讨短信文学的独特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