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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把社会主义和谐作为我们党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经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进一步讨论、完善,再到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谐社会”作为社会发展理念已经具有了比较完备的理论形态。制度因素无疑是将和谐社会发展理念变成现实的中介环节之一。因此,分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制约因素,探索未来社会和谐发展的制度发展路径,尤其是寻求和谐社会的基本制度保障,便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