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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战与和是古代民族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两种表现形式一直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中,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存在使各民族之间不可能有完全平等的民族关系,而主要靠武力来决定自己本民族的地位和优势,这也就难免产生冲突和矛盾。然而,历史证明:各民族之间的和平交往是主要的,各民族之间友好交往的时间要比战争的时间长得多,而战争是第二位的,这就决定了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各民族人民之间相互合作、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关键词:民族战争 性质 影响 民族关系主流
一、我国历史上民族战争的性质
民族战争是战争的特殊类型,我国古代历史上的民族战争是在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要判断民族战争的性质,要了解战争是由哪个阶级发动的,战争的目的,产生的后果等因素。根据战争的道义性,可以把历史上的民族战争分为正义和非正义两种。平定民族叛乱的战争,如清朝平定准噶尔叛乱之战;反抗民族压迫的民族起义,如乾隆嘉庆年间爆发的苗民抗清起义;国内民族反抗外国异民族侵略的民族自卫战争,如明代南部沿海抗击倭寇的战争,清代黑龙江流域的少数民族抗击沙俄的斗争,这些都是正义的民族战争。西汉初年,汉武帝曾沿用先帝的和亲政策,纳子女玉帛赠赂匈奴,但匈奴不满足于西汉的贡物和正常的贸易往来,仍不断侵扰汉边,掠夺财物和北方人民。汉武帝在位时期,国力日渐强盛,讨伐匈奴的时机已经成熟。汉武帝多次派卫青、霍去病征讨匈奴,匈奴遭到重创,无力与汉王朝抗衡,不再构成对西汉边境的威胁。汉武帝发动的汉匈战争不是侵略战争,而是一场正义的反侵略战争,是防御性的。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在各民族战争中,曾涌现出了一些杰出的英雄人物,受到本民族人民的爱戴。他们有的通过民族战争,统一了原来的众多小部落,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促进民族的发展,如成吉思汗、努尔哈赤等;有的是在反抗异族的入侵,保护了本民族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如岳飞和于谦等,他们都是本民族人民心中的英雄。还有一些杰出人物,在反抗外来侵略,保卫中华民族的战争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郑成功,抗击荷兰侵略者并收回台湾地区、林则徐抗击英国侵略者等,他们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所谓的非正义战争,我们指的是一切违反人民利益、对社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的战争。汉武帝征讨大宛的战争,金对南宋的战争,蒙古帝国对中亚、西亚和欧洲的征服战争,都是具有侵略性质的战争,是非正义性的。这些战争违背人民意愿,破坏民族团结,阻碍社会的进步,违背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战争所带来的巨大代价,最终使各国各民族人民遭受各种毁灭性的灾难,各国各民族人民都希望和平共处,都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民族及国家间的矛盾。用和平的方式处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缓和民族矛盾,促进民族之间的了解,促进各民族的友好相处,因此友好交往的和平方式也就成为我国历史上各民族人民经常采用的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基本方式。
二、历史上民族战争的影响
民族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现象,它对中国历史产生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具有双重性。首先,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民族战争具有增强民族内部凝聚力的功能。我国历史上有许多少数民族过着游牧生活,他们这种流动迁徙的生活方式,导致民族内部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因此他们总是先通過内部战争实现民族内部的统一,然后再对外扩张。努尔哈赤是一位杰出的少数民族领袖,他在统一女真部落后,以“七大恨”告天,挑起女真部落对明的仇恨,兴师伐明,反映了反抗压迫谋求发展的决心。其次,为民族间的融合创造了条件。我国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地处偏僻,信息不畅,他们与中央王朝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交往,一般总是战争为先导,开辟道路,继而开始各民族间的交往。从民族战争的后果看,客观上也为民族融合创造了一定的条件。民族战争以武力的方式打破了各民族交流相处的障碍,促进了边疆各少数民族与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第三,民族战争促进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各类民族战争,最终不是导致中华各民族的对抗和中国的四分五裂,而是由分裂到统一的过程。秦始皇兼并六国后,建立了以中原为中心的统一国家,同时在北方的匈奴进入了奴隶社会并建立了强大的国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消除匈奴对秦的威胁,命蒙恬率军北击匈奴。秦在战争中取得胜利后扩大了国家疆域,建立并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经过民族战争建立的多民族统一国家,很自然地成为各民族相而互交往的纽带,每个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越来越强烈,不断推动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但民族战争作为解决不同民族之间矛盾的暴力手段,既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却也带来了巨大的破坏性,因此不能忽视它的消极影响。首先,民族战争破坏了社会生产力,阻碍了各民族经济的发展。例如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的战争,获胜的一方,尤其是游牧民族总是强制的推行自己的生产方式,不顾农业民族原有的生产方式和实际条件,造成土地的大片荒芜,经济出现倒退、停滞。12世纪宋金战争持续了近百年时间,黄河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破坏严重,田地变成荒野,城镇变成废墟,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次,民族战争往往伴有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使各民族产生隔阂和矛盾,伤害各民族人民的感情。汉族统治者长期以来以“内诸夏,外夷敌”的思想对待其他少数民族,宣扬“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大民族主义的狭隘观念使民族之间的敌对和仇恨进一步加深。第三,民族战争使人民流离失所,社会动荡不安。每次大规模的民族战争总是伴随着大量的人口迁徙。宋金之间的战争,使北方人口大量南迁,背井离乡,失去了原有的经济基础,基本的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因此常有劳动人民为反抗民族压迫的起义。南宋从孝宗到末年,以农民为主体的民族起义就要二百多次,使社会动荡不安,加剧了人民的痛苦。
三、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
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问题是个复杂的问题。私有制社会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压迫民族或统治民族的剥削阶级与被压迫民族或被统治民族的被剥削阶级这一敌对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民族关系的主流是指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势。“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就是指民族关系中最一般、最根本的特点,这个特点可以说影响民族关系发展的方向”。关于民族关系的主流,翁独建认为,我国各民族的发展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存在三个史实:首先,我国所有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文化,而不是某一个民族单独创的。其次,在封建阶级社会中,我国各民族之间是不平等的,统治民族和被统治民族是一种剥削压迫的关系。第三,由于各民族之间是不平等的,就产生了民族矛盾,最终导致了民族战争。但是历史证明,即使在战争时期,这种经济文化关系也没有中断,甚至加强了这种关系。我们应该辩证的理解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由于在阶级社会,各民族不平等事实的存在,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甚至民族战争时有发生,这是历史的必然,是不可随意抹煞的。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是历史上民族关系的支流,而非主流。而那种把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夸大为“绝对的友好合作”的观点也是违背历史事实的,真正的民族关系的主流是相互吸收、相互依存,反对共同的敌人,促进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张仁忠.中国古代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58.
[2]陈通明.如何评价中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J].云南社会科学,1992,第1期:64-72.
[3]萧平汉.论民族战争在民族融合中的历史作用[J].衡阳师专学报,1989,第1期:81-86.
[4]房玄龄等.晋书.江统传[M].北京:中华书局,1996.
[5]金炳镐.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144.
[6]杨建新.关于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几个问题[J].兰州大学学报,1983,第1期.
关键词:民族战争 性质 影响 民族关系主流
一、我国历史上民族战争的性质
民族战争是战争的特殊类型,我国古代历史上的民族战争是在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要判断民族战争的性质,要了解战争是由哪个阶级发动的,战争的目的,产生的后果等因素。根据战争的道义性,可以把历史上的民族战争分为正义和非正义两种。平定民族叛乱的战争,如清朝平定准噶尔叛乱之战;反抗民族压迫的民族起义,如乾隆嘉庆年间爆发的苗民抗清起义;国内民族反抗外国异民族侵略的民族自卫战争,如明代南部沿海抗击倭寇的战争,清代黑龙江流域的少数民族抗击沙俄的斗争,这些都是正义的民族战争。西汉初年,汉武帝曾沿用先帝的和亲政策,纳子女玉帛赠赂匈奴,但匈奴不满足于西汉的贡物和正常的贸易往来,仍不断侵扰汉边,掠夺财物和北方人民。汉武帝在位时期,国力日渐强盛,讨伐匈奴的时机已经成熟。汉武帝多次派卫青、霍去病征讨匈奴,匈奴遭到重创,无力与汉王朝抗衡,不再构成对西汉边境的威胁。汉武帝发动的汉匈战争不是侵略战争,而是一场正义的反侵略战争,是防御性的。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在各民族战争中,曾涌现出了一些杰出的英雄人物,受到本民族人民的爱戴。他们有的通过民族战争,统一了原来的众多小部落,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促进民族的发展,如成吉思汗、努尔哈赤等;有的是在反抗异族的入侵,保护了本民族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如岳飞和于谦等,他们都是本民族人民心中的英雄。还有一些杰出人物,在反抗外来侵略,保卫中华民族的战争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郑成功,抗击荷兰侵略者并收回台湾地区、林则徐抗击英国侵略者等,他们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所谓的非正义战争,我们指的是一切违反人民利益、对社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的战争。汉武帝征讨大宛的战争,金对南宋的战争,蒙古帝国对中亚、西亚和欧洲的征服战争,都是具有侵略性质的战争,是非正义性的。这些战争违背人民意愿,破坏民族团结,阻碍社会的进步,违背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战争所带来的巨大代价,最终使各国各民族人民遭受各种毁灭性的灾难,各国各民族人民都希望和平共处,都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民族及国家间的矛盾。用和平的方式处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缓和民族矛盾,促进民族之间的了解,促进各民族的友好相处,因此友好交往的和平方式也就成为我国历史上各民族人民经常采用的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基本方式。
二、历史上民族战争的影响
民族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现象,它对中国历史产生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具有双重性。首先,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民族战争具有增强民族内部凝聚力的功能。我国历史上有许多少数民族过着游牧生活,他们这种流动迁徙的生活方式,导致民族内部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因此他们总是先通過内部战争实现民族内部的统一,然后再对外扩张。努尔哈赤是一位杰出的少数民族领袖,他在统一女真部落后,以“七大恨”告天,挑起女真部落对明的仇恨,兴师伐明,反映了反抗压迫谋求发展的决心。其次,为民族间的融合创造了条件。我国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地处偏僻,信息不畅,他们与中央王朝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交往,一般总是战争为先导,开辟道路,继而开始各民族间的交往。从民族战争的后果看,客观上也为民族融合创造了一定的条件。民族战争以武力的方式打破了各民族交流相处的障碍,促进了边疆各少数民族与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第三,民族战争促进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各类民族战争,最终不是导致中华各民族的对抗和中国的四分五裂,而是由分裂到统一的过程。秦始皇兼并六国后,建立了以中原为中心的统一国家,同时在北方的匈奴进入了奴隶社会并建立了强大的国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消除匈奴对秦的威胁,命蒙恬率军北击匈奴。秦在战争中取得胜利后扩大了国家疆域,建立并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经过民族战争建立的多民族统一国家,很自然地成为各民族相而互交往的纽带,每个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越来越强烈,不断推动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但民族战争作为解决不同民族之间矛盾的暴力手段,既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却也带来了巨大的破坏性,因此不能忽视它的消极影响。首先,民族战争破坏了社会生产力,阻碍了各民族经济的发展。例如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的战争,获胜的一方,尤其是游牧民族总是强制的推行自己的生产方式,不顾农业民族原有的生产方式和实际条件,造成土地的大片荒芜,经济出现倒退、停滞。12世纪宋金战争持续了近百年时间,黄河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破坏严重,田地变成荒野,城镇变成废墟,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次,民族战争往往伴有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使各民族产生隔阂和矛盾,伤害各民族人民的感情。汉族统治者长期以来以“内诸夏,外夷敌”的思想对待其他少数民族,宣扬“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大民族主义的狭隘观念使民族之间的敌对和仇恨进一步加深。第三,民族战争使人民流离失所,社会动荡不安。每次大规模的民族战争总是伴随着大量的人口迁徙。宋金之间的战争,使北方人口大量南迁,背井离乡,失去了原有的经济基础,基本的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因此常有劳动人民为反抗民族压迫的起义。南宋从孝宗到末年,以农民为主体的民族起义就要二百多次,使社会动荡不安,加剧了人民的痛苦。
三、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
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问题是个复杂的问题。私有制社会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压迫民族或统治民族的剥削阶级与被压迫民族或被统治民族的被剥削阶级这一敌对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民族关系的主流是指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势。“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就是指民族关系中最一般、最根本的特点,这个特点可以说影响民族关系发展的方向”。关于民族关系的主流,翁独建认为,我国各民族的发展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存在三个史实:首先,我国所有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文化,而不是某一个民族单独创的。其次,在封建阶级社会中,我国各民族之间是不平等的,统治民族和被统治民族是一种剥削压迫的关系。第三,由于各民族之间是不平等的,就产生了民族矛盾,最终导致了民族战争。但是历史证明,即使在战争时期,这种经济文化关系也没有中断,甚至加强了这种关系。我们应该辩证的理解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由于在阶级社会,各民族不平等事实的存在,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甚至民族战争时有发生,这是历史的必然,是不可随意抹煞的。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是历史上民族关系的支流,而非主流。而那种把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夸大为“绝对的友好合作”的观点也是违背历史事实的,真正的民族关系的主流是相互吸收、相互依存,反对共同的敌人,促进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张仁忠.中国古代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58.
[2]陈通明.如何评价中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J].云南社会科学,1992,第1期:64-72.
[3]萧平汉.论民族战争在民族融合中的历史作用[J].衡阳师专学报,1989,第1期:81-86.
[4]房玄龄等.晋书.江统传[M].北京:中华书局,1996.
[5]金炳镐.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144.
[6]杨建新.关于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几个问题[J].兰州大学学报,1983,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