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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合同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已被许多国家所采用。欲厘清环境行政合同的含义,应先明确行政合同的概念。当前,对于行政合同的概念,学者之间分歧较大。分歧主要集中在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上。所谓的环境行政合同。是指环境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发生、变更或消灭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舍意。有关环境行政合同的理论研究还有待深入,为此,在界定了环境行政合同概念的同时,阐述了环境行政合同的特征。以期能对相关的理论研究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