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城市管理与科技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aijunev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12月12日,郭金龙市长签署市政府第216号令,公布了《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文重点解读《办法》的适用范围、核心内容以及主要法律制度设计。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因此,它的适用范围是北京全市的行政区域内。《办法》调整的事项是:通过管道系统有偿提供和使用采暖用热以及相关服务的行为。
  单位为生产生活自用自管、非社会经营行为的供热活动不属于本《办法》调整规范的范围;城乡居民各种形式的分户自采暖,如:壁挂炉、电采暖等也不属于本《办法》调整规范的对象。
  
  二、《办法》最核心的内容
  
  《办法》最核心的内容是突出供热保障。在《办法》的法律制度设计中无处不体现着保障、无处不是为着保障。归结起来是两个方面,一是保障全市安全稳定供热,二是保障供热事业和谐持续发展。这是《办法》的核心,也是所有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供热保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首先,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求,集中供热自身的系统性、公共性、基础性特征决定了城乡供热具有保障性;其次,供热单位行为自律、通过合同确立供热采暖关系、政府依法监管是落实保障责任的主要途径;第三,树立“保障供暖,人人有责”的理念,是供热保障性所体现的中心思想,也是构建安全、科学、和谐供暖的关键。
  三、《办法》的主要法律制度设计
  
  (一)为规范供热行为,保障安全供热,规定了供热单位备案与退出经营的制度
  1.关于供热单位备案。《办法》规定在本市从事经营性供热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备案。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供热单位备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2.关于供热单位退出经营。《办法》规定:在采暖期内,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退出或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在非采暖期内,供热单位确需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的,应当对原承担的供热保障相关事宜作出妥善的安排,同时书面告知原备案机关。用户的采暖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时,供热单位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
  3.关于供热应急接管。《办法》规定: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市或者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对该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
  
  (二)为确立民事法律关系,维护供用热双方权益,规定了采暖用户、供热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分则部分,专门制定了关于“供用热力合同”的民事法律规范,至此供暖关系正式纳入民事法律的调整范围。采暖用户和供热单位应当通过民事法律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供热单位与用户订立供热采暖合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未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供热单位已经向用户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是指:供热单位仍要按要求向用户供热,用户仍要按时、足额交纳采暖费。
  为规范供热采暖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公平维护采暖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市工商局、市市政市容委制定了《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并从2010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推行。
  
  (三)为保证供热采暖质量,规定了本市法定采暖期和住宅用户采暖室内温度要求
  《办法》规定:本市的法定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市市政市容委、市气象局正在制定根据气象信息调整供暖期的响应程序,并使之制度化,纳入常态管理。
  《办法》对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采暖温度标准提出了原则要求,即:采暖期内,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
  
  (四)规定了解决采暖温度争议的调处机制
  当采暖用户和供热单位之间就采暖温度产生争议时,为公正、公平地解决争议,《办法》规定了采暖用户和供热单位均可以任意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测温。第三方测温机构的检测报告作为采暖用户和供热单位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市政市容委已经制定了采暖用户室温检测的办法。
  为督促供热单位切实做好用户服务工作,《办法》还要求供热单位建立用户采暖温度抽测制度,定期对用户室温进行检测,同时也规定了用户对此应当予以配合,即: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或者其他证明人的签字。
  
  (五)规定了有条件限制的采暖停热协商制度
  《办法》中明确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北京市的城乡供热采暖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性,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供热采暖从政策到资金上都给予了极大的扶持。现行的采暖收费价格也是基于不增加采暖用户的负担而制定的。就采暖用户而言,选择了集中供热的方式进行采暖,就应当在享受供暖服务的同时,履行相应的采暖义务,包括按时交纳采暖费。
  随着人们居住条件的改善,一些采暖用户有了多处住房,还有一些用户因各种原因在采暖期内并不需要供暖,这些用户提出了暂停供热的要求。目前随着供热技术的发展,在住宅建筑供热采暖系统的设计上可以实现分户独立控制,即可以对单个用户采取暂停供热措施。但是根据传热学的基本理论,热能具有辐射性和传导性,因为“凡有温差,就有热量自发地由高温物体传到低温物体”。也就是说,即使对一套房屋停热后,热量还是会通过四邻的墙体、楼板向该房屋进行传热,这就是户间传热。单个用户停热后,相邻用户要保持室温达标势必增加热能消耗,同时,原有供热设施及供热负荷的配备并不因单个用户要求停热而减少。因此,为保障多数用户的利益,确保共用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体现公平,《办法》对单个用户要求停止供热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一是用户的采暖设施须为分户独立的系统型式;二是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三是与供热单位就交纳基本费用协商一致。《办法》还规定,停热措施由供热单位实施。这一制度设计也符合《物权法》中“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的规定。
  
  (责任编辑:文雪峰)
  
  简讯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宣传工作方案列出宣传重点
  近日,《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宣传工作方案公布,列出了《办法》宣传的重点:
  (一)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保障供热是各级政府、供热单位和采暖用户的共同责任。
  (二)依法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确定平等的民事关系,清晰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供热单位和采暖用户的共同义务。
  (三)供热单位实行收费和服务到户,以人为本,诚信经营。
  (四)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推进供热节能减排。
  (五)遵章守法,正确使用、维护和管理供热采暖设施,保障公共利益和安全。
其他文献
本刊讯(记者 文雪峰)“第十三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科技创新与城市管理论坛”5月28日在北京举办。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世界城市视野下的首都环境建设”,目的是针对城市环境建设及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着力探讨“世界城市”新坐标下的北京城市环境建设的战略机遇和创新途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管理者、决策者及企业界人士共3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
期刊
一、污泥处理现状    多年来,江苏省溧阳市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力促经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大投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至2010年底,全市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7.7万吨,污水处理率达84.97%,有效控减了生活污染负荷。然而,污泥总量也在同步递增。  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的通知》(苏环委办【2009】10号)和
期刊
随着现代城市化的演变进程,城市管理的内涵也随之向农村发展。2008年—2011年三年期间,成都市在城市建管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坚持“全域成都”、“城乡统筹”和“四位一体”的总体战略,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载体,遵循城市管理市场化、民主化、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和绩效化的原则,把城市管理的理念和模式向农村延伸,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标准,以“布局优化
期刊
一、城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分类模式      按照所处地理位置、产业结构和收入来源,城市行政区域中的农村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如图1所示):第一类是位于城市主城区,如图中所示A,虽然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已基本完全征用了农民原先的生存基础——土地,农民失去了土地,从生活来源与工作渠道上都已经与第一产业脱离关系,主要从事第二、三产业。由于这类城中村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较
期刊
在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数据统计中,有一项记录由石景山区保持,那就是连续三年在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市前列。城市环境建设与管理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石景山区令人瞩目的环境源于先天条件,更源于后天努力。石景山区处于长安街的西向延长线上,城市绿化覆盖率高达到48.56%,人均绿地面积106.42平方米,居北京城六区第一;区域内山地面积占23%,城市绿化覆盖率为47.09%,人均
期刊
在2010年春天的北京,记者看到“做文明有礼北京人 垃圾减量 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的横幅出现在公交、地铁站台。这个以“周四垃圾减量日”为抓手的精神文明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并将成为北京市民必有的文明素质之一。垃圾分类、垃圾减量活动不再仅仅停留在党政机关和部分小区的模范带头作用上,它已经融入北京市建设宜居城市、低碳城市的活动中来。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落实绿色北京行动计划,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再生利用
期刊
为防止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环境衰退恶化和城市无序蔓延等问题,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城乡可持续发展,基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自然人文特色和城乡环境景观的需要,有必要在区域范围内划定永久性保护和开发控制的具有重大生态和人文价值并对区域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绿色开敞空间范围,确定控制模式以及不同地带的控制强度等,以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一、区域绿地界定及研究范围    (
期刊
Burwood是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大悉尼地区的一个市,中文翻译为宝活市。  2011年7月3日下午,笔者在宝活市拜访了现任市政府议员和新州州长助理的王国忠先生。王国忠先生是上世纪80年代从香港来澳大利亚求学,毕业于新南威尔士大学(UNIVERSITY NSW)医学系和麦考瑞大学(MACQUARIE UNIVERSITY)法学院,拥有医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三个学位。2000年,参加宝活市议
期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于200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网格化城市管理,开始是在城市建成区推广,后来逐渐覆盖到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该模式运行3年多来,明显提升了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速度和处理质量,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但在工作实践发现:发生在建成区内的部件、事件问题,解决起来快捷通畅,效果显著;而城乡结合部地区(尤其“城中村”地区)的问题,历史遗留因素多、解决难、易反复。由于城乡结合部地区
期刊
后危机时代,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发展大国,其影响力与日俱增。在成功举办奥运会、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后,北京迎来了后奥运的全新转型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阶段,城市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中共北京市委十届七中全会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瞄准建设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