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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竹山县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最大限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十二五”以来,竹山县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1亿元,完成33个重点贫困村、9个老区重点村、20个边远极贫村项目建设,减少贫困人口3万多人,贫困地区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贫困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
严格资金拨付。该县严格执行《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先验收审核,后报账拨款。拨付资金一律凭立项批准文件、扶贫和财政部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施工发票等报账资料,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强化督办检查。该县围绕“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加强跟踪督办检查。各乡镇、村是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扶贫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县扶贫办坚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班,进行督办检查,严格检查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督办检查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坚持审计监察。该县按照项目资金的走向,深入到村到户到点延伸审计。同时,通过审计客观反映项目的使用和效益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绩效评价。该县对已完成的扶贫项目, 每年12月底前,由县扶贫、财政等部门根据年初分片负责情况,对规划项目实施的质量、效果及扶贫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形成年度扶贫绩效评估报告,作为上级考核验收、审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实行奖惩激励。该县按照“保基本,办示范,奖先进,拉差距”的原则,实行“大干大扶持、小干小扶持、不干不扶持”的办法,彻底打破扶贫资金平均分配格局。根据项目实施效果,实行奖优罚劣,合理确定资金扶持额度,对项目实施效果明显、有特色、且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乡镇、村实行重奖重扶;对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基本完成任务的,资金投入保持平均扶持水平;对项目实施效果差,没有完成当年项目建设任务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扣减扶持资金。
(湖北省竹山县财政局 王元彬、董智勇供稿)
责任编辑:欣闻
严格资金拨付。该县严格执行《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先验收审核,后报账拨款。拨付资金一律凭立项批准文件、扶贫和财政部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施工发票等报账资料,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强化督办检查。该县围绕“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加强跟踪督办检查。各乡镇、村是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扶贫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县扶贫办坚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班,进行督办检查,严格检查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督办检查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坚持审计监察。该县按照项目资金的走向,深入到村到户到点延伸审计。同时,通过审计客观反映项目的使用和效益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绩效评价。该县对已完成的扶贫项目, 每年12月底前,由县扶贫、财政等部门根据年初分片负责情况,对规划项目实施的质量、效果及扶贫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形成年度扶贫绩效评估报告,作为上级考核验收、审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实行奖惩激励。该县按照“保基本,办示范,奖先进,拉差距”的原则,实行“大干大扶持、小干小扶持、不干不扶持”的办法,彻底打破扶贫资金平均分配格局。根据项目实施效果,实行奖优罚劣,合理确定资金扶持额度,对项目实施效果明显、有特色、且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乡镇、村实行重奖重扶;对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基本完成任务的,资金投入保持平均扶持水平;对项目实施效果差,没有完成当年项目建设任务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扣减扶持资金。
(湖北省竹山县财政局 王元彬、董智勇供稿)
责任编辑: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