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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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目前我国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违法违规等方面,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管理方式有待提升。为了改善这一情况应当通过改善执法环境以及执法方式。通过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相关的宣传,给国土资源管理监察工作给予更高的执法权力等来提高国土资源的监察管理工作,从而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对策
  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内容,与社会群众的生活、利益等方面息息相关,更是在社会发展建设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近些年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工作力度得到提升,工作效率也随之提升。但是在目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的问题
  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给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便利,因此对其展开严格的执法监察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目前土地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发展情况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土地资源执法监察的工作过程较为复杂、繁琐,并且很容易受到经济和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影响。以往许多国土资源监察部门所采用的粗放式管理方式,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检查工作的质量,并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带来了许多的负面影响。
  1.1职责划分不明确
  虽然不同部门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監察队伍,但是在实际的国土资源执法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职权重复的情况,也就是造成交叉执法或分散执法的情况。前者是重复展开执法工作,后者则是很容易出现监察漏洞。尤其是在国土资源监察部门中的监察队伍,有部分执法队伍是通过政府审批成立的,还有部分是由管理者审批成立的,因此不同的监察队伍所拥有的工作职责和权利是不相同的,但这样的形式造成了国土资源执法的困难程度,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执法的工作效率。
  1.2对工作职能认知不清晰
  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对自身的工作概念和职责认知并不十分明确。传统的执法工作包含了对土地的监察管理、土地行政处罚等等。但是多数情况下监察人员认为自己只具备土地行政处罚能力,而不具备其他的职能。
  1.3缺少足够的执法经费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单位的财政供给方式不同,因此导致许多单位的资金供给成为了问题,再加上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所导致了工作人员减少、基础设备不完善等,最终导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难度上升[1]。另外目前土地行政单位并没有完善的执法管理体系,许多执法人员并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再加上许多不法分子根本无视执法人员的劝告,导致工作难度提升,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展开造成极大的阻碍。
  1.4执法人员不具备较高的专业性
  随着近些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的扩充,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到执法监察部门,虽然加强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的人才储备量,但是由于新入职人员数量增多,许多人对于执法监察业务的熟练程度较低,并不能在短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和任务。另外新执法监察人员还缺少独立执法监察工作的能力,因此需要加强对人员的工作培训与管理体系,这样才能够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技术水平,从而促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1.5缺少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宣传
  国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近些年已经加大的宣传力度,但是仍然没有达到家喻户晓的地步。之所以会产生国土资源相关的违法案件,就是因为群众缺少对这方面法律知识的了解。群众也很难从思想上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产生共鸣,也无法以自身的力量来抵制土地违法工作的发生。因此需要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能够遵守土地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主动加入到监察工作中[2]。
  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发展对策
  2.1加强基础监察制度的完善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需要从基础开始完善,并且对监察工作人员和事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首先就需要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进行完善。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展开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将人才组建和人才强化作为部门的发展主要方向,构建一支素质高、专业技能过关的高质量、高水准的执法监察队伍。我国展开土地资源管理的年限较少,因此很多方面还有待完善,再加上前期资金和基础设备投入不足的原因,让监察部门对于执法人员的储备和招收情况较差,也不能及时给土地资源执法监察部门提供优秀的人才,这些都影响到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工作展开[3]。因此除了要不断吸收新的人才,还需要对现有的执法监察人员展开定期的培训,从而全面提升其专业素养。通过培训让执法监察人员能够了解相关设备与法律法规,并在完善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机制的基础上才能有效提高国土资源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与综合管理水平。
  2.2做好执法监察人员的职能和法律普及工作
  在国土资源监察的执法过程中,许多执法人员无法理解自身所拥有的执法权利。通常来讲监察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是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能,但是现在多数的监察人员认为自己只具备土地行政处罚的权利,而这种错误认知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这种情况土地监察部门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法律宣讲等方式让执法监察人员能够明确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职责与权利,并且在遇见不法分子的时候能够依法进行拘留。
  另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还需要加强对外的土地资源法律宣传力度,让群众能够清楚了解到土地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将这些法律知识普及到学校、社会和农村中,通过定期的宣传演讲,让社会各界认识都能够明确了解到法律的界限,从而减少土地违法侵占等事件的发生。
  2.3增强各个行政单位之间的合作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不能只靠单一部门的努力,而是需要通过多方的配合来展开,从而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效率与质量。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部门可以展开联动,将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力量集中起来,从而增加国土监督执法制度[4]。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与法院之间的良好关系,这样才能够确保每一起土地违法案件都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开展。通过多个部门的共同协作来提高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能力,从而全面实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效率的提升。   另外还需要健全执法网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人才和经费等方面都是有限的,但是通过联合执法,加强国土资源監察网络的完善度,并结合多个部门来构建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联合机制,形成共同查处的工作局面。尽可能的做到提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通过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的方式,借助外力,加快了监察执法的落实情况,也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4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与处理工作力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必须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察与处理工作。首先在展开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期间,需要从卫星图片、媒体等多方面渠道的辅助下展开综合整治。一旦在其中发展了较为典型或是涉及范围较为广泛的违法案件时,需要联合执法检查部门、审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组合办案,这样能够更加快速的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管理工作,并且提高整体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在此过程中各个级别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可以先建立分级查处机制与快速反应机制,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出查处工作的作用。
  若是在面对违法批地等情况较为严重或是长期拖延不去处理的案件时,为了避免进一步扩大案件的负面影响,并对群众造成伤害,需要加强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力度。另外在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过程中,需要落实执法监察的责任制度,将对违法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列入到执法监察人员的工作考核内容。最后对于涉及到重大违法案件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并建立完善的追责通报机制,这样才能够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管理力度,并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效率。
  2.5加强执法监察队伍的组建力度
  为了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必须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这样才能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首先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让执法人员能够明确了解到执法工作的展开是有法律条款可作为依据的;
  其次还需要展开培训工作,通过定期培训与定期考核来了解执法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知识掌握程度,对于考核成绩优异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而对于考核成绩不理想的人员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或是淘汰,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处于较高的水准[5];
  再次要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的选拔力度,对于新招收的执法人员需要及时展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其行政执法监察能力,从而推动整个执法监察队伍的工作能力;
  最后则是需要根据国土资源的实际使用情况来规划工作岗位,并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这样能够减少职责重复的情况,不断优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结构,明确坚守实施淘汰、择优录取的原则,有意识的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的业务水平、法制观念和专业素养等等,这样才能更好的展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结语:
  综上所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会影响到我国土地事业的发展状态,因此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土地监察作为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作,需要监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展开执法监察工作,并根据实际执法监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展开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不断完善相关的执法监察管理体系和制度,这样才能够全面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力度。
  参考文献:
  [1]姜超.基层乡镇国土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低碳世界,2018(08):347-348.
  [2]甘霆浩.资源依赖与保护性执法:基于基层土地执法机构运作的解释[J].思想战线,2017,43(04):123-135.
  [3]罗永定.我国县级土地执法监察问题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7(19):146-148.
  [4]黄姿瑜,刘新平.土地供给侧改革: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困”与“谋”[J].天津农业科学,2017,23(05):70-73.
  [5]任伟忠.关于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措施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17(0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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