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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校园里孩子们免遭“黄毒”侵害,瑞士联邦政府规定“16岁以下未成年人应该得到全面保护”,并延长针对儿童色情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期。2002年,由警务人员、非政府组织、社会机构以及性问题专家等多方参与的全国协调小组成立,其作用是制定信息反馈机制,商定具体预防措施,引导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有效打击犯罪行为。此外,瑞士还成立了“全国抗击网上犯罪协调机构”,专门核查网络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