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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息:暗地里以野味招揽客人和以食野味自居的食客,今后在深圳将会受到重罚。近日,提交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草案)》(下简称《规定》)中明确规定:食用野生动物者罚款1000元;以野生动物人菜谱者,罚款1000元——5000元。《规定》中称,对食用禁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食用者每人处以一千元罚款;对以野味等相关文学图案或者禁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